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於2011年4月29日在上海成立,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各港口、管理機構、事業單位、中介組織、高等學校及科研機構、航運及船代、貨代、物流、金融、法律、人才等關聯企業,為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促進一體兩翼港口、航運及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經行業和社團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經交通運輸部同意,上海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為國航促進會理事長單位。本會的英文名稱是 Shanghai International Shipping Center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rganization,縮寫SISC-DPO。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
  • 外文名:Shanghai International Shipping Center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rganization
  • 成立時間:2011年
  • 性質: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 地點:上海
發展歷程,成立意義,主要作用,工作方向,業務範圍,

發展歷程

自1996年黨中央國務院做出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大戰略決策以來,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現代化專業化碼頭陸續建成,深水航道得到整治,支持保障系統不斷完善,集疏運體系不斷最佳化,國際航運主營業務快速發展,上海港貨物吞吐量和貨櫃吞吐量均成為世界第一,航運服務業發展得到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國際競爭優勢逐步強化,對於世界海運的影響力快速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國際地位大幅度提高。2009年,國務院發布重要檔案,從國家戰略全局做出了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重大戰略部署,有力推動了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的重大戰略功能轉型。當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站在了新的更高起點上。在此背景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的成立,具有重要意義。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加快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和精神,服務有關政府部門制定發展決策,服務相關企業開展業務,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聯合長三角和長江各港口、航運及關聯行業相關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管理機構、中介組織、高校、科研機構及社會有關力量,共同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一體兩翼港口、航運及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爭取社會各界人士更多的支持。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港口、航運、貨代、物流、金融、高校等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管理機構共同成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交通運輸部黨組研究同意上海組合港管委會辦公室作為促進會理事長單位。

成立意義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的成立,是完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綜合服務體系,進一步推進高端現代航運服務發展,促進以上海為中心、江浙為兩翼、長江流域為腹地,與國內其他港口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發展過程中促進戰略轉型、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一項綜合服務創新,標誌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以社團組織和跨行業會員集合的形式在世界航運界亮出新的發展標牌,發出新的信號,奏響新的樂章。
成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有利於集聚社會各界的力量,加快發展現代高端航運服務業;有利於推進區域港航一體化,最佳化長三角港口的集疏運體系;有利於加強政企之間的聯繫,更好地配置全球區域航運資源;有利於形成跨行業公共平台,促進相關產業和企業協調發展;有利於開展公正的戰略研究,形成更為科學的港航發展決策;有利於協調長三角緊密合作,創造良好的企業經營發展環境。

主要作用

(1)橋樑紐帶。構建連線港口、航運、金融、法律、製造、教育、研究和服務等行業之間的橋樑,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各領域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交流;發揮反映企業呼聲,傳遞政府決策,服務企業發展,服務政府管理的紐帶作用。
(2)決策支持。加強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過程中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集聚業內豐富專業知識和經驗,創新高端航運服務解決方案,診斷未來發展瓶頸,探索排解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成長,支持政府發展決策。
(3)信息服務。掌握世界重要港口和國際航運發展動態,掌握我國經濟運行和政策調整方向,建立廣泛的網路,收集相關信息,建立商務網站,推進會員聯網,提供及時有效準確的綜合情報。
(4)國際合作。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機構之間的業務合作,建立交流平台,推進資源共享,了解國際最新技術,促進綠色環保發展,引進高端服務,壯大發展實力,聯合開展活動,共同創新發展。
(5)凝聚合力。精誠服務會員,豐富活動內容,發展航運文化,促進會員聯合,協助企業拓展業務領域,鼓勵跨行業發展,定期舉辦活動,組織高端對話,協助解決企業發展難題,創造良好的合作經營環境。
(6)人才培訓。發展現代航運服務,需要破解不少跨行業、跨學科、跨專業的人才培養問題,航運金融、航運法律、航運保險、物聯技術、現代管理等都需要進行綜合業務訓練,需要接受新的知識,我們將發揮綜合優勢為會員和國際航運中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工作方向

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促進會工作方向: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示和檔案精神,努力開展各項航運服務活動,加強政策研究,爭取先行先試、推進制度創新,發展高端服務,建立行業標準,促進行為規範,維護市場秩序,協調各方利益,促進企業合作,做好會員服務,協助解決問題,堅持誠信、公正、創新、精誠的原則,按照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總體部署,為會員單位發展和政府管理決策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業務範圍

1、完善會員網路,做好會員服務。建立促進會會員服務部,加強與會員的聯繫,按照業務類型分類建立會員單位檔案,了解會員需求或專項要求,分析會員業務發展中的困難,協調有關部門給予解決,或向有關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和監管單位及時反映會員訴求和困難,積極爭取解決公共問題或協調解決專項困難。
2、採取積極措施,提供多樣化服務。(1)提供地區與行業的專項信息資料,交流專業資訊;發布全國和本地區港口航運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及有關專題報告;(2)搭建綜合服務交流平台,促進港口裝卸、航運業務、船貨代理、工程建設、融資租賃、法律仲裁等相關單位業務合作,共同發展;(3)經常聽取會員呼聲和意見,建立會員與政府機構的溝通平台,掌握政策調整方向;(4)加強政策及市場發展趨勢研究,提供發展決策支持與幫助;(5)組織研究港航發展方向,協助企業解決公共問題與個別困難,向政府部門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議;(6)組織召開報告、對話、評審、專題研討與設備展覽會,創建展示和業務拓展機會;(7)通過組織管理、業務培訓及考察訪問活動,推進與關聯行業業務合作;(8)建立促進會公共信息服務網,開設會員信息服務渠道;(9)聯合推進建設長三角地區和長江流域港口、航運業務電子數據傳輸中心,創建專業性公共電子商務平台;(10)組織評優、評獎,樹立典型,發展航運文化,提升會員國際形象。
3、開展重大理論問題與政策研究。深入探討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政策體系,協助政府決策,爭取有所突破;推進區域港口、航運及相關行業信息一體化。跟蹤聯合國及世界海事公約發展動態,為我國政府參與國際海事、航運事務提供理論支撐。
4、輔助政府工作,參與重要事項。積極配合交通運輸部、上海市、浙江、江蘇省港口航運及相關服務行業管理機構,做好前期研究、市場規範、企業協調、會議組織等工作,協助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辦公室籌備第四次管委會全體會議,參與討論制定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重點工作行動計畫等。
5、組織聯合研究與推進長三角水鐵聯運工作(聯合主要港口集團、航運集團、管理機構、鐵路部門、科研單位等)。
6、研究制定推進區域港航企業合作指導意見,推進區域政策一體化。
7、籌備建設全國水運數據中心長三角分中心。積極推動浦東新區、上海市、浙江省、江蘇省、海事局、長江航道局、長江航務局等有關方面聯合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數據及視頻中心。
8、組織高端人才和專業人才培訓。爭取與世界主要機構聯合建立培訓學院、專業學院或公共教育機構,探討與歐盟中國經濟文化委員會聯合設立“中歐航運學院”;與聯合國世界海事組織法學院聯合建立“世界海事組織法學院上海分院”;與上海海事大學、交通大學、政法大學、中國銀行等機構聯合開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務培訓等。
9、組織開展高端國際交流(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港口航運及服務業相關組織和機構、英國、美國、歐盟相關組織,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等)。
10、策劃創建中國或上海國際航運文化節。集研討、博覽(港口航運、船舶設備、遊艇、安全設施等)、對話、文化、頒獎等內容。
11、發布標準、規範和契約格式文本。組織制定區域行業先行先試標準、契約格式等,促進高端航運服務業務加快發展。
12、組織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經濟形勢分析報告會(每季度一次)。
13、組織國內外專項業務考察和工作交流(每年1-2次)。
14、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促進會網站,推進電子商務服務和綜合業務服務。
15、組建促進會專家委員會和建立專家隊伍。聘請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促進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黨政領導、資深學者和優秀企業家組成專家委員會,支持決策,協調問題。
16、創建促進會會刊,加強會員宣傳。爭取出版專業期刊,推進理論研究、經驗交流、政策發布、加強宣傳等工作。與國內外有關新聞媒體建立合作關係,為會員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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