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

工商崇明分局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崇明縣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
  • 性質:管理局
  • 城市:上海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受理轄區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的註冊登記工作,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經營資格,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以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和其他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受理消費者投訴,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查處市場經營活動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的行為。
(五)依法監管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和服務貿易活動;監督管理網路經營行為;參與對生產要素市場和重要商品的監督管理。
(六)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對商標的使用和印刷進行監督管理。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八)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依法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違章活動;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負責案件核審、聽證工作;負責工商所以自己名義所辦案件的行政複議;承擔或參與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理賠工作。
(十一)指導工商行政管理學會、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和商標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完成市工商局和崇明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分局重要稿件的起草和文秘、宣傳報導、機關文書檔案、統計、信訪、外事、機要、保密、保衛、接待以及其他內部事務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信息技術的管理和協調等。
法制科
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檢查監督;負責案件的同級核審和聽證工作;與業務科室共同承擔分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理賠工作等。
企業註冊科
負責受理或委託受理各類企業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登記工作;委託受理部分外商投資企業開業、歇業、變更和外省市三資企業在滬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的初審;依法核發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執照;指導工商所對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自然人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受理初審。
企業監管科
(個體、私營經濟監管科)
組織實施對各類註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年檢、驗照;組織實施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案件。
市場契約科
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負責對網路經營活動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監督管理;參與對生產要素市場、文化、旅遊等市場和重要商品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契約,負責開展契約格式條款的備案和日常監管工作,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查處利用契約的違法活動;依法監管拍賣行為;負責示範契約文本的推廣和契約鑑證、契約爭議調解等工作;
公平交易科
查處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流通領域走私販私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並對上述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負責承辦案件報批,協辦重大案件,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違章案件;建立消費者申、投訴和舉報網路體系(含12315投訴中心);組織開展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檢查活動;受理消費者申訴並進行調解。
商標廣告監管科
負責對商標使用和商標印製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保護;組織實施對廣告經營、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授權的廣告經營審批及其他廣告經營的初審,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
監察科
履行紀檢、監察職能;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負責對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部門和工作人員的控告、檢舉以及黨員、工作人員對處分不服的申訴;查處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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