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政治領導

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政治領導是我國政黨制度中關於中共與民主黨派關係中的一項帶有根本性的原則。它指明,中共與民主黨派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中共對各民主黨派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針政策的領導。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領導是通過提出路線、方針政策,並在共同貫徹執行中實現的。

正確認識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政治領導,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重大意義。在我國,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都在憲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範圍內享有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都是相對獨立的政黨。但是,作為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和統一戰線的多黨合作,是一種黨派間的聯合活動,需要有一個領導核心來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黨派的行動。中國共產黨在我國是執政黨,其他民主黨派是參政黨,這樣的政治責任必然地就落在了中國共產黨的肩上。沒有共產黨的領導,就不會有我國多黨合作的格局。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由它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決定的,並且是在中國革命長期鬥爭的實踐中自然形成的。同時,民主黨派確認共產黨的政治領導,是他們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基礎上自覺自愿的選擇。各民主黨派在自己的章程和決議中都明確規定接受共產黨的領導。“民盟”前領導人史良說:“接受共產黨的領導,走社會主義道路,這就是我們的基本經驗,這就是我們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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