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儀軌制度

中國佛教儀軌制度

中國佛教儀軌制度,由中國佛教協會編注,其主要內容分為一、叢林,二、殿堂,三、傳戒,四、度牒,五、清規,六、課誦,七、國師,八、俗講,九、浴佛,一○、行像,一一、讚唄,一二、水陸法會,一三、懺法,一四、盂蘭盆會,一五、焰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佛教儀軌制度
  • 編著:中國佛教協會
  • 所屬:宗教
  • 地點:中國
詳細內容,

詳細內容

一 叢林
叢林通常指禪宗寺院而言,故亦稱禪林,但後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禪林制度而稱叢林的。中國禪宗從曹溪慧能後,四傳至於懷海,百餘年間禪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處,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貞元、元和間(785—806),禪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於一處,修禪辦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懷海以禪眾聚處,尊卑不分,於說法住持,未合規制,於是折衷大小乘經律,創意別立禪居,此即叢林之始。叢林的意義,舊說是取喻草木之不亂生亂長,表示其中有規矩法度雲(《禪林寶訓音義》)。
叢林規模開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間,南方有發展。如洪諲住浙江徑山,道膺住江西雲居山,僧眾多至千數;義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禪徒更不減一千五百人(《宋高僧傳》卷十二)。入宋,叢林建置益臻完備,禪眾亦以集中居住為常,凡名德住持的叢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壽自杭州靈隱移住同地永明寺(今淨慈寺),學侶多至二千(《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六)。
北方叢林,亦始盛於宋代。仁宗皇祐元年(1049),內侍李允寧施住宅創興禪席,仁宗給與寺額為十方淨因禪院。廬山圓通寺懷璉應命為住持,禪道大弘於汴京。神宗元豐五年(1082),又命京師(今開封)大相國寺,創立慧林、智海二大禪院,後都成為京師有名的禪林。至徽宗崇寧二年(1103),宗賾集《禪苑清規》時,叢林制度已燦然大備。宋室南渡以後,禪宗名僧輩出,所居叢林,皆極一時之盛。如克勤所住江西雲居山、宗杲所住浙江徑山、正覺所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清了所住真州長蘆崇福寺等,其住眾常至千人以上。史彌遠因而請定江南禪寺為五山十剎(餘杭徑山、杭州靈隱、淨慈、寧波天童、育王等寺為禪院五山。杭州中天竺、湖州道場、溫州江心、金華雙林、寧波雪竇、台州國清、福州雪峰、建康靈谷、蘇州萬壽、虎丘等寺為禪院十剎。見《七修類稿》),俾拾級而登,於是叢林制度遂遍行於江南,迄後世不衰。
叢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後世乃立佛殿)。所集禪眾無論多少,盡入僧堂,依受戒先後臘次安排。行普請法(集體勞動),無論上下,均令參加生產勞動以自給。又置十務(十職),謂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領一人,管理多人事務,令各司其局(《景德傳燈錄》卷六《禪門規式》)。
在這以前寺院的首腦為三綱:即上座、寺主、維那(或稱都維那),都是領導大眾維持綱紀的職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命令補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維那之上。寺主知一寺之事。如後周陟岵寺、隋大興善寺等,皆有寺主。維那意為次第,謂知僧事之次第,或稱為悅眾;但後世常以悅眾為維那之副,其職有數人,以大、二、三、四等別之(《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六)。
至於叢林古規的職事,則有首座、殿主、藏主、莊主、典座、維那、監院、侍者等名目。如黃檗希運在池州南泉寺為首座、遵布衲為湖南藥山殿主、雪竇重顯為南嶽福嚴寺藏主、南泉普願於莊上為莊主、溈山靈祐在江西百丈山為典座、克賓於河北魏府(今大名縣)興化寺為維那、玄則在法眼會下為監院(見元道泰《禪林類聚》第九)、興化存獎為臨濟義玄侍者等。
後世叢林組織日漸龐大,各寺家風不同,為住持者多因時制宜、自立職事,名目層出不窮。宋宗賾《禪苑清規》的序文說:‘莊嚴佛社,建立法幢,佛事門中,闕一不可。豈立法之貴繁,蓋隨機而設教’。在《禪苑清規》所載叢林職事名目即有二十三種。宗賾還撰了一篇《龜鏡文》(貳鹹《禪林備用清規》卷七稱之為《百丈龜鏡文》),概括地說明設立各種職事的必要。文云:
‘叢林之設要之本為眾僧,是以開示眾僧故有長老,表儀眾僧故有首座,荷負眾僧故有監院,調和眾僧故有維那,供養眾僧故有典座,為眾僧作務故有直歲,為眾僧出納故有庫頭,為眾僧主典翰墨故有書狀,為眾僧守護聖教故有藏主,為眾僧迎待故有知客,為眾僧召請故有侍者,為眾僧看守衣缽故有寮主,為眾僧供侍湯藥故有堂主,為眾僧洗濯故有浴主,為眾僧禦寒故有炭頭,為眾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為眾僧執勞故有園頭、磨頭、莊主,為眾僧滌除故有淨頭,為眾僧給侍故有淨人’(《禪苑清規》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來通行甚久,少有更改。至於今日可行的,則根據元代《敕修百丈清規》更有增益,且分成東西兩序。東序序職(資格)有都監、監院等二十一員,列職(實職)有化主、庫頭等二十六員;西序序職有首座、西堂等十二員,列職有殿主、寮元等二十一員。細分職別可達八十種,可謂繁雜(見清儀潤《百丈清規證義記》)。
叢林職事人員之多寡,各依其規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為禪林正寢、住持所居之處,故稱寺主為方丈,他為全寺諸堂之頭,故又稱堂頭和尚。至西序的重要職員,則為首座(即古之上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知藏、藏主、知客、寮元(雲水堂首領)等。東序為監院(即古之寺主,俗稱當家)、副寺(即知庫)、維那、悅眾、侍者、莊主等,是一般叢林所常設的。此外,列職各專一務者,還有飯頭、菜頭、火頭、水頭、碗頭(通稱行堂)、鐘頭、鼓頭、門頭、園頭、浴頭(亦稱知浴)、圊頭(即淨頭)、塔頭(亦稱塔主)、樹頭(巡視山林、栽補樹木)、柴頭、磨頭、茶頭、炭頭、爐頭、鍋頭、桶頭、燈頭、巡山、夜巡、香燈、司水(禪堂專任)、照客、聽用等。以上各種職事名稱,以等級分,可統稱為知事人員(一級)、主事人員(二級)和頭事人員(三級)。規模較小的叢林,即以主事兼知事。規模較大的叢林,則有很完備的組織。方丈之下有庫房、客堂、維那寮、衣缽寮四個機構(通稱四堂口),是為叢林的基本組織,重要寺務由住持會同首座等班首與四堂口首領共議進行。此外有首座寮以處上座名宿,有侍者寮以處初學新參,有行者寮以處雜務行者和童行,有眾寮(雲水堂)以臨時接待過往禪衲。又有蒙堂以處知事職僧以上退職人員,有單寮以處副寺以下退職人員,有延壽堂以處老病僧人,有莊田以供禪眾從事生產。各堂又各立規約以資遵守(參看本書《清規》條目)。
現今叢林,以其住持傳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為子孫的與十方的兩類。本來從宋代起,叢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種之分。甲乙徒弟院,是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輪流住持甲乙而傳者,略稱為甲乙院。十方住持院系公請諸方名宿住持,略稱為十方院。敕差住持院,是由朝廷給牒任命住持者,略稱為給碟院。甲乙院住持是一種師資相承的世襲制,故又稱為剃度叢林或子孫叢林。十方住持院由官吏監督的選舉,故稱為十方叢林。後世即大體沿用其制度,無大變動(現無其第三種)。
另外,十方叢林中依住持繼承制度的不同,還有選賢叢林與傳法叢林之分。有如鎮江金山寺名剎的住持,即是依法系相傳的,稱為傳法叢林;寧波天童寺自清末寄禪(敬安)重興後,改為十方選賢制度,稱為選賢叢林。1924年廈門南普陀寺改子孫叢林為十方選賢叢林,即依天童寺選賢方法,訂立‘十方常住規約’二十條。並規定選舉法、住持任期及進院退院等手續(《廈門南普陀寺志》)。這種選賢制度是叢林住持史上的一個進步。
關於叢林制度詳見於《百丈清規》和它的注書《百丈清規證義記》等。至於叢林中行事和古德風規,則有道融《叢林盛事》、慧彬《叢林公論》、慧洪《林間錄》、淨善《禪林寶訓》、無慍《山庵雜錄》等可資參考。
二 殿堂
殿堂是中國佛寺中重要屋宇的總稱。因這些屋宇或稱殿,或稱堂,故統名之為殿堂。殿是奉安佛菩薩像以供禮拜祈禱的處所,堂是供僧眾說法行道等用的地方。殿堂的名稱即依所安本尊及其用途而定。安置佛、菩薩像者,有大雄寶殿(一般稱為大殿)、毗盧殿、藥師殿、三聖殿、彌勒殿、觀音殿、韋馱殿、金剛殿、伽蘭殿等。安置遺骨及法寶者,有舍利殿、藏經樓(閣)、轉輪藏殿等。安置祖師像者,有開山堂、祖師堂、影堂、羅漢堂等。供講經集會及修道等之用者,有法堂、禪堂、板堂、學戒堂、懺堂、念佛堂、雲水堂等。其他供日常生活、接待用者,有齋堂(食堂)、客堂、寢堂(方丈)、茶堂(方丈應接室)、延壽堂(養老堂)等。
寺院佛殿以外,各殿堂的像設大概如次:
一、天王殿,正面本尊,多安彌勒化身的布袋和尚坐像(北京廣濟寺則奉天冠彌勒菩薩坐像),左右分塑四大天王。彌勒背後設手執寶杵現天將軍身的韋馱天像。布袋和尚為五代僧,名契此(—916)。體軀肥滿,言語無恆,常以杖負布袋入市行乞,而現喜悅之相,人呼為布袋和尚。後梁貞明二年(916),寂於浙江奉化岳林寺東廊磐石上。臨終遺偈,自稱為彌勒化身;後人遂多塑之于山門(《宋高僧傳》卷二十一)。
四天王為印度十六善神之屬,其名常見於大小乘經論。最知名者為毗沙門天,義為多聞,乃印度北方守護神,與持國、增長、廣目共稱四天王(《金光明經》卷二《四天王品》,即以毗沙門居首)。毗沙門天王造像早已見於雲崗、龍門等石窟。唐天寶元年(742)西域五國來侵安西,傳說天王曾現身卻敵,玄宗遂命於各州府城上西北隅均置此天王像。其後又命佛寺別院安置(《僧史略》下)。如唐長安大興善寺之天王閣、江蘇崑山慧聚寺等處之天王堂,即是供毗沙門之別院。
四天王的形像,古今略有不同。據唐譯《陀羅尼集經》卷一說:
一、《四天王像法》:四天王均著種種天衣,嚴飾精妙。東方天王提頭賴吒,左手把刀,右手執矛拄地。西方天王毗嚕博叉,左手執矛,右手把赤索。北方天王毗沙門,左手執矛拄地,右手擎塔。又依《長阿含經》第十二《大會經》及《法華文句》等說:四大天王各領二鬼神,持國天王領乾闥婆與富單那,增長天王領鳩槃茶與薛荔多,廣目天王領龍與毗舍闍,多聞天王領夜叉與羅剎,故四天王像的腳下各踏二鬼神以示威武。到了元代塑像,東方天王持物換了琵琶;明代北方天王持物換了雨傘;清代西方天王持物換了蛇類,遂成今日一般常見的四大天王的形相。元沙羅巴譯《藥師琉璃光王七佛本願功德經念誦儀軌供養法》,以四偈說明四大天王的身色持物及守護國土:‘東方持國大天王,其身白色持琵琶’,‘南方增長大天王,其身青色執寶劍’,‘西方廣目大天王,其身紅色執絹索’,‘北方多聞大天王,其身綠色執寶叉’。現在四天王的塑像,大體據此記載為之。
韋馱天為南天王部下八將之一,在四天三十二將中以武勇著稱。唐道宣在《感通錄》里寫了他常於東、西、南三洲巡遊,守護佛法,故稱‘三洲感應’;又現天將軍身,守護伽藍等故事傳出後,遂漸漸形成,凡建寺必奉之為守護神,世稱韋馱菩薩。其像形式有二:一合十指掌,橫寶杵於兩腕,兩足平立。一以左手握杵拄地,右手插腰,左足略向前立。面向佛殿,注視出入行人。
二、金剛殿。明代佛寺在山門之內有金剛殿,塑二密跡金剛力士像,稱為二王(後來即塑于山門內,不另設殿)。此二力士執金剛杵分立左右,守護佛剎。其緣起見於《大寶積經》卷八《密跡金剛力士會》,經謂勇郡王二太子各言所志,法意太子要誓,諸人成得佛時,當作金剛力士,常親近佛,善聞一切諸佛秘要密跡之事。法念太子誓言,諸仁成佛道,身常勸助,使轉法輪。法意太子,即今金剛力士名密跡者是。法念太子者,即今為梵天者是。《金光明經文句》知禮記謂,據經金剛力士唯一人,今狀於伽藍之門而為二像者,乃應變無方,多亦無咎。古代雲崗、龍門、麥積山石窟,都有金剛力士雕像,只是一尊。唯隋代河北安陽寶山大住聖窟入口兩壁,刻有那羅衍神王(有大力神)與迦毗羅神王二像,左像執槊,右像持杵,與佛所說於門兩頰畫執杖藥叉相符(《大日經疏》卷一,夜叉亦譯為密跡,為毗沙門天屬下)。此二像為中國現存最古的門像(常盤大定《寶山之石窟》,見《支那佛教史跡踏查記》)。現今寺門左右的金剛力士像,都是面貌雄偉,作忿怒相,頭戴寶冠,上半身裸體,右手執金剛杵,左手扼腕,兩腳張開,故身體四肢均呈緊張之狀。其不同者,只左像怒顏張口,以金剛杵作打物之勢;右像忿顏閉口,平托金剛杵,怒目睜視而已。
三、法堂,亦稱講堂,乃演說佛法皈戒集會之處,在佛寺中為僅次於佛殿的主要建築,一般位於佛殿之後。法堂之建,始於晉道安、曇翼於上明東寺所造(《六學僧傳·隋羅雲傳》)。唐百丈創製《清規》,不立佛殿,唯樹法堂,則尤加重視。法堂之內應有佛像、法座、罘罳法被或板屏及鐘鼓等。《釋氏要覽》下‘佛堂置佛像’項下引《大法炬陀羅尼經》云:‘法師說法時,有羅剎女常來惑亂。是故說法處常須置如來像,香花供養,勿令斷絕。’法座亦稱獅子座,於堂中設立高台,中置坐椅,名曲盝床(略稱曲盝)。法座之後設罘罳法被(今多設板屏),或掛獅子圖以象徵佛之說法。曲盝之前置講台,供小佛坐像,下設香案,供置香花。兩側列置聽席等。左鐘右鼓,上堂說法時鳴之。
四、禪堂,古稱僧堂或雲堂,與佛殿、法堂同為禪宗叢林的主要堂宇,禪僧晝夜於此行道。百丈立制,裒所學眾,無論多少高下,盡入僧堂之中,依夏次(受戒前後)安排。設長連床(今稱廣單),施椸架以掛道具。堂中設一圓龕,正中安奉聖僧像。聖僧之像不定,或以憍陳如、賓頭盧為聖僧,或以文殊師利及大迦葉為聖僧。《梵網經》法藏疏云:‘聞西國諸小乘寺以賓頭盧為上座,諸大乘寺以文殊師利為上座’,即其出處。古時僧堂本兼食堂(今禪林‘放參’晚飯即就堂而食,猶其遺風),多安賓頭盧尊者於其中,此事亦始於晉時道安。道安常注經論,疑不合理,夢梵僧賓頭盧勸其設食,願為相助弘通。於是立座飯之,處處成則。但先此只施空座,前置碗盞,不安聖像。至劉宋泰始末(471),正勝寺僧法願、正喜寺僧法鏡等,始圖其形(《寂照堂谷響集》第三)。唐大曆四年(769)不空三藏奏請令天下寺院食堂中,於賓頭盧之上,特置文殊師利形像以為上座(不空《表制集》卷二)。故唐時食堂即僧堂是安文殊師利和賓頭盧為聖僧的。後世於禪堂外另設齋堂(食堂),而聖僧仍留於禪堂,或禪堂改設毗盧佛像,將賓頭盧設於齋堂,並設香燈以奉香火。明徐一夔《靈谷寺碑》:‘以禪與食,不可混於一也,故食堂附於庫院’(《金陵梵剎志》卷三)。於是食堂在東,禪堂在西,遂為叢林定式。
五、毗盧閣,這是明代佛寺常建的殿堂。其上下層像設略有不同。明姚廣孝《天界寺毗盧閣碑》:‘閣成,上供法、報、化三佛及設萬佛之像。左右庋以大藏,諸經法匭。後建觀音大士,示十普門。下奉毗盧遮那如來,中坐千葉摩尼寶蓮花座,一一葉上有一如來,周匝圍華。旁列十八應真羅漢,二十威德諸天。珠纓寶幢,幡蓋帷帳,香燈瓜花之供,靡不畢備’(《金陵梵剎志》卷十六)。由於閣上設有萬佛之像及庋置大藏,亦被稱為萬佛樓及藏經閣。
六、轉輪藏殿(略稱輪藏殿),創始於梁代傅翕(善慧大士)。《釋門正統》卷三《塔廟志》說:‘諸方梵剎立藏殿者,初梁朝善慧大士傅翕愍諸世人,雖於佛道頗知信向,然於贖命法寶,或有男女生來不識字者,或識字而為他緣逼迫不暇披閱者。大士為是之故,特設方便,創成轉輪之藏,令信心者推之一匝,則與看讀同功。……諸處俱奉大士寶像於藏殿前,首頂道冠,肩披釋服,足躡儒履,謂之和會三家。又列八大神將,運轉其輪,謂天龍八部。’唐時輪藏的構造,於輪藏上又安佛龕彩畫懸鏡,並環藏敷座,形制更為精美。白居易《蘇州南禪院千佛堂轉經藏石記》:‘堂之中,上蓋下藏。蓋之間:輪九層,佛千龕,彩畫金碧以為飾。環蓋懸鏡六十有二。藏八面,面二門,丹漆銅鍇以為固。環藏敷座六十有四。藏之內轉以輪,止以柅。經函二百五十有六,經卷五千五十有八’(《全唐文》卷六百七十六)。
七、伽藍殿,八、祖師堂。常分建於佛殿或法堂兩側。伽藍殿供守護伽藍土地之神像,古時又稱土地堂,位於佛殿之東。據《七佛經》卷四云:護伽藍神有美音、梵音、天鼓等十八神。今一般多供最初施造祇園精舍的給孤獨長者、只陀太子及其父波斯匿王三像。祖師堂位於佛殿之西,多奉達摩或當寺開山祖師。宋白雲守端說:‘天下叢林之興,大智禪師(百丈懷海)力也。祖堂當設達摩初祖之像於其中,大智禪師像西向,開山尊宿像東向,得其宜也。不當止設開山尊宿,而略其祖宗耳’(《林間錄》卷二)。但今一般佛寺祖堂,以達摩、慧能為禪道之祖,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多塑達摩(中)、慧能或馬祖(左)、百丈(右)三像並坐。
九、浴室,安置跋陀婆羅(善守)之像,蓋本《楞嚴經》水因圓通之說。《首楞嚴經》卷五:‘跋陀婆白佛言: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彼佛名我跋陀婆,妙觸宣明,成佛子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今佛寺浴室,又名‘宣明’,即依此說。又據《羅漢圖贊集》所引清乾隆考證,此跋陀婆即《法住記》十六羅漢中之第六跋陀羅雲。
十、香積廚,安置菩薩像,傳為洪山大聖,乃為佛寺監護僧食者。自元代以後,則多奉大乘緊那羅王菩薩之像。相傳元末,紅巾首領率眾至少林寺,眾僧惶懼欲散。忽一火頭老僧自庖中出曰:汝等勿憂,老僧一棒驅之。眾笑其妄。老僧運三尺棍,逕入紅巾隊中,遭者辟易,遂散去。世傳乃緊那羅王顯化。後天下佛寺齋廚多塑畫其像,祈其監護;今少林寺之緊那羅王殿即其遺蹟(《少林寺志》)。
寺院殿堂布置除佛像之外,還有比較固定的各種莊嚴和供具。主要的莊嚴為寶蓋、幢、幡、歡門等。《洛陽伽藍記》記建中寺的佛殿講堂,有‘金華寶蓋,遍滿其中’的記載,可知中國佛殿之莊嚴,由來已久。
寶蓋,又稱天蓋。本尊佛像有寶蓋,經稱華蓋。佛行即行,佛住即住。今有以木材、金屬或絲織之類,製成華蓋之形,垂於佛像之上;也有不用此蓋的。
幢,又稱寶幢,為佛、菩薩的莊嚴標幟。一般以絹、布等製成。幢身周圍,置八個或十個間隔,下附四個垂帛,或繡佛像,或加彩畫。《觀無量壽經》有:於其台上,自然有四柱寶幢,故今每一佛前多置四幢,或繞寶蓋而懸。
幡,又稱勝幡,也是象徵佛的莊嚴。凡結壇場,必以幡嚴飾,布列四周,所謂‘幡壇不相離’。幡有多種顏色和製法,以平絹制者曰平幡,束絲製者為絲幡,以金屬玉石聯結制者曰玉幡。凡造幡之法,不得安佛、菩薩像,但得書寫經文。今多書佛號或經偈,懸於佛前。
歡門,是懸於佛前的大縵帳,其上以彩絲繡成飛天、蓮花、瑞獸、珍禽之屬。兩側垂幡,稱為幡門。門前懸供佛琉璃燈一盞。
殿堂供具多少,視堂構的大小及法事所需而定。《陀羅尼集經》云:當設二十一種供奉之具,若不能供二十一種,五種亦得。一者香水,二者雜花,三者燒香,四者飲食,五者燃燈。今佛前所設香爐、花瓶、燭台,所謂‘三具足’,即由此簡化而來。小燭台之外,又有長檠,高五尺至八尺,上安木盞,以燃蠟燭。檠身多施雕刻彩畫,今禪林佛殿、法堂佛前多用之。
又佛像前設有香幾供台(大桌),其形或長或方不一。長的香幾,以安置三具足之屬,而供台則以奉五供(即塗香、花鬘、燒香、飲食、燈明)之用,以絲繡桌圍圍其四面。供台之前,置香幾,几上放小香盤。香盤以紫檀木為之,上置一香爐二香鬘盒,分盛檀香、末香。盤前掛一紅幛,繡蓮花瑞禽之屬。凡住持尊宿入殿誦經及上堂說法,多由侍者端香盤先導,至佛前置於香幾,尊宿即就其前禮佛拈香。
三 傳戒
傳戒是設立法壇,為出家的僧尼或在家的教徒傳授戒法的一種宗教儀式,亦稱開戒或放戒。就求戒的人說是受戒、納戒或進戒。佛教大、小乘的戒法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和菩薩戒五種。比丘、比丘尼戒,必須具足一切條件——即一定僧數(中國十人、邊地五人)、一定範圍(結界立標)、一定程式(白四羯磨,即會議式),才能授受,故稱為受具足戒,略稱受具。
佛教初入中國時,並無傳戒儀式。據佛教史籍記載,當時度人出家,只為剃髮披服縵條,即無條相袈裟(見《釋氏要覽》上),以不滿五人,不能受具。大概只用三皈、五戒、十戒迭相傳授而已。到了曹魏嘉平二年(250)時,曇摩(柯)迦羅(《高僧傳》卷一譯雲法時)來到洛陽,見眾僧未秉戒法,乃就白馬寺譯出《僧祇戒心》(戒本)以備用。並請梵僧立羯磨法受戒。這是中國依律傳戒之始。魏正元中(254—255)安息國沙門曇帝在洛陽譯出《曇無德羯磨》,才具備羯磨儀式。中國僧徒之受具足戒,一般傳說以朱士行為首(《僧史略》上),或即在此時。
四 度牒
度牒是國家對於依法得到公度為僧尼的所發給的證明檔案(度是說度之入道)。度牒在唐代也稱為祠部牒,都是綾素錦素鈿軸(北宋用紙,南宋改用絹,見《宋會要輯稿》第六十七冊《職官十三》),就是品官所用的綸誥(其實物在日本還保存有最澄入唐所得的一軸,那上面詳載僧尼的本籍、俗名、年齡、所屬寺院、師名以及官署關係者的連署)。僧尼持此度牒,不但有了明確的身份,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障,同時還可以免除地稅遙役。
五 清規
清規是中國禪宗寺院(叢林)組織的規程和寺眾(清眾)日常行事的章則,也可說是中世以來禪林創行的僧制。通行本《百丈清規》的九章中,前四章主要規定關於祝聖、國忌(帝王、王后忌日)、祈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以及各寺歷代諸祖忌等儀式。這些都是律所未定,古規沒有的(古規是以僧徒受戒或住持入院開始的)。從此以下,才算是叢林本身的規章制度。第五章‘住持’,是關於住持上堂、晚參、普請、入院、退院、遷化、荼毗、議舉住持等一系列的規定。第六章‘兩序’,是關於叢林東西兩序的頭首、知事。西序:首座、知藏、知客、書記、衣缽、侍者、湯藥等。東序:都監、維那、副寺、典座等。列職:寮元、化主、園主、水頭等各職事的規定。第七章‘大眾’,是關於沙彌得度、登壇受戒、道具形式、遊方參請、坐禪、普請及料理亡僧後事等的規定。第八章‘節臘’,是關於大眾入寮、建楞嚴會、四節念誦茶湯、結制禮儀、朔望巡堂、月分須知等的規定。第九章‘法器’,是關於鐘、板、魚、磐、椎、鼓等號令法器的說明及其打法的規定。這九章的規定極詳,但關於僧眾的一般行事,現代叢林仍另訂有《共住規約》,為全寺所共同遵守;又丈室、庫房、客堂、禪堂等各處,也另有規約,明定辦事的細則。
現在叢林中實行清規的主要情況,約略如次:
一、結夏與結冬 叢林每年以結夏(即結夏安居,亦稱結制)、解夏(亦稱解制)、冬至、年朝為四大節,極其重視。結夏、解夏,系遵印度原制;冬至、年朝,則依中土風俗。結夏七日原為四月(前安居)或五月(後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則在七月或八月的十五日,但從元代以來,各提前一日講習禮儀,以便期內得專心修道。另外,在每年從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的九旬期間,叢林中也結制安居,稱為結冬。這是仿照結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來專修禪法的,故名為‘江湖會’。清代以來,叢林曾有隻結冬而不結夏的反常現象,後
經糾正,仍以結冬坐禪、結夏講經學律等為慣例(見《清規證義記》卷八)。近代著名叢林如寧波天童寺等,都實行這樣‘冬參夏講’的制度。
二、安單 叢林的成員通稱清眾。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缽戒牒俱全的遊方到寺,都可掛搭(亦稱掛單),暫住於旦過寮(又稱雲水堂)。如掛搭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入禪堂,名為安單,從此成為清眾,隨同結夏。一般叢林都從四月一日起,照規入夏,禁止遊方,鎖旦過寮。至八月一日,始開寮重新接眾。又叢林安單亦分春冬兩期,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頭進禪堂者,名為大進堂。
三、大請職 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為叢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於每年八月十六日舉行。事先半月,由客堂開具新進堂禪眾和舊住的名單,送住持查閱。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禪堂、庫房諸頭首共議請職。十六日大眾齊集大殿月台,知客點名,依次進殿,宣布職事名單並講清規,新請職事即到法堂謁住持,又到禪堂行十方禮,再依職送位。
四、貼單 此為一寺職事及常住人員名單的公布,例於每年十月十五日舉行。事先客堂與維那將合寺人員戒臘久近開具清單,送與住持、寫成單票(每條四字,職序在上,法名在下)。十四日,客堂掛‘貼單’牌,到十五日,住持入堂說法,為首座貼單,其餘由維那貼,以職事大小,戒臘先後為序,再各按名位順次送單。凡單上有名的,都是一寺常住的成員。
五、打七 此是結冬中的重要行事。叢林坐禪通例從九月十五日起加香,即延長坐禪時間。又從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舉行禪七,每七天為一期,謂之打七。此為禪眾剋期取悟的禪會,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定。每一禪七的起解,稱為起七和解七,各有規定儀式。
六、普請 即普遍邀約大眾勞作的制度,亦稱出坡。此制在唐代即已行於各地,如開成四年(839)九月二十八日,日僧圓仁入唐巡禮至山東赤山院,記載目睹的情形說:當院始收蔓菁蘿蔔,院中上座等盡出揀葉;如庫頭無柴時,院中僧等不論多少,盡出擔柴去(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不過此種制度原來由於倡導農禪,凡耕作摘茶等作務都以普請為之。後世普請只限於輕微勞動,如四月佛誕摘花、六月曬藏、曬薦、平時園中摘菜、溪邊搬柴以及節前寺舍掃除等,皆偶一為之而已。直到今天,始見恢復原來的精神,已有叢林以勞動為佛事之一的新制。
七、歲計 是叢林歲末的會計報告。在現存的唐代文獻中還有此種記載。如開成三年(838)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僧圓仁至揚州開元寺,記云:眾僧參集食堂,禮佛上床坐,有庫司典座僧於眾前,讀申歲內種種用途賬,令眾聞知(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歲計原行於歲末,由住持審查各種簿冊,但現在叢林的會計報告,多每月舉行一次,由住持召集禪堂班首、維那、客堂知客、僧值、庫房都監、監寺等,於丈室行之,稱為算賬(見《高旻寺丈室規約》)。
八、肅眾 即僧眾違犯清規的處分。古規,清眾中生事違規者由維那檢舉,抽下掛搭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眾。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眾燒衣缽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辱(見《景德傳燈錄》卷六末附《禪門規式》)。後世遵此,對於三業不善不可共住的禪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定肅眾辦法,除刑名重罪例屬官廳處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規律之,隨事懲戒,重則集眾捶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又擯出犯規者,還要將擯條實貼山門,鳴大鼓三通,以杖攻出(見《清規證義記》卷五)。
九、榜狀牌示 叢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單、貼榜、書狀和牌示等。如住持宴請首座或遠來尊宿等茶湯,皆開列名單,由侍者報知,謂之知單。方丈、庫司招待大眾茶湯的請柬則用榜,首座請柬用狀。方丈請首座,榜貼於僧堂前東邊牌上,庫司請首座,榜貼於西邊牌上。首座請下頭首茶,狀貼於僧堂前下間板上。叢林從來最重茶禮,有謝茶不謝食之說。又叢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掛牌方式傳達,名為牌示。用掛牌地點隨各種行事而不同。如結夏、誦戒、請職、貼單、普佛等牌示,皆掛齋堂前;上堂、秉拂、祈請、禱雨,掛大殿前;起七、解七,掛禪堂前;升座、免禮等,掛內韋馱殿前(見《高旻寺規約》)。
十、鐘鼓法器 此為叢林號令所寄,鳴扣各有常度。凡禪堂坐參、佛殿誦念、食堂齋粥、升堂集眾、普請巡寮、入浴送亡等一切行事,都依鐘鼓等號令進行。如集眾上殿則僧堂鳴鐘,長老升堂則法堂擊鼓,報眾同赴。普請則開梆、催板,新住持入院則鐘鼓齊鳴。凡止靜、開靜、念誦、齋粥等行事,從朝到暮,鐘鼓交參,遂形成叢林一定的禮法。
六 課誦
課誦是佛教寺院定時念持經咒、禮拜三寶和梵唄歌贊等法事,因其冀獲功德於念誦準則之中,所以也叫功課。
按瑜伽有四種念誦:即音聲念誦(出聲念)、金剛念誦(合口默念)、三摩提念(心念)和真實意念(如字修行)。本文主要談第一種,即所謂‘清淨在音聞’。追溯古代,先是經咒和梵唄等簡單的念誦,晉代以後發展出懺法,再後又有《水陸》、《焰口》等,唱念趨於複雜。唐代馬祖建叢林,百丈制《清規》。趙宋以後,特別是明代叢林中普遍形成了朝暮課誦(也叫‘二時功課’,‘二課’或‘早晚課’)制,與經、懺等法事相併列而成另具一格的寺院風尚。
關於課誦的最早記載,見於《吳書·劉繇傳》附記後漢笮融的事跡里,該記說:‘笮融者,丹陽人,初聚眾數百,往依徐州牧陶謙,謙使督廣陵、彭城運漕。’遂‘坐斷三群委輸以自入,乃大起浮圖祠……重樓閣道,可容三千餘人,悉課讀佛經,令界內及旁郡人有好佛者聽受道’。這種課讀,當是隨著西域等地的佛教翻譯家們傳來的。在《法華經·法師品》里有:受持法師、讀經法師和誦經法師就是明證。唐玄奘譯的《大唐西域記》里也說到卑缽羅石室□□設壇念誦的故事。在東晉《高僧法顯傳》中,記述古代斯里蘭卡佛牙出行禮拜念誦(法事)的盛況云:‘獅子國(斯里蘭卡)……佛齒,當出至無畏山精舍,國內道俗欲植福者,各各平治道路嚴飾巷陌,……然後佛齒乃出中道而行,隨路供養到無畏精舍佛堂上,道俗雲集,燒香燃燈,種種法事,晝夜不息,滿九十日,乃還城內精舍。’以禮拜念誦為主的種種法事,晝夜不停,同我國宋代以來叢林下的九旬勝會和一些地區的佛誕等節日有類似之處。唐玄宗曾經詔不空誦《仁王經》,代宗‘敕百沙門于禁中念誦謂之內道場’,又敕‘灌頂道場,選沙門二十七員,為國長誦《佛頂咒》(《佛祖統紀·祈禱災異》)。朝廷如此提倡,寺僧如何當可想見。《佛祖統紀》卷五十三在《持誦功深》條下,列舉了從東晉安帝(397—419)到趙宋光宗(1190—1195)歷七百餘年道俗念誦佛經的突出事例十九起,可見,提倡課誦,歷史悠久。
古代印度和印尼等國佛教流行的地區,普遍諷誦馬鳴所作的贊佛詩歌(《佛所行贊》)。他們認為該詩字少義多,能使‘讀者心悅忘倦’(唐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贊詠之禮》)。這相當於我國的讚唄念誦。
我國曹魏陳思王誦讀佛經,‘制轉贊七聲旻降曲折之響’,又作《魚山梵》(亦稱《魚山唄》)六章,‘纂文制音,傳為後式’(《法苑珠林》卷三十六《唄讚篇》)。
古印度諷誦佛經是奉行的‘三啟’儀制,首先頌揚馬鳴所集的贊佛詩文,其次正誦佛經,然後陳述回向發願。全過程是‘節段三開’,所以叫做三啟。‘經了之時,大眾皆雲蘇婆師多’,‘或雲娑婆度’(同前《贊詠之禮》)。這種‘三啟’式的念誦法,就是我國漢地古今法事念誦的基本儀制。舉行任何一堂法事,總是安排先贊(或《香贊》,或《贊偈》等),次文(經咒本文、有關儀文等),末了回向發願(或偈或文,或偈文兼舉)這種基本形式。只是尾碼的大眾同聲念蘇婆師多或索婆度,在漢地念誦儀里少見,但也有某些法事的文末稱‘善’或‘善哉’的。娑婆度就是善哉之意。蘇譯為妙,婆師多譯為語,意思是讚嘆經文為微妙語。
我國的念誦儀制始創於東晉道安,他制僧尼軌範三則:一曰行香定座上講之法(即講經儀);二曰常日六時行道飲食唱時法(即課誦齋粥儀);三曰布薩差使悔過等法(即道場懺法儀)。這三條對佛教的影響極為深廣,為後來各種法事議制的開端。宋明以來寺院逐漸普遍奉行的朝暮課誦,當亦導源於此。
南朝梁代就有到舍宅為寺‘別營小室,朝夕從僧徒禮誦’的記載(《古今圖書集成·神異典·釋教部》)。唐百丈懷海‘別立禪居’,‘合院大眾朝參夕聚’(見《景德傳燈錄》卷六附《禪門規式》)。《大宋僧史略》卷上《別立禪居》條下更引伸說:百丈懷海‘有朝參暮請之禮,隨石磐魚為節度’。元朝廷令百丈山德輝編訂《敕修百丈清規》的《殿鐘》條下載明:‘住持朝暮行香時’鳴鐘七下。同書《磬》條下又載:‘大殿早暮住持知事行香時’值殿者鳴磬,‘大眾看誦經咒時’鳴磬。可見禪僧修行,此時已具備朝暮課誦的雛形。在北宋《崇寧清規》和南宋《鹹淳清規》中還屬闕如。不過,後來《朝暮課誦》所定的內容,包括晚課《蒙山施食》在內的大部分,全是宋人分別集、撰而成,這可說明當時已有某些寺院,甚至某些地區實行早晚課,只是還不普遍,所以直到宋末的《鹹淳清規》里還沒有明確的反映。明清之際,朝暮課誦漸趨定型,奉行的範圍遍及各宗各派大小寺院和居家信徒,成為所有叢林必修的定課。例如,明通容編《叢林兩序須知》規定:首座‘早晚課誦勿失’、書記‘早晚隨眾課誦’和監寺‘早暮勤事香火課誦勿失’等等。蓮池的《雲棲共住規約》上集末規定:‘晨昏課誦,不得失時偷懶,違者依例罰錢十文。’同書附集《學經號次》條下又有‘晨昏’定課的規定。清儀潤的《百丈清規證義記》卷八等更明確了早晚課誦的具體內容,並在《禪堂規約》條下規定‘行坐課誦受食出坡等不隨眾者罰’。
古代印度著名的那爛陀寺,也有課誦的規定,但與我國不盡相同。唐義淨在記述那爛陀寺的禮誦時說:‘那爛陀寺人眾殷繁,僧徒數出三千,造次難為詳集。寺有八院,房有三百,但可隨時當處自為禮誦。然此寺法差一能唱導師,每至哺西(下午三到五時),巡行禮讚。淨人童子持雜香花,引前而去,院院悉過,殿殿皆禮。每禮拜時,高聲讚嘆,三頌五頌,響皆遍徹,迄乎日暮,方始言周’(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斯里蘭卡的‘坎第’勝區,當地常常有人於雞鳴時攀躋高峰瞻禮佛跡。
我國古德定日課於朝暮二時,自有其依據。《二課合解》的作者觀月興慈在敘述古哲為什麼要建立課誦於早晚時指出:‘朝暮不軌,猶良馬無疆’(《重訂二課合解自序》),這是說佛徒朝暮需以課誦來作為自身的軌範。朝指五更,為日之始、晝三時之初,佛徒從鐘聲破夜警醒而起,盥洗畢,即上殿課誦,則期思惟以還淨。暮為日晡,隸屬晝三時之末,功課禮誦,乃冀覺昏而除昧。所以二時功課之設,成為佛教寺院通行的重要規制。
二時課文,全屬大乘藏攝。如《楞嚴》、《大悲》等咒,《阿彌陀經》、《懺悔文》、《蒙山施食》以及稱念佛號。因此,禮誦課文的人要做到:身體端肅,口出清音,意隨文觀。二課全文,分為三個部分:一、早自《楞嚴咒》始,晚從《彌陀經》起,各至稱念佛號、三菩薩止為課誦正文。二、在三菩薩後,早晚各有回向文和三皈依為普結回向。三、每逢朔望等還有二時祝讚等為祝禱護神。茲依次簡介如下:
一、課誦正文 早課首先是《大佛頂首楞嚴神咒》,簡稱《楞嚴咒》。梵語首楞嚴,譯為一切事究竟堅固。咒字前人主張不譯不解,但後來有人指出為‘明’,持咒義為持明。此咒五會,總名為《佛頂光明‘摩訶薩怛多’(譯大白)‘般怛囉’(譯傘蓋)無上神咒》,是與《楞嚴經》(顯義)相依持的密義。宋、元以來一直盛行,特別是南宋和元兩代,叢林每年於安居結制中定有三月(農曆四月十三至七月十三為期的楞嚴會制,節日、祝厘、祈禱、薦亡等無不諷誦。所以被定為日課之首。
在念《楞嚴咒》之前,還要先誦與此密切關連的阿難贊佛發願偈十八句。依《朝暮課誦》順序:《楞嚴咒》後為《大悲咒》、《十小咒》和《心經》,但多數叢林不誦《大悲》、《十小》咒,徑由《楞嚴咒》接誦《心經》。
《心經》,全稱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一卷,唐玄奘譯,流通諷誦,皆用此本。不同的譯本現存的有法月譯題名《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等六種,此外還有已佚譯本,藏、蒙、滿文等譯本,大體與法月譯本相近。本經文旨,原出於大部《般若經》內有關舍利子的各品,即唐譯《大般若經》第二分初,《緣起》、《歡喜》、《觀照》、《無等等》四品——《大般若經》卷四百零一至四百零五,各品佛說和舍利子問答般若行的意義和功德,本經是其中的撮要單行,以故譯本略去首(序)尾(流通)二分。實為大部《般若》之中心,該六百卷經義,所以題名叫《心經》。
《心經》末了,唱頌整個般若部的總題,《摩訶般若波羅蜜多》三稱,接唱‘上來現前清淨眾,諷誦楞嚴秘密咒’等十二句回向偈,結上起下,功德回向十界,祝願國泰民安。連唱念佛贊偈八句,頌揚彌陀因地發願,果圓度生。此二偈前者是宋真歇清了所作,後者為擇英所撰。贊偈接念佛號繞行,歸位後稱三菩薩,早課正文完畢。
晚課首先是《佛說阿彌陀經》,又名《一切諸佛所護念經》,姚秦鳩摩羅什譯,是淨土宗的主要經典之一。不同譯本有唐玄奘《稱讚淨土佛攝受經》等。其主要思想是廣陳極樂依、正莊嚴令人起信,特勸發願求生和持名立行。經後附誦《拔一切業障根本得生淨土陀羅尼》(即《往生咒》)三遍。接誦《禮佛大懺悔文》。梵語懺摩,華言悔過。懺悔一詞是華梵結合。懺表消除已往的宿業,悔意不造未來的新愆。懺悔全文為四個部分所組成:第一‘大慈大悲慈眾生’四句偈為贊禮諸佛;第二從‘南無皈依’至‘阿彌陀佛’為皈依三寶;第三自‘如是等’至‘我今皈命禮’為懺罪陳善;第四由‘所有十方世界中’至末了為發願回向。此文是宋不動依《三十五佛名禮懺文》整理,前增五十三佛,尾碼法界藏身阿彌陀佛和普賢十大願偈,共成一百零八頂禮,以表願斷一百零八煩惱之意。百零八禮的禮法是:初四句、金剛上師、皈依佛法僧三句、‘我今發心’至‘三菩提’、盡虛空一切諸佛、一切尊法、一切賢聖僧各一禮,如來十號一禮,八十九佛八十九禮,‘如是等’至‘今皆懺悔’、‘今諸佛世尊’至‘我今皈命禮’、所有十方世界中八句、於一塵中塵數佛八句、以諸最勝妙華鬘十二句、我昔所造諸惡業四句、十方一切諸眾生四句、十方所有世間燈四句、諸佛若欲示涅珣四句、所有禮讚供養福四句、願將以此勝功德十六句各一禮,合滿其數。在唐不空譯的《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卷末附有說明:‘右此三十五佛名並懺悔法,……五天竺國修行大乘人,常於六時禮懺不闕。……’可知禮懺一法很早就是天竺大乘人的常課。我國古人雖把懺悔課文定為百零八禮,實際除了個人如法禮誦而外,在叢林裡多是跪誦而不禮拜。《懺悔文》後為《蒙山施食》。蒙山是宋不動修行居處,位屬四川雅州。他認為諷誦和懺悔而後,就應利及幽冥。所以依據密部教典,集成施食儀文,共十二段,始從‘若人慾了知’(《華嚴經》偈),終至回向,加贊偈念佛,稱三菩薩,晚課正文告竣。
二、普結回向 大乘佛教的任何禮誦等法事,後面總是隨著回向儀文,意思是把所修功德迴轉過來(從自己轉向他人、各方,從事相轉向理體等),向給各個方面,類屬發願;往往又與發願文合在一起稱作回向發願文。朝暮課誦在三菩薩後就是此文。一般叢林之下,早課用引磐跪唱《普賢菩薩十大願王》,即‘一者禮敬諸佛’至‘十者普皆回向’十句,又名《十者》。有的叢林不唱《十者》,而唱《怡山文》或《華嚴文》;後接‘四生九有’等四句,普為眾生髮願;再接三皈依早課畢。晚課在三菩薩後,也同樣用引磬跪白‘十方三世佛’等《大慈菩薩發願偈》或宋遵式所作‘一心皈命’等《小淨土文》。接著是《警策大眾偈》和《普賢警眾偈》。前者是《出曜經》中敘述佛陀因見三條大魚被驚濤浸灌,流入淺水,各自爭脫厄難的情景而說的‘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偈。後者‘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是警策行人應當奮勇前進,不可稍有鬆懈。此二偈合在一起,很早就為叢林念誦儀中採用,北宋《禪苑清規》卷二《念誦》條下採錄此文,以後各種《清規》和《念誦集》也多收錄。晚課最後也與早課一樣,以三皈依告竣。
三、祝禱護神 朝暮課誦,按說到了三皈,就算結束。但每逢朔望,還有早祝韋馱、晚祝伽藍等舉。自從唐道宣《感通錄》載了南天王部下的韋將軍周行東、南、西三洲,保護佛教的故事傳出後,佛寺對此頗感興趣,因而後來漸漸形成韋馱的塑像,為寺院的主要護法神之一,號稱韋馱菩薩。伽藍是梵語,義為眾僧園,即僧人同修共學和生活的園地。據記載:佛世有美音等十八位護法神保護伽藍;我國陳、隋以來佛教界流傳著關羽歸佛等故事,所以在伽藍神里,後來有了他的塑像。祝韋馱:是在早三皈後舉念‘南無護法韋馱尊天菩薩’三稱,《天女咒》三遍,唱《韋馱贊》。祝伽藍:是在晚三皈後,儀與祝韋馱同,只是念誦與唱贊的內容更換。一年四節(結夏、解制、冬至、農曆元旦)進行祝聖報國土恩:早課唱《寶鼎》、《聖無量壽光明王咒》,白《大祈禱文》,稱念護國仁王菩薩摩訶薩,接《楞嚴咒》做早課。此時悅眾同監院等一班人出殿門,依次至四聖前做小祈禱。先至韋馱前站班畢,唱‘香雲蓋’三稱,念《天女咒》三遍,‘南無護法韋馱尊天菩薩’三稱,悅眾白《祈禱文》,唱《韋馱贊》畢。然後依次伽藍、祖師、監齋前,儀同,念誦、白文和唱贊各各更換。
此外,每逢佛、菩薩、祖師等誕、忌和成道等祝儀;午前殿、堂上供等儀,具如《禪門日課》所載,茲不贅述。
七 國師
‘國師’是我國歷代封建帝王對於佛教徒中一些學德兼備的高僧所給予的稱號。我國高僧獲得國師稱號的,一般以北齊時代(550—577)法常為嚆矢。據《佛祖統紀》卷三十八說,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550),詔高僧法常入宮講《涅槃經》,尊為國師;國師的名稱以此為始。同時又以沙門法上為大統(僧官),統治天下僧尼,亦尊為國師。但從唐法琳的《辯正論》卷三‘(僧)實國師’的記載看來,則在北周時似已有國師的稱號了。
八 俗講
俗講的名稱,始見於唐初,實即六朝以來的齋講,乃是套用轉讀、梵唄和唱導來作佛經的通俗講演的。本來隨著佛經的傳入,就有轉讀(即詠經)和梵唄(即歌贊)的發生,另外又有唱導的繼起。唱導原為說唱教導之意。從講解經論義理,變為雜說因緣譬喻,使一般大眾更易理解佛教教義,這就是慧皎所謂‘宣唱法理開導眾心’(《高僧傳》卷十三唱導)之法。唱導與俗講的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是二者均以因時制宜隨類化俗為主要的方法與目的,並且所用材料亦大致相同。《廣弘明集》卷十五有梁簡文帝《唱導文》一篇,王僧孺《禮佛唱導發願文》一篇,巴黎圖書館所藏《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及倫敦博物館所藏《回向文》,其體例與《廣弘明集》所收,俱約略相似。因此俗講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溯源於唱導。
俗講的話本,據敦煌所出作品分類,大別有三:
一、講經文。此為俗講話本正宗。這類作品,大抵分散文與韻語二部分,散文亦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經結構的;韻語以七言為主,偶爾夾雜一些三言、五言、六言在內,末尾總以‘某某某某唱將來’的格式收束。內容以敷衍全經者為多,摘述一段故事者甚少。敦煌所出這類作品,如《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無常講經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敦煌變文集》下集)等,都是。
二、押座文。據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押通作壓,座即四座之座,蓋開講之前以梵唄引攝,使聽眾專心一意。日本《大正藏》收有史坦因的2240號四種壓座文:即《維摩經押座文》、《溫室經講唱押座文》、《八相押座文》、《三身押座文》,均以七言或八言的韻文為中心,是短品。這四種的末尾均有‘某某某某唱將來’一句,可見押座文還有隱括全經引起下文的一種作用。另有緣起文一種,與押座文作用略同,唯較押座文篇幅更長而已,兩者當即後世入話、引子、楔子之類。
三、俗文。亦稱變文、唱文、講唱文、緣起等。變文為僧侶所作,與俗講有密切關係。它本來是講唱用的,以佛教經典為主題,使教義通俗化而成為人所共知的講唱形式,最宜於俗講使用,因此也用為俗講的話本。
九 浴佛
浴佛的起源,是因悉達多太子在蘭毗尼園無憂樹下(亦稱婆羅樹或波羅叉樹)降生時,九龍(亦說二龍)吐水洗浴聖身的傳說而來。在古代,它已成為佛教故事中一個重要的題材。印度鹿野苑和阿摩羅伐底近代出土的佛傳雕刻,都有這種情景的構圖。據《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一的記載,摩耶夫人懷胎臨近產期,一日出遊蘭毗尼園,行至無憂樹下,誕生了悉達多太子。難陀和伏波難陀龍王吐清淨水,灌太子身。因此,後世佛教徒紀念佛陀誕生的儀式,都在佛堂中或露天下淨地設灌佛盤,在盤中的蓮台上安置著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的釋迦太子金像,然後灌以香水,以表示慶祝和供養,就叫做‘浴佛’或‘灌佛’。這一天是佛教四眾信徒的歡喜節日。
一○ 行像
‘行像’是用寶車載著佛像巡行城市街衢的一種宗教儀式。贊寧的《大宋僧史略》上說:‘行像者,自佛泥洹,王臣多恨不親睹佛,由是立佛降生相,或作太子巡城相。’這是佛教‘行像’的起源。
一一 讚唄
讚唄或稱梵唄與印度歌贊之法並不相同,因為梵音和漢語的構造有異,無論用梵腔以詠漢語,或用漢曲而歌梵聲,都有困難。故佛教傳入中國之初,譯經事業雖漸發達,而梵土歌唄卻未獲傳授。梁慧皎說:‘自大教東來,乃譯文者眾,而傳聲蓋寡。良由梵音重覆,漢語單奇。若用梵音以詠漢語,則聲繁而偈迫;若用漢曲以詠梵文,則韻短而辭長。是故金言有譯,梵響無授。’(《高僧傳》卷十五《經師論》)。
一二 水陸法會
水陸法會,略稱水陸會,又稱水陸道場,悲濟會等,是中國佛教經懺法事中最隆重的一種。這種法事是由梁武帝的《六道慈懺》(《即梁皇懺》)和唐代密教冥道無遮大齋相結合發展起來的。‘水陸’之名,始見於宋遵式(964—1032)的《施食正名》,謂系‘取諸仙致食於流水,鬼致食於淨地’(見《金園集》卷四)。
宋宗鑒《釋門正統》卷四說:‘所謂水陸者,因梁武帝夢一神僧告曰:“六道四生,受苦無量,何不作水陸(大齋)普濟群靈?”帝因志公之勸,搜尋貝葉,早夜披覽;及詳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之意,用制儀文,遂於潤州(今鎮江)金山寺修設。帝躬臨地席,命僧祐禪師宣文。’七年代或說在天監七年(508、據《事物紀原》,或說在天監四年505,據《佛祖統紀》等)。經過周、隋各代,其傳漸衰。至唐鹹亨中(670—673)西京法海寺道英從吳僧義濟得其儀文,遂再興法會于山北寺(《釋氏稽古略》卷三)。宋蘇軾重述《水陸法像贊》,後謂之《眉山水陸》。熙寧中(1068—1077),東川楊鍔祖述舊規,又制儀文三卷(佚失),行於蜀中,最為近古。江淮京浙,所用像設一百二十位者,是後人踵事增華,以崇其法。
一三 懺法
懺法是悔除所犯罪過以便積極修行的一種宗教儀式。
中國佛教中的懺法,起源於晉代,漸盛於南北朝,至隋、唐大為流行。唐道宣說:‘諸佛善權方便,立悔罪之儀。道安、慧遠之儔,命駕而行茲術。南齊司徒竟陵王,制布薩法淨行儀,其類備詳,如別所顯。’(《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悔罪篇序》)宋淨源更詳細說:‘漢魏以來,崇茲懺法,未聞有其人者,實以教源初流,經論未備。西晉彌天(道安)法師,嘗著四時禮文;觀其嚴供五悔(即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之辭,尊經尚義,多摭其要。故天下學者,悅而習焉。陳、隋之際,天台智者撰《法華懺法》、《光明》(即《金光明懺法》)、《百錄》(《國清百錄》),具彰逆順十心(即順生死流和逆生死流各十種心)。規式頗詳,而盛行乎江左矣’(《圓覺經道場略本修證儀》)。
一四 盂蘭盆會
盂蘭盆會是漢語系佛教地區,根據《佛說盂蘭盆經》而於每年七月十五日舉行的超度歷代宗親的佛教儀式。經中說:目連以天眼通見其亡母生餓鬼道,受苦而不得救拔,因而馳往白佛。佛為說救濟之法,就是於七月十五日眾僧自恣時,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在厄難中者,集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供養十方自恣僧。七世父母得離餓鬼之苦,生人、天中,享受福樂。這就是盂蘭盆會的緣起。此經是西晉竺法護譯的(但《出三藏記集》以為失譯),全文八百餘字,與此經同本異譯的還有東晉失譯的《佛說報恩奉盆經》,又名《報象功德經》。其文字更短,約三百餘字。此外《開元釋教錄》卷十八《疑惑再詳錄》中有《淨土盂蘭盆經》一卷五紙。此經已佚。《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用其文,稱為《大盆淨土經》,說十六國王聞佛說目連救母脫苦之事,各造種種寶盆以盛飲食,獻佛及僧事。
一五 焰口
焰口,系根據《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而舉行的一種佛事儀式。經中說:佛在迦毗羅城尼具律那僧伽藍,為諸比丘並諸菩薩說法。爾時阿難獨居閒靜處習定。至夜三更,有一餓鬼,名曰焰口。於阿難前說:‘卻後三日汝命將盡,生餓鬼中。’阿難心大惶怖,疾至佛所,陳說此事,並啟示教。時佛為說無量威德自在光明殊勝妙力陀羅尼,謂誦之即能免餓鬼苦,福壽增長。修此法時,於一切時,取一淨器,盛以淨水,置少飯□及諸餅食等,右手按器,誦陀羅尼七遍,然後稱多寶、妙色身、廣博身、離怖畏四如來名號,取於食器,瀉淨地上,以作布施。若施婆羅門仙,即誦此陀羅尼二七遍,投於淨流水中。若誦三七遍,奉獻三寶,則成上味奉獻供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