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檢查是定期檢查的對稱。一般指稅務機關根據徵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或突出性檢查。其中,臨時性檢查常簡稱“臨時檢查”,突出性檢查常簡稱“突擊檢查”。不定期檢查,一般檢查目的明確,針對性強,有利於查清或核實問題,但檢查範圍一般不夠全面、系統。

實際工作中不定期檢查主要有四種情況: (1) 稅務機關臨時組織一定的人員對重大的稅務違章案件進行突出檢查; (2) 稅務機關組織人員對納稅人自查、互查進行重點抽查; (3) 稅務機關結合稅款徵收進行檢查,如採用查帳徵收、查驗徵收時,一般都須先進行檢查,再組織稅款入庫;(4)稅務專管員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對所管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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