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蘇省揚州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蘇省揚州市委員會(簡稱政協揚州市委員會或揚州市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成立於195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蘇省揚州市委員會
  • 屬性:組織
  • 成立時間:1950年8月22日
  • 主要職能:對一些社會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組織機構,工作形式,

機構簡介

1950年8月22日,揚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成立,主持和組織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工作,至1955年10月先後選舉產生了3屆協商委員會。這期間,協助市委、市政府宣傳和推行黨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團結全市人民和一切愛國力量,穩定社會治安,鞏固人民政權,宣傳和動員人民支持抗美援朝、建立革命秩序、參加“三反”、“五反”和經濟建設,推進各項社會改革,溝通政府與人民的聯繫,徵求並反映人民意見,發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55年10月15日至16日,由16個界別的代表組成政協揚州市委員會並召開一屆一次會議。會議出席委員129人,由趙延林市長作報告,對政協工作提出了10項任務;江樹峰代表揚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作工作報告;選舉趙延林為政協主席。從1955年一屆政協至1966年初四屆政協的11年間,召開了9次會議,政協主席均由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兼任。這一時期,組織政協委員和推動各界人士積極投身各項政治運動和社會變革,參與組織全市的三大社會主義改造,組織學習“雙百”方針,參加“整風”、“反右”,宣傳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投入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克服困難,建設國家,有力地促進了全市工作的開展。
1966年至1976年這10年間,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嚴重干擾破壞,政協工作處於癱瘓狀態,各項工作被迫停頓,許多政協委員和各界愛國民主人士受到打擊和迫害。
1981年2月15日至22日,市政協召開五屆一次會議。這次會議標誌著“文化大革命”後撥亂反正,我市政協工作得到恢復。會議選舉陸延鴻為政協主席。1983年3月31日,召開五屆四次會議。這次會議是在中共江蘇省委正式宣布揚州地區實行市管縣的行政體制改革,撤銷揚州地區行署,揚州市改為省轄市的情況下召開的。會議決定,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原揚州市政協五屆委員會完成歷史使命。
1983年5月7日至14日,召開行政體制改革後的政協揚州市委員會一屆一次會議。出席會議的委員431名,26個界別。會議開幕式由宗宇主持,方定一致開幕詞,楊可夫致閉幕詞。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傅宗華作重要講話。會議選舉沙克為政協主席。1985年5月16日至21日,市政協召開一屆三次會議,選舉王子安為政協主席。1988年1月4日至9日,市政協召開二屆一次會議,選舉符宗乾為主席。1996年2月28日至3月3日,市政協三屆四次會議選舉施國興為主席。2003年1月18日至21日,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選舉徐益民為主席。至此以來,市政協在中共揚州市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旗幟,突出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緊緊圍繞黨政工作中心,發揮優勢,履行職能,為促進全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能

根據政協章程,市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市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揚州市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政治協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協舉行的各種協商會議,其中包括: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座談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的各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協商座談會等;應邀列席的人民代表大會,市政府舉行的有關會議,聽取有關情況,直接參與協商討論。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地方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形式是通過政協委員會全體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見、建議;通過常務委員會、主席會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議案;各專門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或有關視察、考察報告;參加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檢查活動。 參政議政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拓展與延伸。其內容除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選擇人民民眾關心、黨政部門重視的課題,組織調查和研究,積極主動地向黨政領導機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通過多種方式,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專長和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計獻策;廣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對一些社會關心的事項開展評議等等。

組織機構

政協揚州市第六屆委員會設7個專門委員會和辦公室、研究室,設定如下:
提案委員會
主 任:曹良福
副主任:姚其立(兼) 朱康(兼) 梅翠珍(兼)
經濟科技委員會
主 任:朱建國
副主任:胡康金 劉曉明(兼) 錢中聲(兼) 朱林(兼) 陳小浩(兼)
城鄉建設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主 任:周國生
副主任:於進 康盛君(兼) 鄭路(兼) 劉俊(兼)
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委員會
主 任:范征南
副主任:陳有 潘惠(兼) 曹永森(兼) 穆光曙(兼)
社會和法制委員會
主 任:陳明山
副主任:浦志強(兼) 周曉華(兼) 潘小寧(兼)
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主 任:王虎華
副主任:姚文放(兼) 賈同躍(兼) 袁淮(兼)
港澳台僑委員會(外事委員會)
主 任:梅廣泉
副主任:朱明麗 紀凱(兼) 徐選(兼) 祁文帆(兼)
辦公室
主 任:徐曉明
副主任:聶永明 虞克寧
研究室
主 任:李曉向

工作形式

(一)召開會議。會議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和主席會議以及專門委員會會議。另一類是專題協商會議、議政會、調研論證會、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情況通報會以及聯誼會等。這類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參加者除政協委員外,還邀請有關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參加。
(二)開展調查。主要指專題調查研究,一般由常委會議、主席會議或各專門委員會確定題目,由各專門委員會牽頭組成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比較系統深入的調查、研討、論證,寫出調查報告,經討論通過後,形成建議送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採納。重要的調研報告,提請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審議通過,以常務委員會議或主席會議建議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三)組織視察。主要是組織政協委員實地視察和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和基層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發現新的經驗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視察,主要是配合本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進行。視察報告須轉送市委、市政府領導或有關部門研究參考。
(四)提出提案。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向政協全體會議或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給有關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它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承辦單位必須向提出提案的委員和單位做出書面答覆,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保證提案的辦理質量。
(五)反映社情民意。是指把當前社會中帶有普遍性、突出性的問題,散佚於民間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通過政協委員、政協的各個界別蒐集上來,如實地向黨政部門反映的全過程。這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內容有:1、政協委員及各界人士對國家和地方大政方針的制訂與實施的意見、建議,特別是有關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重要決策、部署出台前後的反應;2、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普遍性的情緒變化,有識人士的警示性、批評性意見;3、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勤政廉政情況的反映;4、重大突發事件、嚴重自然災害的實情,特別是消除隱患,維護穩定的意見、建議;5、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工作中的重要情況,特別是保障委員正常履行職責的意見、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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