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

總理事會同時負責履行《爭端解決諒解》規定的爭端解決機構的職責和貿易政策審議機構的職責。但爭端解決機構和貿易政策審議機構各自有自己的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
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由所有成員的代表組成,並向部長級會議報告工作。在部長級會議休會期間,總理事會負責行使部長級會議的職能。
總理事會負責與同WTO有關的政府間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聯繫和合作。
總理事會下設貨物理事會、服務理事會、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理事會及各委員會和工作組。除8月份WTO休會期外,總理事會通常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聽取下屬機構的工作報告,並就下屬機構提交或總理事會自身認定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在多邊貿易談判期間,總理事會還指導和監督談判的進行。鑒於其地位和職能的重要性,總理事會通常由各成員大使或常駐代表率團出席。
總理事會主席由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輪流擔任,任期一般為一年,現任主席為烏拉圭常駐WTO大使卡斯蒂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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