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49年10月9日在北平舉行。會議確定了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和具體計畫,以及通過了本屆委員會委員任職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 時間:1949年10月9日
  • 地點:北平
  • 出席毛澤東朱德劉少奇李濟深
會議概況,主要內容,

會議概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49年10月9日在北平舉行。出席這次會議的全國委員會委員,共有毛澤東朱德劉少奇李濟深張瀾周恩來沈鈞儒黃炎培陳叔通郭沫若等一百五十一人。全國委員會的委員總額是一百九十八名,其中十八名是保留著準備容納新解放地區適當代表人物的空額,二十一名已經離開北平,八名因事或因病請假,此外全部出席了會議。

主要內容

這次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周恩來委員報告參加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各單位協商經過,和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和秘書長。此外,會議通過了“以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的國慶紀念日”的建議案,決定送請中央人民政府採納施行。
會議推林伯渠委員為主席。開會後,先由周恩來報告“參加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各單位協商的經過”。他說明,自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閉幕以來,各方面對於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協商頗多。八日晚上,各單位的首席代表作了一次最後的協商。大家認為全國委員會的工作,當時亟需確定的有兩項:一個是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第十五、十六兩條的規定,選出主席、副主席和常務委員會,以便領導工作;一個是具體計畫今後應該如何進行工作。周恩來委員在敘述了關於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的人選協商經過,並分析了全國委員會所應當進行的政治性的和組織性的工作內容以後,說明擬訂中的全國委員會工作條例,已根據各方意見,規定在全國委員會內設立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化教育、外交、國防、民族事務、華僑事務、黨派事務等八個組,以利工作的進行。
會議接著一致通過了本屆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五人、常務委員二十八人和秘書長的名單。名單如下:(一)主席:毛澤東;(二)副主席: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三)常務委員: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李維漢;李濟深,王崑崙,蔣光鼐;張瀾,沈鈞儒,章伯鈞;黃炎培,陳叔通,章乃器;郭沫若,馬敘倫,張奚若;楊秀峰,烏蘭夫;朱德,林彪;劉寧一,鄧穎超,馮文彬;沈雁冰,梁希;吳鴻賓;陳嘉庚;邵力子。(四)秘書長:李維漢。
在會議的其他項目中,有許廣平委員代表因病請假的馬敘倫委員提出建議,請政府明定十月一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的國慶日。這個建議獲得全體一致的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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