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碇稅

下碇稅亦稱“舶腳”。唐代政府向洋商徵收的二種國境關稅。因征于洋商船舶靠岸下碇之時,故得此名。唐時採取開放政策,對外貿易十分發達,政府在廣州等通商口岸設定市舶使,專門負責檢查出入船舶,並徵收關稅。如《新唐書·孔戣傳》記:“蕃舶泊步有下碇稅。”又《唐大詔令集·大和八年疾愈德音》:“其嶺南、福建及揚州蕃客,宜委節度觀察使,除舶腳、收市、進奉外,任其來往,自為交易,不得重加率稅。”下碇稅的稅額或稅率不詳。

”所稱舶腳,似即下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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