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

三江源國家公園自然資源所有權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試點期間委託青海省政府代行。省級層面,在青海西寧掛牌成立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為青海省政府派出機構,承擔三江源國家公園試點區以及青海省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各類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管理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 地點:青海
機構簡介,管理體制,內設部門,主要領導,工作成果,

機構簡介

三江源國家公園由長江源園區、黃河源園區、瀾滄江源園區組成,總面積為12.31萬平方公里,占三江源地區面積的31.16%。據悉,建立三江源國家公園,旨在解決“九龍治水”,執法監管“碎片化”問題,克服政出多門、各自為政、分散管理的弊端,探索實現國家公園範圍內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兩個統一行使”。三江源國家公園屬中央事權,青海將探索管理權和經營權分立,經營項目實施特許經營,有序擴大社會參與,提升國家公園社會化管理水平。
2018年1月26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三江源國家公園總體規劃》。《規劃》中明確了由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統一行使三江源國家公園範圍內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遵循事務全覆蓋的原則,內設自然資源管理、生態保護、執法監督、規劃建設、宣教培訓、綜合管理等職能處室,履行管理職能。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直屬機構,創新直屬機構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省內外科研和智庫資源,為三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撐。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及其職能設定,可根據中央層面機構改革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三江源國家公園自然資源所有權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試點期間委託青海省政府代行,條件成熟時,逐步過渡到國家公園內全民所有的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為青海省政府派出機構,承擔三江源國家公園試點區以及青海省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各類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管理職責。在統一的管理體制下,強化專業合作和分工負責,國土資源、環境保46護、農牧、林業、水利等部門,依法對自然資源管理和保護利用進行監督和指導,協同維護三江源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管理體制

三江源國家公園實行集中統一垂直管理。建立以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為主體、管理委員會為支撐、保護管理站為基點、輻射到村的管理體系。下設長江源(可可西里)、黃河源、瀾滄江源園區國家公園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下設保護管理站。
從省內現有編制中調整劃轉354個,組建了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和長江源、黃河源、瀾滄江源三個園區管委會;將原來分散在林業、國土、環保、水利、農牧等部門的生態保護管理職責劃歸到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和三個園區管委會,實現集中統一高效的保護管理和綜合執法,從根本上解決政出多門、職能交叉、職責分割的管理體制弊端,為實現國家公園範圍內自然資源資產、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兩個統一行使”和三江源國家公園重要資源資產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承奠定了體制基礎。
——整合縣政府所屬國土、環保、林業、水利等部門相關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管理局,既是管委會(管理處)內設機構,也是縣政府工作部門。
——整合縣級政府所屬的森林公安、國土執法、環境執法、草原監理、漁政執法等執法機構,組建園區管委會資源環境執法局,開展綜合執法,構建起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嚴格執法、監管有效的生態保護管理新體制。
——整合林業站、草原工作站、水土保持站、濕地保護站等涉及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單位,設立縣級生態保護站。同時國家公園範圍內的12個鄉鎮政府掛保護管理站牌子,增加國家公園相關管理職責。
同時,對3個園區所涉4縣同步進行大部門制改革,目前縣政府組成部門由原來的20個左右統一精簡為15個,園區管委會集中進行生態保護管理,縣政府負責生態保護之外的區域發展社會管理各項職責,兩者既合理分工、明確權責,又各司其職、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共同服從服務於生態保護管理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目標。同時,設立了玉樹市人民法院三江源生態法庭,為三江源國家公園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內設部門

三江源國家管理局內設五個部門:
(一)黨政辦公室
掛政策法規處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三江源國家公園和三江源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普法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工作;聯繫工、青、婦女工作。
(二)生態保護處
掛生態環境評價處牌子
主要職責提出三江源國家公園和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政策建議,擬訂生態保護標準,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審核各園區管理委員會(管理處)生態保護建設工程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項目驗收、項目績效評價、生態狀況評價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指導生態保護站、保護管理站生態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管護員巡護、監測工作;負責社區共管工作。
(三)規劃與財務監審處
掛特許經營管理處牌子
主要職責:擬訂三江源國家公園和三江源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各類自然資源補償和生態補償(管護)制度;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三江源國家公園資金,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建議,編制年度項目資金計畫;承擔三江源國家公園特許經營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財務信息統計工作。
(四)執法監督處
掛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三江源國家公園、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執法管理、投訴處理、諮詢服務、風險分析等工作;組織協調打擊生態犯罪活動的統一行動和專項鬥爭;查處破壞生態的重特大案件和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協調和督促查處一般違法案件;負責直屬派出所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園區森林公安工作;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業務上接受省森林公安局指導。
(五)人力資源管理與宣傳教育處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三江源國家公園生態管護員的聘用、考核工作;擬訂三江源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和三江源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宣傳教育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聞宣傳、科普教育、學術交流、推介服務、期刊編輯和文化建設;組織開展機關和局屬單位幹部培訓;負責指導園區開展生態管護員培訓工作;指導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三江源國家公園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生態保護標準化和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國外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工作;組織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承辦生態保護和建設的重要國際活動及履約工作;執行有關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工作;審核和實施有關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

主要領導

李曉南同志:現任青海省發改委副主任兼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辦公室主任(正廳級)、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赫萬成同志:現任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王湘國同志:現任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副廳級)。
任正德同志: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田俊量同志:現任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成果

2018年8月12日,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在可可西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五道梁保護站,為一支由40位牧民生態管護員組成的藏羚羊遷徙護航隊授旗。該護航隊將在每年遷徙季遠距離護送產羔藏羚羊,確保羊群安全往返於附近棲息地及“大產房”卓乃湖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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