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克拉瑪依區委政法委員會

克拉瑪依區委政法委是克拉瑪依區黨委領導和管理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從巨觀上組織領導克拉瑪依區政法各部門的工作,指導我區黨委政法委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克拉瑪依區委政法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98年2月
  • 簡稱:區委政法委
  • 職能:監督支持各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
克拉瑪依區委政法委(綜治辦)成立於1998年2月,克拉瑪依區綜治辦公室與政法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克拉瑪依區綜治辦是協助克拉瑪依區黨委、區人民政府領導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按照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結合克拉瑪依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及社會治安形勢,指導和協調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中共克拉瑪依區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區委政法委)是區委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地委的部署,統一各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2、協助區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對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3、按照市委和區委的要求,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4、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5、監督和支持各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討論研究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6、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7、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分析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區委及組織部門管理好政法幹部,指導全區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 9、辦理區委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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