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是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紮實推進我省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根據教育部第24號令《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精神,特制定以下實施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二○一○年五月六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教育廳
  • 性質:實施意見
浙教工委〔2010〕8號
各高等學校,各設區市教育局: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輔導員是高等學校教師和管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力量,在教育引導大學生成長成才、維護校園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是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推進高等教育科學和諧發展,培養造就高素質人才的必然要求。
2.隨著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我省高校輔導員隊伍不斷壯大。目前,輔導員總數已達專任教師總數的9%。各校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斷提高對輔導員隊伍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整體規劃,統籌協調,加大投入,完善體制機制,輔導員隊伍結構不斷最佳化,整體素質穩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輔導員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從總體上看,輔導員隊伍現狀還不能很好地適應高等教育發展和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需要,輔導員隊伍建設還存在著結構不合理、身份歸屬不明確、職責不明晰、職業認同度不高等問題,必須採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二、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3.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我省高校實際出發,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一系列檔案精神,以充分發揮輔導員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幹作用為目標,以提升輔導員綜合素質為核心,以完善輔導員隊伍建設機制為重點,全面提高輔導員的政治素質、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不斷改進輔導員隊伍的管理和培養工作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敬業愛崗,結構合理,專業化水平較高的輔導員隊伍。
4.堅持育人為本,充分發揮輔導員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幹作用。輔導員是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組織者、實施者和指導者,主要任務:以學生成長成才為目標,以思想政治教育為核心,以學生髮展指導為主體,以學生事務管理為基礎,寓教育於引導之中,寓指導於輔導之中,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具體包括:以理想信念、道德規範為重點的思想教育和引導;以學業指導、生涯規劃輔導與就業指導、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校園文化建設與社團管理為重點的發展指導;以專業化管理服務為重點的學生事務管理;以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為重點的生活指導;以妥善處理涉及學生各種衝突,化解各種矛盾為重點的校園安全穩定工作。
5.堅持統籌協調,切實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組織領導。建設一支堅強有力的輔導員隊伍,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各高校黨委、行政要把輔導員隊伍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政策上積極支持,在條件上提供保障,為輔導員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政策環境和發展環境。要把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作為高校人才培養的重要舉措,納入學校辦學質量、隊伍建設、教學評估的指標體系,作為學校領導幹部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進一步健全輔導員隊伍的管理機制
6.嚴格落實輔導員崗位配備要求。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各高校要按不低於1:200的師生比例設定本、專科生一線專職輔導員崗位。專職輔導員具有教師和管理人員雙重身份。
專職輔導員是指直接在一線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包括院系等學校基層單位專門負責學生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一線專職輔導員是指專職在一線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輔導員。輔導員的配備應以專職為主、專兼結合。每個院(系)的每個年級都應配備專職輔導員,每個班級都要配備1名班主任。要從專業教師、管理幹部、在讀研究生中選聘一定數量的兼職輔導員,協助做好大學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服務工作。
加強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務工作。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責任人,要在思想品德、學術道德等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切實擔負起育人職責。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參照本專科生專職輔導員崗位設定的比例配備研究生輔導員,負責其的思想教育、管理服務和安全穩定工作。
7.實施輔導員準入制。輔導員的招聘錄用要納入學校專任教師和管理人員招聘錄用工作體系之中,堅持“高標準、多渠道、公開化”的選聘原則,嚴格選聘標準、規範選聘程式、最佳化選聘內容,嚴把“入口關”。專職輔導員原則上要求中共黨員,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輔導員應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專職輔導員至少要帶滿一屆學生方可轉崗。
8.建立輔導員工作規範。根據學校工作周期性規律和學生工作特點,建立和完善輔導員工作條例,制定輔導員工作規範,建立《輔導員工作手冊》。《輔導員工作手冊》應包括黨團組織建設、學生事務管理、突發事件處置、就業指導與職業規劃、特殊學生群體幫扶、學生公寓走訪談心等內容。學生黨支部書記和院(系)團總支書記一般應由輔導員擔任。要堅持輔導員進住學生公寓制度, 健全以輔導員為骨幹,以公寓學生黨團組織、自治組織,後勤管理機構為依託的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網路。
9.完善輔導員隊伍的管理體制。輔導員隊伍實行學校和院(系)“雙重領導”體制。學校黨委和行政要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統一領導和管理。黨委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是輔導員隊伍建設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工作計畫的制定和督查,輔導員的配備、調整、錄用和轉崗,以及輔導員隊伍的培訓、考核和晉升等各項制度的落實。黨委組織部門、行政人事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指導和參與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各院(系)分黨委(黨總支)和行政要對所在院(系)輔導員進行直接領導和管理,重點是日常工作的管理、督促、檢查和工作條件、生活待遇落實等,協助黨委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做好考核工作。
10.建立科學合理的輔導員評價體系。根據輔導員崗位要求與特點,按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過程與結果相結合、常規工作與突發事件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科學化、規範化的考評制度,形成學生、院(系)、學校評價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考核結果要與職務聘任、獎懲、晉級等掛鈎。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批浙江省高校優秀輔導員。各高校要積極開展優秀輔導員評選,將輔導員表彰獎勵納入各級教師、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體系中,按一定比例評選,統一表彰。對於優秀輔導員要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幹部選拔中予以優先考慮。
11.不斷提高輔導員的工作待遇。各高校在收入分配中要充分考慮輔導員工作的特殊性,保障輔導員待遇,確保輔導員能專心致志地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合理確定輔導員的基本工作量,將輔導員所從事的發展性指導折算成教學工作量,確保輔導員實際平均收入水平不低於學校同等條件專任教師的平均收入水平。
四、全面提高輔導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12.實施“輔導員素質提升計畫”。從2010年起,用3-5年時間,通過集中培訓、定向培養、重點資助等形式,分期分批對全省高校專職輔導員進行系統輪訓,使其理論素養和職業能力明顯提升,學歷、職稱結構明顯改善。重點加強學生髮展指導、學生事務管理、學生生活指導等職業化培訓,積極鼓勵專職輔導員取得心理諮詢師和職業規劃師等資格證書。
省教育廳負責輔導員隊伍培訓的整體規劃和指導工作,設立輔導員專項培訓研究經費,組織編寫輔導員培訓教程。各高校要將專職輔導員培訓納入學校師資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享受專任教師培養同等待遇、經費和有關鼓勵政策。
13.建立輔導員隊伍培訓體系。依託有關省內高校優勢學科,建立若干輔導員專題培訓基地,構建以輔導員培訓基地和研修基地舉辦的培訓為重點,以各高校舉辦的日常培訓為主體的分層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培訓體系。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全省高校輔導員的上崗培訓,新任輔導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加強專題培訓,專職輔導員每學年必須參加1-2次省級或校級的專業培訓;強化骨幹培訓,每年圍繞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熱點問題,舉辦全省高校骨幹輔導員高級研修班,不斷提高研究水平。
各高校要制定輔導員隊伍培訓計畫,落實相關措施。積極鼓勵輔導員在職攻讀與工作相關專業的碩士、博士學位。要努力創造條件,建立輔導員學習考察、社會實踐、掛職鍛鍊的工作機制,保證他們每兩年參加一次校外考察或實踐活動。
14.加強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各高校要把輔導員的科研納入學校的科研工作規劃之中,按一定比例設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定向課題。有條件的高校要設定“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事務管理”等專業(或研究方向),納入學科建設的總體規劃。鼓勵和支持輔導員承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形勢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指導、黨課團課等相關課程的教學工作。
省教育廳將在每年廳科研項目中,根據定向申報、擇優遴選、集體攻關的原則,面向專職輔導員單列100項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課題;積極爭取在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中設立輔導員專項課題;每年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開闢專欄,為輔導員的科研成果提供發表園地。
五、著力構建輔導員隊伍的職業發展平台
15.加強輔導員的職業規劃指導。要結合輔導員的專業背景和綜合素質,為他們制定職業發展規劃,鼓勵一部分輔導員成為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事務管理的專家,長期從事輔導員工作。通過輔導員工作論壇、工作室、工作沙龍等載體,建立專業團隊、科研團隊,配備專業導師,以課題立項、工作交流研討等方式,開展專題研究。專題研究要立足實際,緊密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焦點、難點問題,以研究推動工作。
16.合理設定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專職輔導員可按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或其他相關學科的專業技術職務。要進一步加強對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領導,按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合理設定專職輔導員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要堅持工作實績、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結合的方針,充分考慮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特點,完善評聘辦法。對於工作業績突出,在關鍵時刻表現突出的輔導員,可破格晉升。要根據輔導員的崗位特點、任職年限及實際工作表現,確定相應的級別待遇。
17.完善輔導員合理流動機制。堅持相對穩定和合理流動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為輔導員的事業發展創造條件,以事業留人,保持骨幹力量的相對穩定;又要從輔導員的崗位特點出發,鼓勵合理流動。學校黨委、行政要創造條件、明確政策,把工作表現優異,乾有能力、學有專長的輔導員選拔到黨政管理崗位,推薦到教學、科研崗位。學校選拔擔任學生工作系統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員,一般應具有專職輔導員的工作經歷;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崗位出現空缺時,應優先從專職輔導員隊伍中選聘。
六、努力探索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18.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協作機制。學校要統籌學生工作隊伍力量,充分發揮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哲學社會科學課教師、輔導員和班主任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建立輔導員與班主任、學生導師、專業教師相互協作的工作機制。班主任要切實承擔起學生的學業指導、學風建設、班級建設和日常管理等職責;學生導師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將“學術教育”與“人格教育”緊密結合,注重對學生的專業指導、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輔導員要協助班主任、導師抓好班風、學風建設,重點做好特殊學生群體的幫扶工作。
19.探索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實施體系。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樹立整體德育觀。學校黨政領導班子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黨委統一領導、行政負責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教職員工全員參與的德育工作機制。各院(系)、部門要把育人工作列入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的目標之中,真正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全方位立體化育人格局。辦學以師為本,廣大教師要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和人格給學生以潛移默化的影響,在完成專業知識傳授的同時,承擔起學生專業倫理和職業素養的培養任務。學校要把對教師的育人要求納入教師的工作職責中,把履行育人職責的情況作為教師業績考核、崗位聘任和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
20.各高校應根據本意見,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或完善實施細則。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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