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煒星

上官煒星

上官煒星,男,1957年8月出生,經濟學博士,鹽湖區龍居鎮人,研究員職稱。曾任遼寧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4年1月,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上官煒星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官煒星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籍貫:鹽湖區龍居鎮
  • 出生日期:1957年8月
  • 畢業院校:山西財經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開除黨籍,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77年至1981年考入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82年至1993年任山西省統計局綜合處幹事、調研室幹事、研究所副所長、所長等職。
1992年末籌建山西省省情研究會,並擔任秘書長。創刊發行的《省情與發展》(雙月刊)擔任常務副主編。
1994年初調入國家統計局統計科研所工作,
1995年10月擔任籌建國家統計局政策研究所任籌備組副組長,
1996年6月任國家統計局政策研究所副所長。
1998年8月任國家國防科工委綜合計畫司副司長;
2005年3月任遼寧省國防科工委主任、黨組書記;
2008年5月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6年11月,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23年12月18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上官煒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上官煒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財物;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為他人在獲取薪酬方面謀取利益;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推進項目、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上官煒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上官煒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4年1月,遼寧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上官煒星(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上官煒星作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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