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法學院永雄助學獎勵金

中南大學法學院永雄助學獎勵金

中南大學法學院永雄助學獎勵金是由湖南永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大學法學院設立的一個獎學金,其目的是為促人才進培養和學科建設,推動產學研一體化,以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該獎學金自2015年起連續連續發放五年,每年十月份評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南大學法學院永雄助學獎勵金
  • 設立單位:湖南永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設立時間:2015年 
  • 評選時間:每年10月 
評選章程,總則,獎項、獎勵名額和金額,申報範圍和評選條件,評選原則及評選程式,評審與表彰,附則,獲獎名單,

評選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獎學金的名稱為永雄助學獎勵金,由法學院獎勵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管理。
第二條 本助學獎勵金實施的目的是促人才進培養和學科建設,推動產學研一體化,以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第三條 本獎學金的管理遵守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允許和本辦法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第四條 永雄助學獎勵金的具體評審工作由法學院獎勵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評審結果報湖南永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備案。

獎項、獎勵名額和金額

第五條 永雄助學獎勵金包括:優秀學生獎、優秀班導師獎、突出貢獻(進步)獎。
第六條 獎勵名額和金額分別為:
1.優秀學生獎:每年獎勵8名學生,每人獎勵4000元;
2.優秀班導師獎:每年獎勵2名班導師,每人獎勵4000元;
3.突出貢獻(進步)獎:每年獎勵5名學生,每人獎勵2000元。

申報範圍和評選條件

第七條 凡在中南大學正式註冊的在讀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在法學院就讀滿一年者以及正式註冊且在學院工作滿一年的教師均可申請本助學獎勵金。
第八條 申請助學獎勵金的老師或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誠實守信,熱愛祖國,自覺遵守法律和校紀校規;
2、身心健康,具有積極進取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
3、團結友愛,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勇於承擔社會工作;
4、學習成績優秀或工作有突出業績。
優秀學生獎要求學生各科成績優秀,有優良學風,英語水平達到學校要求的標準,體育成績達標,無任何不及格科目;
優秀班導師獎要求在班導師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且上一年度工作考評優秀;突出貢獻(進步)獎要求在學業、文體、社會實踐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獲得學院老師和學生的一致認可,或者是在上一年度的年級成績排名中上升30名以上。
5、優秀學生獎申請者以家庭經濟困難(須提供學生家庭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書面證明)者優先。

評選原則及評選程式

第九條 助學獎勵金評選堅持“優中選優、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十條 評選中注重申報人的綜合素質,全面衡量申報人的各方面表現。
第十一條 候選人一旦確定,將在學院範圍內進行公示。
第十二條 符合助學獎勵金條件的申請者必須按規定如實填寫《申請表》,並重點突出介紹本人在校期間所取得的成績。
第十三條 助學獎勵金由法學院獎勵金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簽署意見,同時報湖南永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備案。

評審與表彰

第十四條 每年9月底以前,學院獎勵金委員會將當年的獎學金評審通知以書面檔案形式在學院網站發布,在10月上旬完成報名申請,中旬前完成評議推薦和張榜公示。
第十五條 每年10月下旬舉行頒獎典禮,宣布當年獲獎名單,並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中南大學法學院永雄助學獎勵金

附則

第十八條 對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獎勵者,一經查實,將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對於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弄虛作假的班級,學院將取消該班級下一年的參評資格。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南大學法學院獎勵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南大學法學院獎勵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獲獎名單

優秀班導師獎:劉強 鄧婷婷 黃杰
優秀學生獎: 李龐江 王晰 何頓 牛瓊 金曉芮 馬歡軍 付日心 曾榮峰
突出貢獻(進步)獎:范博 任思琪 遲子鈞 向鑫 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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