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

《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的一項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
  • 文號: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95號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發布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類型:標準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知,第一部分 民族醫藥服務功能,第一章 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的措施,第二章 隊伍建設,第三章 臨床科室建設,第四章 重點專科建設,第五章 民族藥藥事管理,第六章 民族醫護理,第七章 文化建設,第八章 “治未病”服務,第二部分 綜合服務功能,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醫院服務,第二章 患者安全,第三章 醫療質量,第四章 藥事管理,第五章 護理質量管理,第六章 醫院管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三級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的通知
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進一步促進中醫醫院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在總結我國中醫醫院評審評價和中醫醫院管理年活動等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局組織制定了《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和《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以下簡稱《標準(2012年版)》,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下載)。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標準(2012年版)》是各地開展三級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評審工作的主要依據,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2012年版)》要求開展中醫醫院評審工作,不得自行調整標準。各地在工作過程中有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聯繫我局醫政司。
附屬檔案:1.三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略)
2.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略)
3.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級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2012年版)

第一部分 民族醫藥服務功能

第一章 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的措施

一、依據功能與任務,確定醫院的發展戰略,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體現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的醫院發展方向,有明確的發展目標,重在提高民族醫藥臨床療效。
二、圍繞醫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醫院年度工作計畫,有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和提高民族醫藥臨床療效的具體措施,並按照年度進行定期評價。
三、醫院管理體系中建立引導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和提高民族醫藥臨床療效的考核和獎懲激勵制度,科室綜合考核目標中將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和提高民族醫藥臨床療效作為重要指標。
四、積極開展民族醫藥對口支援工作,並制定鼓勵措施。

第二章 隊伍建設

一、參照執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中醫醫院人員配備的相關要求。
二、制定民族醫藥人員隊伍建設規劃和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
三、 認真開展醫師定期考核工作,積極開展民族醫藥繼續教育與培訓。

第三章 臨床科室建設

一、參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有關規定,合理設定臨床科室,科室命名突出民族醫特色。
二、加強科室建設與管理。
三、制定並實施民族醫優勢病種民族醫診療方案。定期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及評估,最佳化診療方案。對民族醫優勢病種的療效及民族醫藥特色進行年度分析、總結和評估,並制定改進措施。
四、執行相關的病曆書寫規範,使用本民族文字書寫;民族藥處方格式及書寫符合相關規定。
五、合理套用民族藥。
六、民族醫執業醫師掌握本專科的民族醫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對本科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和急危重症診斷與鑑別診斷的準確性不斷提高。
七、按有關要求,合理配置、套用民族醫、中醫診療設備。
八、開展民族醫診療技術項目和民族醫綜合治療。
九、研製和使用一定數量的醫療機構民族藥製劑;門診民族藥處方數占門診處方總數的比例達到規定要求。
十、套用民族醫特色療法。

第四章 重點專科建設

一、省級以上民族醫重點專科(專病)達到一定數量,專科床位、設備、人員、技術及業務達到規定要求。
二、制定並實施專科建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發揮民族醫藥特色優勢及提高民族醫臨床療效的具體措施。確定的優勢病種應具有明顯的民族醫藥特色優勢,主要研究課題應解決該病種民族醫治療難點。
三、制定並實施本專科優勢病種和常見病種的民族醫診療方案,定期對民族醫治療方法的臨床療效進行評價,分析民族醫治療的難點並提出解決難點的思路和措施。
四、開展本專科臨床經驗整理與套用,加強名老民族醫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培養專科學術繼承人。
五、 開展專科診療技術及特色療法,研製和使用專科民族藥製劑。
六、建立重點專科研究室,開展提高民族醫藥臨床療效的專科研究工作。

第五章 民族藥藥事管理

一、醫院民族藥藥事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二、民族藥房設定達到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
三、規範管理民族藥。
四、參照執行中藥飲片處方用名和調劑給付有關問題規定。
五、加強醫療機構民族藥製劑管理。
六、臨床藥師參與民族藥藥物治療,促進安全與合理用藥。

第六章 民族醫護理

一、參照中醫醫院中醫護理工作指南開展民族醫護理工作。
二、積極開展民族醫特色護理。
三、護士掌握本科常見病的民族醫護理常規和民族醫護理基本操作,能夠提供具有民族醫藥特色的康復和健康指導。

第七章 文化建設

一、醫院重視民族醫藥文化建設。
二、醫院價值觀念體系體現民族醫藥文化。
三、建立並不斷完善行為規範體系,形成富含民族醫藥文化特色的服務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參照中醫醫院環境形象範例,開展民族醫醫院環境形象體系建設。

第八章 “治未病”服務

一、為發展“治未病”服務提供支撐。
二、按照“治未病”服務提供平台建設基本規範,合理設定和建設“治未病”服務平台。
三、按照要求規範提供“治未病”服務。
四、積極套用“治未病”服務技術,技術套用符合相關規範。

第二部分 綜合服務功能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醫院服務

一、醫院設定、功能和任務
(一)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把維護人民民眾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
(二)醫院的功能、任務和定位明確,保持適度規模,醫院編制及實有床位數均≥300張,科室設定、每床建築面積、人員配備和設備、設施符合三級民族醫醫院基本標準。
二、醫院服務
(一)醫院有改善診療環境,提高工作績效,最佳化醫療服務系統與流程,縮短平均住院日、縮短患者診療等候時間具體措施,支持醫務人員從事晚間門診和節假日門診。
(二)急診綠色通道管理規範,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三)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加強投訴管理。
(四)為住院患者提供營養指導、配餐、煎藥等相關服務。
(五)執行《無煙醫療機構標準(試行)》及《關於2011年起全國醫療衛生系統全面禁菸的決定》。
三、應急管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承擔傳染病的發現、救治、報告、預防等任務,主管部門對傳染病管理定期監督檢查、總結分析,持續改進傳染病管理,無傳染病漏報,無管理原因導致傳染病播散。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認真執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在衛生應急工作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要求,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救援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
(三)加強領導,成立醫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應急隊伍,落實責任,建立並不斷完善醫院應急管理的機制。
(四)明確醫院需要應對的主要突發事件策略,建立醫院的應急指揮系統,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應急素質和醫院的整體應急能力。
四、臨床醫學教育
(一)教學師資、設備設施符合民族醫藥院校教育和民族醫藥繼續教育的要求。
(二)承擔本科及以上醫學生臨床教學和實習任務。
(三)承擔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基層民族醫臨床骨幹培訓任務。制定相關的制度、培訓實施方案,並有具體措施予以保障。
(四)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有繼續教育規劃、實施方案,提供培訓條件及資金支持。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廣
(一)有鼓勵醫務人員參與科研工作的制度和辦法,並提供適當的經費、條件與設施。
(二)承擔各級各類以解決優勢病種難點問題和提高民族醫臨床療效為核心的民族醫藥科研項目,獲得院內外研究經費。
(三)有將研究成果轉化實踐套用的激勵政策,並在提高中醫臨床療效上取得成效。
(四)依法取得相關資質,並按藥物臨床管理規範要求開展臨床試驗。
(五)開展臨床科研工作應按要求進行倫理審查。

第二章 患者安全

一、確立查對制度,識別患者身份。
二、確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術患者、手術部位及術式發生錯誤。
三、建立臨床“危急值”報告制度,妥善處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四、防範與減少患者跌倒、墜床等意外事件和壓瘡發生。

第三章 醫療質量

一、醫療質量管理組織與制度
(一)建立醫院、科室的醫療質量管理責任體系,院長為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科主任全面負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二)合理設定醫院質量管理組織,定期研究醫療質量管理等相關問題,記錄質量管理活動過程,為院長決策提供支持。
(三)醫療、護理等職能部門負責實施全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和持續改進方案,承擔指導、檢查、考核和評價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四)建立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全院醫療、護理、醫技質量實行監管,並建立多部門質量管理協調機制。
二、醫療技術管理
(一)醫院提供與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醫療技術服務,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行業規範的要求,符合醫學倫理原則,技術套用安全、有效。
(二)醫療技術管理符合《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辦法》規定,制定醫療技術管理制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監督評價與檔案管理制度,臨床套用新技術按規定報批。
(三)制定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和醫療技術損害處置預案,並組織實施。對新開展醫療技術的安全、質量、療效、經濟性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管理和評價,及時發現並採取相應措施降低醫療技術風險。
(四)對實施手術、介入、麻醉等高風險技術操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授權”制,定期進行技術能力與質量績效的評價。
三、醫技科室質量管理
(一)臨床檢驗質量管理
1.臨床檢驗部門設定、布局、設備設施符合《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服務項目滿足臨床診療需要,能提供24小時急診檢驗服務。
2.有實驗室安全流程,制度及相應的標準操作流程,遵照實施並記錄。
3.由具備臨床檢驗專業資質的人員進行檢驗質量控制活動,解釋檢查結果。
4.檢驗報告及時、準確、規範,嚴格審核制度。
5.實驗室與臨床建立有效的溝通方式和途徑,保證臨床諮詢及時受理與處理,為臨床醫師提供合理使用實驗室信息的服務。
6.成立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制定質量與安全管理計畫和質量控制指標,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所有POCT項目均應開展室內質控和院內比對實驗,並參加室間質評。
(二)病理質量管理
1.病理科設定、布局、設備設施符合病理科建設與管理指南的要求,服務項目滿足臨床診療需要。
2.從事病理診斷工作和技術工作的人員資質符合病理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要求,診斷質量符合相關規定。
3.有醫院感染控制與環境安全管理程式與措施,遵照實施並記錄。環境保護及人員職業安全防護符合規定。
4.及時提供規範的病理診斷報告,有嚴格審核制度。
5.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按規定開展質量控制活動,並有記錄。
6.有病理醫師與臨床醫師隨時溝通的相關制度與流程,解釋病理檢查結果,為臨床診斷與外科手術方案提供支持。
(三)醫學影像質量管理
1.醫學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聲、核素成像等)部門設定、布局、設備設施符合《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服務項目滿足臨床診療需要,提供24小時急診影像服務。
2.建立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職責,執行技術操作規範,實行質量控制,定期進行圖像質量評價。
3.提供規範的醫學影像診斷報告,有審核制度,有疑難病例分析與讀片制度和重點病例隨訪與反饋制度。
4.制定醫學影像設備定期檢測制度、環境保護、受檢者防護、及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防護等相關制度,遵照實施並記錄。
四、其他科室質量管理
(一)手術治療管理
1.實行手術醫師資格準入制度和手術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手術醫師資格和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
2.實行患者病情評估與術前討論制度,制定診療和手術方案並記錄在病歷中。
3.患者手術前的知情同意包括術前診斷、手術目的和風險、高值耗材的使用與選擇,以及其他可選擇的診療方法等。
4.醫院建立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有急診手術管理措施,保障急診手術及時安全。
5.手術預防性抗菌藥物套用的選擇與使用時機符合規範。有手術抗菌藥物套用管理制度,預防使用抗菌藥物規範。
6.手術的全過程和術後注意事項及時、準確地記錄在病歷中;手術的離體組織應做病理學檢查,明確術後診斷。
7.成立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定期進行圍手術期質量與安全評價,有“非計畫再次手術”與“手術併發症”監測、原因分析、反饋、改進、控制體系。
(二)麻醉治療管理
1.制定麻醉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與規範,及定期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麻醉人員配備合理。
2.實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評估制度,制訂治療計畫、方案,風險評估結果記錄在病歷中。
3.履行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療風險、優點及其他可能的選擇)。
4.執行手術安全核查,實施麻醉操作的全過程記錄於病歷、麻醉單中。
5.設立麻醉後復甦室,管理措施到位,實施規範的全程監測,記錄麻醉後患者的恢復狀態,麻醉併發症的防範措施到位。
6.建立術後、慢性疼痛、癌痛患者的鎮痛治療管理的規範與流程,能有效地執行。
7.建立麻醉科與輸血科的有效溝通,積極開展自體輸血,嚴格掌握術中輸血適應症,合理、安全輸血。
8.成立科室麻醉質量管理小組,定期開展麻醉質量檢查並有記錄。
(三)重症醫學科管理
1.科室布局、設備設施、專業人員設定符合中醫醫院重症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的基本要求。
2.制定科室工作制度、崗位職責和技術規範、操作規程。重症監護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實行“危重程度評分”。
3.對醫師與護理人員實行資格、技術能力準入及授權管理;對重症疑難患者實施多學科聯合查房制度;患者診療活動由主治醫師及以上人員主持與負責。
4.制定醫院感染管理相關規定,對呼吸機相關性肺炎、導管所致的血行性感染、留置導尿所致的泌尿系感染有預防監控方案、質量控制指標,並能切實執行。
5.成立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定期評價質量,促進持續改進。
(四)感染性疾病管理
1.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健全傳染病防治與醫院感染管理組織架構,完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感染性疾病科或傳染病分診點設定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成立重點傳染病防治專家組。
3.根據標準預防的原則,採取標準防護措施,為醫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消毒與防護用品,並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處理廢物。
4.開展對傳染病的監測和報告工作。有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並按照規定進行網路直報。
5.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和技能培訓。
(五)輸血管理與持續改進
1.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等有關法律和規範,制定輸血管理制度,並進行培訓。
2.設立輸血科,具備為臨床提供24小時服務的能力,滿足臨床需要,無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為。
3.加強臨床用血過程管理,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症,促進臨床安全、合理、科學用血。
4.開展血液質量管理監控,制定並實施控制輸血嚴重危害(輸血傳染疾病、輸血不良反應、輸注無效)的方案,嚴格執行輸血技術操作規範。
5.開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實臨床用血申請、申請審核制度,履行用血報批手續,執行輸血前核對制度,做好血液入庫、貯存和發放管理。
6.落實輸血相容性檢測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檢測實驗質量管理,確保輸血安全。
(六)醫院感染管理
1.建立醫院感染管理組織,醫院感染控制活動符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規章要求,並與醫院功能和任務及臨床工作相匹配。
2.開展醫院感染防控知識的培訓與教育。
3.按照《醫院感染監測規範》,監測重點環節、重點人群與高危險因素,採用監控指標管理,控制並降低醫院感染風險。
4.執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實施依從性監管與改進活動。
5.制定多重耐藥菌(MDR)醫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規範與程式,實施監管與改進。
6.套用感染管理信息與指標,指導臨床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7.消毒工作符合《醫院消毒技術規範》、《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範》、《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的要求;隔離工作符合《醫院隔離技術規範》的要求;醫務人員能獲得並正確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消毒與防護用品;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8.醫院感染管理組織監測醫院感染危險因素、醫院感染率及其變化趨勢;根據醫院感染風險、醫院感染髮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變化趨勢改進診療流程;定期通報醫院感染監測結果。
五、病歷(案)質量管理
(一)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範的要求,設定病案科,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病案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工作,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與人員梯隊。
(二)按規定保存病歷資料,保證可獲得性。
(三)建立病曆書寫質量的評估機制,定期提供質量評估報告。

第四章 藥事管理

一、加強藥劑管理,有效控制藥品質量,保證用藥安全。
二、執行《處方管理辦法》,開展處方點評,促進合理用藥。
三、按照《抗菌藥物臨床套用指導原則》等要求,合理使用藥品,並有監督機制。
四、有藥物安全性監測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報告藥物不良反應。

第五章 護理質量管理

一、護理管理組織體系健全,實施護理人員分級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及工作規範,落實責任制護理措施。
二、護理人力資源配備與醫院的功能和任務一致,有護理單元護理人員的配置原則,有緊急狀態下調配護理人力資源的預案。
三、根據分級護理的原則和要求實施護理措施,有護理質量評價標準,並定期評估。
四、實行責任制整體護理,為患者提供連續、全程的基礎護理和專業技術服務,優質護理服務落實到位。
五、有手術室、消毒供應中心(室)護理質量管理標準與監測措施。

第六章 醫院管理

一、依法開展執業活動。
二、加強醫院信息化建設,滿足醫院管理、臨床醫療和服務需要。
三、加強財務與價格管理,規範醫院經濟運行。
四、成立醫學裝備管理部門,建立並完善醫學裝備管理制度。
五、實行院務公開,積極開展醫院社會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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