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廣確保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台階的意見

2012年2月22日,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廣確保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台階的意見》。該《意見》分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力度,增強科技興農基礎保障;完善農業科技轉化推廣體系,強化現代農業科技支撐;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規模化套用,增強保供給促增收能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業設施裝備水平;加快新農村建設成片推進,切實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增添農業農村發展新活力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廣確保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台階的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2年2月22日
  • 地區:四川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廣確保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台階的意見
各市(州)、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2012年,是全面完成省委九屆六次全會提出的農業農村發展“六個上台階”目標任務的決勝之年。做好農業農村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基本方略,按照“穩定增勢、高位求進、加快發展”的工作基調,以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持續大幅增收為核心目標,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成片推進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為抓手,著力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健全現代農業服務體系,創新農村發展體制機制,確保農業農村發展邁上新台階。
推動農業農村發展不斷邁上新台階,必須堅持科教興農戰略,把農業科技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充分認識農業科技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突破體制機制障礙,大幅度增加農業科技投入,推動農業科技跨越發展,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繁榮注入強勁動力,實現農業農村經濟在高起點上的新發展、新突破。
一、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力度,增強科技興農基礎保障
(一)明確農業科技創新方向和重點。農業科技創新要把保供給促增收作為首要任務,把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作為主要目標,把增產增效並重、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結合、生產生態協調作為基本要求,促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構建適應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發展要求的技術體系。著力突破農業關鍵共性技術,在良種培育、地力提升、作物豐產、優質安全、畜禽標準化養殖、加工儲運、節水灌溉、農機裝備、新型肥藥、綠色防控、循環農業、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實用技術成果。
(二)完善農業科技創新機制。強化農業科技工作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農業科技創新與轉化推廣聯席會議的組織領導作用,建立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強化農業科研公益性定位。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完善新型農業科技資源組合模式。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深化農業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現代院所制度,擴大院所自主權。支持農業高等學校組建新農村發展研究院,開展大學農業科技推廣模式試點。加強市(州)級涉農科研機構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納入省級科研機構直接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高校、科研院校、企業建立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創新實踐基地,增強我省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鼓勵農業企業創辦科技研發機構。加強農業智慧財產權保護。
(三)推進現代種業科技創新。增加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強化農作物及畜禽育種攻關,實施種業提升工程,鞏固提升“川種”優勢。建立優勢種質資源和種業生產保護區(場)。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鼓勵種子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建立種子生產基地,在糧油豬生產大縣、現代農業產業基地縣和現代畜牧業重點縣建設新品種引進展示示範場。最佳化調整種子企業布局,提高市場準入門檻,推動種子企業兼併重組,鼓勵大型企業通過併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大型骨幹企業,鼓勵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科研人員與企業合作共享。完善種子收儲政策,加大對種子收儲的信貸支持,省級財政對種子儲備給予適當補助。完善品種審定、保護、退出和種子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強化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套牌侵權、搶購套購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集成創新。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產業鏈示範工程,著力構建技術鏈,支撐延長產業鏈,推進技術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面向龍頭企業和產業基地,組建多學科、產學研聯合的創新團隊,積極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涉農新興產業。組織實施100個科技創新產業鏈示範重大項目,重點建設300個示範基地。鼓勵和支持企業、個人和團體開展新品種引進選育、技術引進集成創新。加強幹旱、洪澇、低溫等農業氣象災害風險轉移技術研究。
二、完善農業科技轉化推廣體系,強化現代農業科技支撐
(五)強化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建設。大力實施現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工程,加強農業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轉移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成果轉化平台建設。加強農業科技園區、專家服務基地、研發基地、科技信息服務站等區域性成果轉化平台建設,在省級新農村示範片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園建設。穩步發展農業技術交易市場。
(六)全面加強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公益性定位,落實公共服務崗位。強化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公共服務職能,完善機構設定和管理機制,建立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切實提高基層農技人員待遇,落實工資傾斜、績效工資、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政策,實現在崗人員工資收入與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平均水平相銜接。建立健全農技推廣責任制度、績效考評制度、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制度。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基本覆蓋農業縣(市、區),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覆蓋全部鄉鎮。切實改善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條件,按種養規模和服務績效安排推廣工作經費。加強鄉鎮或小流域水利、基層林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
(七)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激勵機制,支持省農科院、四川農業大學等涉農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成為公益性農技推廣的重要力量。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加強農業科技專家大院建設。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等的作用,通過政府訂購、定向委託、招投標等方式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戶生產經營的服務能力。支持發展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加強農村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和平台建設。繼續實施星火計畫,推進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畫、科普惠農興村計畫。加強農業農村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和科技能力建設。
(八)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培養農業科技拔尖人才,“天府英才工程”、“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要向農業科技領域傾斜。加強四川農業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要實行公開招聘和資格準入制度,核定工作崗位,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加強基層農技人員繼續教育。完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職稱評定標準,注重工作業績和推廣實效,評聘職數向鄉鎮和生產一線傾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崗計畫試點,選拔一批大學生到鄉鎮擔任特崗人員。進一步提高涉農學科(專業)生均撥款標準,實施“卓越農林人才培養計畫”,加大高等學校對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力度。加快中等職業教育免費進程。積極發揮農民技術人員示範帶動作用,按承擔任務量給予相應補助。
(九)加大新型農民科技教育培訓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農民教育培訓投入機制,制定農民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推進農民教育培訓法制建設。鼓勵有文化和農業技能的青壯年農民留在農村。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種養大戶、農場主),積極培育現代農業職業經理人。對未升學的農村高國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能培訓,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青年務農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項目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繼續實施“陽光工程”。開展機防手、農機手、農村沼氣工、農村糧食購銷經紀人等涉農人員培訓。繼續實施勞務品牌培訓,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工匠人才培訓。
三、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規模化套用,增強保供給促增收能力
(十)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全面完成新增1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任務,確保糧食年總產量增加5億斤以上,實現省內糧食基本自求平衡。繼續實施“米袋子”、油料自給和糧食豐產科技工程,集中抓好88個糧食生產重點縣建設。鼓勵開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大力開展整建制糧油高產創建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產後減損技術指導和生產服務,完善重大病蟲疫情監測與防控支持政策。
(十一)提高現代農業產業基地科技水平。繼續推進60個現代農業產業基地縣的培育和提升工作。實施現代農業千億示範工程,加強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新建300個現代農業萬畝示範區。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整建制全縣域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鼓勵開展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建設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快發展設施農業,加強設施農業裝備與技術示範基地建設。繼續推進25個林業產業強縣的培育和提升工作,支持發展木本糧油、林下經濟、竹藤等林產業。大力發展鄉村旅遊、森林旅遊和創意農業。提升都市農業應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堅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鮮食品自給能力。規範農產品認證工作。
(十二)深化現代畜牧業試點提質擴面。深入開展4個市現代畜牧業深化試點和提質擴面,推進牧區現代畜牧業試點。繼續推進50個現代畜牧業重點縣的培育和提升工作。加強畜牧業產業結構和布局最佳化調整,統一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產業配套。發展畜禽標準化適度規模養殖,全面推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 (協會)+適度規模養殖農戶”共建、聯建小區養殖模式。繼續實施優質生豬生產能力工程,加快建設國家優質商品豬戰略保障基地。加快節糧型草食牲畜、林下養殖和現代蜂業發展。扶持肉牛肉羊生產大縣標準化養殖和種畜禽場建設。推進“以草換肉”、“以秸稈換肉奶”工程。開展畜禽水產標準化示範創建。加快優勢特色水產業發展,抓好稻魚輪作、名優水產品養殖和冷水魚產業工程建設。開展水產養殖生態環境修複試點,加強休閒漁業發展。加強動物疫病防控。
(十三)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責任制度,保障必要工作經費。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加強農業投入品控制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和全程可追溯體系建設,健全重要農產品監測機制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大力推廣配方肥、有機肥等高效安全肥料和低毒低殘留農藥,嚴格規範使用飼料、獸藥等投入品。加強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和安全監督執法,嚴格市場準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十四)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做大做強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重點打造一批全國同行業、同產業“排頭兵”企業。加大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繼續抓好國家農業產業化示範園區建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保供給的積極作用。逐步引導龍頭企業成為農產品加工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深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萬人幫扶行動”。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扶持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獨立申報和組織實施財政支農項目。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業或參股龍頭企業。推廣農業產業化經營“兩個帶動”作用突出的機制和模式。深化農產品區域品牌、優勢特色品牌創建,加大農產品市場開拓省級投入,加快構建我省優勢特色農產品長期性外銷平台。
(十五)加強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統籌規劃全省農產品流通設施布局,加快完善農產品流通網路,大力推進區域性骨幹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建設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投資入股、產權置換、公建配套、回購回租等方式,建設一批非營利性農產品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切實落實中央支持農產品加工流通等設施和市場建設的規劃、用地、稅費等政策。支持供銷合作社、郵政物流、糧食流通、大型商貿企業等參與農產品批發市場、倉儲物流體系的建設經營。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交易方式。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支持建立一體化冷鏈物流體系,重點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初加工和貯藏設施予以補助。扶持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鄉村糧油連鎖店、“萬村千鄉”農家店等發展聯通城鄉市場的雙向流通。繼續扶持“農超對接”等多種產銷對接和直供直銷。落實農產品市場調控政策。加強農業統計調查和預測分析,推行重大信息及時披露和權威發布制度。
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業設施裝備水平
(十六)加快推進水利和農田建設。
加快實施“再造一個都江堰灌區”規劃和渠江流域防洪規劃。加快推進40處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開工建設毗河供水一期、升鐘灌區二期2處大型及10處中型水利工程。加快推進灌區續建配套,抓好“全域灌溉”10個縣(市、區)試點工作。大力實施“六江一乾”重點河段堤防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完成300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加強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支持山丘區 “五小水利”工程建設。落實水利建設相關政策措施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保護耕地,加快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穩妥推進耕地保護補償機制試點。以“金土地工程”為載體,繼續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實施建設1000萬畝高標準農田工程規劃綱要,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規模,新建高標準農田200萬畝。
(十七)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大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研發推廣力度,探索農業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實施農業機械化示範縣建設工程。加快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維修和更新改造步伐,配套完善適宜區域現代農業產業示範基地急需的機電灌溉工程。加快建設機耕便民道。培育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大戶等農業機械化新型主體。落實支持農機化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推動農機服務市場化和產業化。鼓勵開展訂單作業、土地託管、跨區作業等農機服務。加強農機農藝融合。
(十八)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新解決240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實施通暢通達工程,優先改善新農村示範片和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對外公路通行條件。繼續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強農村沼氣和小水電代燃料建設。深入推進退耕還林、草原生態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退牧還草、石漠化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川西北防沙試點等重點生態工程,加強長江防護林體系工程資源建設。加強森林培育經營,增加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實施天然林保護二期工程,統籌解決就業困難的一次性安置職工社會保險補貼問題。啟動實施川西藏區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推動清潔小流域建設和“清水工程”。把農村環境整治作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完善以獎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鄉同治。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力度。
五、加快新農村建設成片推進,切實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
(十九)推進新農村與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統籌編制城鄉規劃,結合現代農業發展,調整完善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將縣域範圍內城鎮和農村作為村鎮體系進行合理規劃。鞏固農村勞動力省外轉移輸出規模,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村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尊重和保護外出務工經商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財產權利。全面完成第一批省級新農村示範片建設任務,啟動第二批省級新農村示範片建設。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殘疾人和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活動。
(二十)深入推進新村建設。實施新村建設整體性安排。在縣域新村建設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加快完成新村建設規劃。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新村基礎設施建設。紮實推進渠江流域以新村建設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做好重大工程移民安置、農村危房改造與新農村建設結合工作。強力推進彝家新寨建設,全面完成牧民定居行動計畫。加快推進新農村綜合體建設,提升建設水平。
(二十一)全面推進扶貧攻堅。實施《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抓好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制度的有效銜接。堅持集中連片開發,加大專項扶貧投入,大力推進我省藏區、秦巴山區、烏蒙山區及大小涼山彝區連片扶貧開發。完成阿壩州扶貧開發和綜合防治大骨節病試點。繼續推進革命老區扶貧開發。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深入推進“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戶”活動,積極開展行業扶貧、社會扶貧、省內對口定點扶貧和東西扶貧協作工作。
(二十二)加快推進農村文化建設。
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和實現全面小康的規劃。實施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標準化工程,推動鄉鎮、村級公共文化設施合併建設。深入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農村電影放映、農家(社區)書屋建設等文化惠民工程,開展農村公益性文化活動和民眾性文化活動。加強基層文化隊伍建設。鼓勵城市對農村進行文化幫扶,把支持農村文化建設作為創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標。開發農村優秀特色文化和旅遊資源,創建一批“精品文化旅遊村寨”。
六、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增添農業農村發展新活力
(二十三)加大農業投入力度。持續加大財政用於“三農”支出,持續加大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業農村的投入,持續加大農業科技投入,確保增量和比例顯著提高。發揮政府在農業科技投入中的主導作用,保證財政農業科技投入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穩步提高農業研發投入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提高公益性科研機構運行經費保障水平。全面落實中央對農業的補貼政策,加大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力度,新增補貼向主產區、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促進增產增收、優質增收、補貼增收。實施農民收入促進計畫,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3.5%以上。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力度。加大對牧業、牧區、牧民的支持力度,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進一步加大濕地保護力度。擴大林木良種和造林補貼規模,完善森林撫育補貼政策。整合財政投入資金,加強財政資金監管。
(二十四)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確保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完善涉農貸款稅收激勵和財政支持政策,健全金融機構縣域金融服務考核評價辦法,激勵並引導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可貸資金不低於70%用於當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農村信貸服務。大力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農村支付結算迅通工程建設。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支持商業銀行設立村鎮銀行。有序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開展信用合作。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業務。支持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科技的貸款力度。探索開展農村產權抵押擔保融資。增加貸款貼息規模,進一步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開展直接融資,發展涉農金融租賃業務。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擴大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開展設施農業保費補貼試點和優勢農產品生產保險,擴大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範圍。
(二十五)統籌推進農村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創新農業經營機制,規範土地流轉,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平台建設試點,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體系建設。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覆蓋農村集體各類土地的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推進包括農戶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財政適當補助工作經費。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搞好國有林場、森工企業改革試點。穩步推進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在成渝經濟區四川部分大力推廣成都等地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經驗,嚴格規範、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工作。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提高鄉鎮和村級黨組織建設整體水平,建立健全鄉村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民眾機制。深入推進村民自治,切實維護農民的民主權利,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和服務。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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