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材料的緊急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材料的緊急通知》是上海市教育委員會2010年6月8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材料的緊急通知
  • 發布日期:二○一○年六月八日
  • 檔案號:滬教委學〔2010〕64號
  • 類別:通知
發布通知,相關附屬檔案,

發布通知

市屬各高等學校:
為保證符合條件的服義務兵役的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都能享受到國家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優惠政策,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了《關於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材料審核備案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46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此次補報為本年度最後一次報送。為切實做好相關補報工作,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服義務兵役的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為做好匯總統計工作,本市補報材料的上報截止日期為2010年6月28日。補報材料統一報送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聯繫人:周華、倪嫻,電話:略)。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補報2009年
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
代償申請材料審核備案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年六月八日

相關附屬檔案

關於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材料審核備案的通知
教助中心[2010]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為保證符合條件的服義務兵役的200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都能享受到國家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優惠政策,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補報事項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 21 號)要求,現就補報補償代償申請材料審核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材料
1、學校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的材料,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35號)中有關規定自行確定。
2、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的審核備案材料為《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審核備案匯總表》一份,格式內容詳見附屬檔案。
二、報送方式及截止時間
1、請將《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審核備案匯總表》傳真至:,並將紙質材料特快專遞至: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信息法律處,郵編:100816。
2、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收集齊所有補報材料並完成審核後,即可向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受補報審核備案材料的最後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10日。此次申請材料的審核備案補報,是本年度內的最後一次報送。
三、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學校及各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35號)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中各項內容逐項核實確認,嚴格把好申請材料的審核關。
2、為便於中央財政劃撥補償代償資金,請廣東、浙江、山東、福建、遼寧五省對深圳、寧波、青島、廈門、大連五計畫單列市審核備案材料分開列表報送。
3、對申請貸款代償的畢業生,利息計算為畢業時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期間產生的利息,但總計不能超過每學年代償貸款本息最高6000元的限額。
附屬檔案: 《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審核備案匯總表》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0年5月24日
附屬檔案:
補報2009年地方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審核備案匯總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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