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城市紀委監察局

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宜城市紀委監察局
  • 辦公地點:市委辦公樓五樓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屬地區:中共宜城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基本簡介

一、機構名稱:中共宜城市紀委監察局
二、辦公地點:市委辦公樓五樓
四、職能配置(三定方案)

主要職責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辦事處(區)及其行政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省、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各鎮(辦事處、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委管理的領導幹部、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各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和辦事處(區)行政責任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
(五)負責做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行政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
(八)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制定 政策、規定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
(九)負責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十)負責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
(十二)會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各鎮(辦事處、區)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鎮(辦事處、區)和市直各部門紀檢監察幹部人選;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設10個職能機構:
  • 辦公室
  • 監察綜合室
  • 調研法規室
  • 宣傳教育室
  • 黨風廉政建設室
  • 執法監察室
  • 第一紀檢監察室
  • 第二紀檢監察室
  • 案件審理室
(十)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併入監察局(對內為市監察局糾風室,對外保留市糾風辦牌子)。

人員編制

市委機關、市監察局行政編制為24名,另增加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單列行政編制1名,市紀委常委單列行政編制5名,總計30名。其中:市紀委常委6名,含紀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市監察局局長1名(由市紀委副書記擔任),副局長3名(2名由市紀委常委擔任);市領導職數18名,其中正職11名,副職6名。
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條件,市紀委的室主任按副科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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