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機關事務管理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本市機關事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
(二)按照規定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管理市國資委委託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承擔市領導受贈公務禮品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本市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市級機關和區縣四套班子等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調配和權屬管理;審核市級機關和區縣四套班子等機關辦公用房建設規模以及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和專項維修計畫。
(四)負責本市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編制和新增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的配備、更新,以及區縣四套班子公務用車的更新管理。
(五)指導、協調、推進本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對市級公共機構節能技改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六)負責對本市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確定市級機關各部門引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準入機制和相關服務標準,組織實施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本市公務員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補貼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政策、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住房的規劃、管理、調配和服務保障工作。
(八)按照規定會同市公安局對本市機關辦公場所內部安全技術防範實施業務指導;承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的內部安全保衛管理工作;負責由其管理的市級機關後勤單位以及本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生產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運行保障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九)負責本市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保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基建經費的管理;承辦部分市級機關日常行政經費的會計核算工作。
(十)按照市級機關資產配置規定和標準,對納入預算的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物業管理等項目提出審核意見。
(十一)負責市級機關部分集中辦公場所計算機網路系統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設和維護保障管理。
(十二)負責市級領導機關人防設施的規劃編制、基本建設、維修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對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日常管理,並依法督促其規範實施政府採購活動。
(十四)管理上海市孫中山宋慶齡文物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局辦公室

  • 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 人事處(老幹部處)

  • 財務處(審計室)

  • 國有資產管理處

  • 辦公用房與人防設施處

  • 車輛管理處

  •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

  • 服務監管處(後勤改革指導處)

  • 住房管理處
  • 直屬機關黨委。

現任領導


  • 市機管局局長、黨組書記 倪一飛

  • 市機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陸清冬

  • 市機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謝雪瑩

  • 市機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張曉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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