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

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

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Associação de Estudo e Promoção da Cultura Pública Chinesa)中國的公共文化,乃是中華民族全體成員所共同認同的文化價值、文化理念和文化禮儀。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致力於建立公共文化交流的學術平台,消化吸收不同領域不同學派對中國文化研究的成果,以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為己任,以開展多元一體、求同存異的公共文化思想交流為核心,建構中國社會公共人文價值體系,維護促進社會穩定進步。努力探討維護社會穩定進步的文化公允值。

在現代中國的文化研究中,集思廣義,奉行中道,追求“共識,共通,共享 ”的理念,為中國社會公共文化秩序與價值系統的建設與發展,提供理論參考; 在社會實踐中,創意文化產品,提供文化服務,促進“公開、公正、公道”的思維模式,為社會和諧和中華文明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

研究會落地於南國之濱澳門,希望藉此為澳門特區的文化建設引進高層次人才,打造澳門特區人文研究的“文化名片”。 並把學術研究與精神文明和解決社會前進中的現實問題有機結合起來,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公共文化思想的精華,傳播給廣大民眾,尤其是青少年。以學術研究成果為指導,結合中國社會實際需求,進行務實套用;以軟性實力為基礎,結合國家公共服務體系剛性建設,滿足大眾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健康身心,重建秩序,逐步形成公益化與市場化有機結合的模式,促進社會和諧與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
  • 外文名:Associação de Estudo e Promoção da Cultura Pública Chinesa
  • 簡稱:公共文化研促會
  •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號中華廣場
  • 性質:非牟利性質社團組織
建設宗旨,業務範圍,組織機構,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建設宗旨

研究會致力於開展中國公共文化研究。主要以公共文化論壇、講座等交流形式,向公眾發布公共文化研究成果與信息,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倡導社會公共文化秩序和諧;團結和組織各領域、各學科的專家學者和熱心未來公共文化研究的各界人士,提高中國公共文化的普適性,為人類進步事業服務,為文明的發展貢獻力量。

業務範圍

(一)、中國公共文化高峰論壇
1、高峰論壇研討宗旨
在研究會業務範圍中,首屆中國公共文化高峰論壇即將在2015年3月舉辦,在未來的中國,需要有公共的核心價值、公共的文化理念和公共的文化禮儀。但中國又是多元的、多層次的,是一個以中華文化為核心的同心圓。第一個層次,是以漢族為主體的中國;第二個層次,是包括各少數民族在內的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的中國;第三個層次,是包括台灣、香港、澳門在內的兩岸四地大中華圈。如何實現文化上的多元一體?如何重新建構中華民族所有成員都能認同的公共文化?這是本論壇系列將要探討的核心主題。
2、高峰論壇研討主題
1)、重構中國的公共價值:普世文明如何與中國文化融合。
2)、如何實現多元一體:儒家文明與少數民族宗教、文化的關係。
3)、大中華的文化認同:兩岸四地的文化差異與共享價值。
3、高峰論壇研討模式
公共文化高峰論壇每年舉行一屆,2015年的首屆公共文化高峰論壇暨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成立儀式上將邀請各方學者和有識人士綜合研討上述主題。以後各屆將圍繞上述三個主題分別研討。
(二)研究會其他業務
1、組織整理和研究公共文化理論,開發文化資源。
2、組織舉辦論壇、文化講座學術討論會。
3、組織公共文化問題研究,承接各方面委託的相關課題進行研究,同時提供諮詢服務。
4、組織並推進與現代化建設事業密切相關的文化產業活動,如書畫展、影視展、旅遊文化展、社區文化展等。
5、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講學或參加學術會議和文化活動。
6、組織中國傑出文化人物的評獎頒獎活動。
7、編輯出版研究會刊《公共文化》,並出版公共文化相關書籍。
8、企業文化、教育培訓活動和文化諮詢服務活動。

組織機構

(一)學術委員會(公共文化研究所)
(二)藝術委員會(文化藝術所)
(三)社會心理研究所
(四)文化產業研究所
(五)禪修輔導中心
(六)公益事業部

理事成員

第一屆研究會理事會成員 (按姓氏筆劃排列)
丁建略——吉林大學心理學教授。
王金獅——香港博大東方集團董事局主席、中國僑聯常委、吉林省政協常委。
許紀霖——華東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自由學派領軍人物。
劉益東——香港富通集團董事局主席。
馮學峰——上海商報總編。
李 強——香港鳳凰集團董事局主席、青海省政協委員。
李永超——香港衡谷文化產業集團董事長、經濟學博士。
趙東曉——香港中華書局出版社總經理。
張 明——中央電視台導演、絲綢之路萬里行籌辦人。
徐漢京——澳州河石諮詢控股公司執行董事。
姜志宏——澳門科技大學協理副校長、教授、博士。
廖少康——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組織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宗旨
第一條
(名稱)
本會屬非牟利性質社團組織,其存續不設期限,中文名稱:中國公共文化研究及促進會,葡文名稱:Associação de Estudo e Promoção da Cultura Pública Chinesa ,英文名稱: Chinese Public Culture Research and Promotion Association,以下簡稱“本會”。本會受本章程及澳門現行法律管制。
第二條
(會址)
本會會址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號中華廣場10樓E室。理事會可因應需要而決議設立辦事處或將本會會址遷往澳門任何其他地方。
第三條宗旨
本會的宗旨為:致力於公共文化研究、以公共文化論壇、講座等交流形式,發布公共文化研究成果與信息,提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倡導社會公共文化秩序之和諧,豐富公眾之文化生活,參與和促進社會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提高中國公共文化的普適性,為人類普世文明貢獻力量。
第二章
會員與組織
第一條
(會員)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團體會員、贊助會員和名譽會員。
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對中國公共文化學術研究及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興趣之年滿二十歲人士;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對中國公共文化學術研究及從事文化藝術活動之公私機構、合作社、企業或團體;
贊助會員:經本會認可之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名譽會員:經本會認可之對本會貢獻卓著之團體或個人。
有意加入本會者應填寫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繳納會費者可成為本會會員。
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除享有本會對會員賦予的福利外,亦可出席會員大會和作出表決;而贊助會員及名譽會員不可在會員大會作出表決,但可享有本會賦予會員的其他福利。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二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第二條
(組織)
本會組織機關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第三條
(會員大會 )
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除行使法律所賦予之許可權及章程規定之權力外,亦負責: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團、理事會和監事會的成員;審議理事會提交之年度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及監事會提交之意見書;以及決定會務方針。
會員大會主席團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但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由會員大會選舉選任,每屆任期為三年,並可連選連任。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平常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議。會員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於會議前八天以掛號信或書面簽收方式向會員為之,召集書內須載明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
在必要的情況下,應理事會或不少於三分之一有權在會員大會行使表決權之會員聯名之請求,亦得召開特別會議。
會員大會必須在至少半數之有權在會員大會行使表決權之會員出席的情況下方可作出決議;如不足半數,則在首次召集時間三十分鐘後在同一地點召開之會議視為第二次召集之會議,屆時,不論出席會員人數多少均可依法行使會員大會職權,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會員大會的決議取決於出席會員之絕對多數票,但不影響以下各款規定之適用。
修改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解散法人之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四條
(理事會)
除行使法律所賦予之許可權及章程規定之權力外,理事會還負責本會行政管理執行機關,並向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五人或以上成員組成,但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其中包括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和理事若干名。
理事會成員不得代表本會對外作出行為或發表意見,但理事長或經理事長授權的一名或若干名成員除外。
理事會成員的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五條
(監事會)
監事會是本會監察機構,除行使法律所賦予之許可權及章程規定之權力外,還監督理事會工作,查核本會之財產及編制年度監察活動報告。
監事會由會員大會選出三人或以上成員組成,但組成人數必須為單數,其中包括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和監事若干名。
監事會成員不得代表本會對外作出行為或發表意見。
監事會成員的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第三章
其他事宜
第一條
(經費)
本會經費財政收入來自:本會財產衍生之收益;本會舉辦活動之盈餘;會員之入會費及定期會費;由第三者或會員給予的贊助;不附帶任何條件的捐獻;以及任何公共或私人實體給予的資助。
第二條
(附則)
在本會章程之修改及解釋方面,本章程之修改權屬會員大會,由理事會提交修章方案予會員大會審議通過,而本章程之解釋權屬理事會。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均按澳門法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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