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蒼鷹

上蔡蒼鷹

上蔡蒼鷹,成語,典出《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秦李斯專權,為趙高所陷,下獄。伏誅前,顧其子曰:欲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後因以“上蔡蒼鷹”為典,指不知激流勇退,以致罹禍而悔恨莫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蔡蒼鷹
  • 類型:成語
  • 拼音::shàng cài cāng yīng
  • 解釋::不知激流勇退,致罹禍而悔恨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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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上蔡蒼鷹
拼音:shàng cài cāng yīng
解釋:指不知激流勇退,以致罹禍而悔恨莫及。

詳細釋義

典源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
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太平御覽》卷九百二十六《羽族部十三·鷹》
《史記》曰:“李斯臨刑,思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不可得矣。”

典源譯文

趙高把判決書呈給皇帝,二世皇帝很高興地說:“沒有趙君,我幾乎被丞相出賣了。”等二世派的使者到達三川調查李由時,項粱已經將他殺死。使者返回時,正當李斯已被交付獄吏看押,趙高就編造了一整套李由謀反的罪狀。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處五刑,判在鹹陽街市上腰斬。李斯出獄時,跟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他回頭對次子說:“我想和你再牽著黃狗一同出上蔡東門去打獵追逐狡兔,又怎能辦得到呢!”於是父子二人相對痛哭,三族的人都被處死了。

釋義

秦李斯專權,為趙高所陷,下獄。伏誅前,顧其子曰:欲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後因以“上蔡蒼鷹”為典,指不知激流勇退,以致罹禍而悔恨莫及。

同源典故

上蔡公子 上蔡呼鷹 上蔡悲 上蔡蒼鷹 上蔡門 上蔡黃犬 呼鷹上蔡頭 嘆黃犬 悲東門 憶黃犬 李斯拘秦桎 李斯犬 李斯追悔 東門犬(狗) 黃犬嘆 黃犬回頭 黃犬悲

示例

李白 《行路難》詩之三:“陸機雄才豈自保?李斯稅駕苦不早。華亭鶴唳詎可聞?上蔡蒼鷹何足道!”
王琦 注引《太平御覽》曰:“《史記》曰:‘李斯臨刑,思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記·李斯傳》中無‘臂蒼鷹’字,而李白詩中屢用其事,當另有所本。”
唐 李白 《擬恨賦》:“執愛子以長別,嘆黃犬之無緣。”
唐 李白 《襄陽歌》:“鹹陽市中嘆黃犬,何如月下傾金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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