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計舊惡

不計舊惡

"不計舊惡"是源自《論語·公冶長》的漢語成語,記載於孔子對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的評價,後經演變形成兩種通行寫法。該成語通過"計"(計較)與"惡"(仇怨)的語素組合,構成述賓結構,專指對過往怨恨採取寬恕包容的態度。現代漢語中常用於褒揚寬宏大量的人格特質,如"我們不計舊惡,團結一致做好工作"等套用場景。其近義詞群包含'以德報怨''隱惡揚善'等12個成語,反義詞涵蓋'睚眥必報''恩將仇報'等8個對立概念。

基本介紹

  • 拼音:bú jì jiù è
  • 結構:述賓結構
  • 近義詞:以德報怨、隱惡揚善
  • 反義詞:睚眥必報、恩將仇報
  • 出處:《論語·公冶長》
  •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義解析,典籍溯源,異形演變,語法特徵,套用實例,近義辨析,

語義解析

成語由"不""計""舊""惡"四個語素複合而成:"不"表否定,"計"意為計較,"舊"限定時間範疇,"惡"特指過往的嫌隙仇怨。整體構成述賓短語,描述主體對歷史積怨採取寬容態度這一行為特徵。

典籍溯源

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論語·公冶長》:"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記載孔子對兩位賢者寬厚品格的評價。漢代經學家鄭玄註疏時指出:'舊惡謂故憾',即前人遺留的怨恨。唐代孔穎達在《論語正義》中進一步闡釋:'人有過惡,能容恕不念之'。

異形演變

典籍中存在"不念舊惡"與"不計舊惡"兩種寫法,差異集中在"念"(牢記)與"計"(計較)的動詞選擇。現代《漢語大詞典》將二者列為異形同義成語,釋義均為"不牢記或計較過去的怨仇"。語言實踐中,北方方言區多使用'不計舊惡',而文學作品中'不念舊惡'出現頻率較高。

語法特徵

  1. 句法功能:
  2. 作謂語:如"他向來不計舊惡"
  3. 作定語:如"不計舊惡的處世態度"
  4. 作賓語:如"這體現了不計舊惡"
  5. 搭配規律:
  6. 常與"寬宏大量""胸襟開闊"等品質描述詞共現
  7. 多用於轉折複句,如"儘管曾有矛盾,但他不計舊惡"

套用實例

  1. 現代白話文用例:"雙方不計舊惡,重新開展合作"(2023年《人民日報》時評)
  2. 古典白話用例:'宋公明不計舊惡,義釋雙槍將'(《水滸傳》第六十八回)
  3. 口語交際範例:"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咱們要不計舊惡向前看"

近義辨析

與'以德報怨'相比,本成語側重行為主體的主動忘卻。相較於'隱惡揚善',本成語專指對他人過錯的寬容,後者著重對負面信息的處理方式。在語義強度上,較'寬宏大量'更具動作性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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