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萊蕪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章制度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安慶
  • 主要責任:負責全市行政管理
編辦領導,機構職責,

編辦領導

主 任:劉安慶
副 主 任:劉永耀
副 主 任:耿為東

機構職責

(一)
(二)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擬訂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增加工作人員用編計畫。
(四)推進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擬訂區、鄉(鎮、街道,下同)機構改革的指導性意見,審核區、鄉機構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和調整的審核工作;按程式審批、審核各區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和調整事項;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區之間的職責分工。(六)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市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擬訂區、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指導性意見,審核區、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
(七)組織擬訂全市有關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直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審核各區事業單位設立、調整立項計畫,按程式審批、審核各區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和調整事項。
(八)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九)貫徹執行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依法對市直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市直事業單位考核管理細則並監督執行;指導各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考核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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