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憲法

三權憲法是憲法的形式分類之一。規定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各自獨立,分別由三種機關行使,相互制衡的憲法。它淵源於法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盂德斯鳩《法意》一書中所創立的三權分立論。這種憲法以1787年美國憲法和1791年的法國憲法為典型。有的學者認為三權憲法的弊端在於權能混淆,以權力限制權力,相互制衡,不易發揮政治之最大功能,容易造成議會專橫和政治腐化。

它淵源於法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盂德斯鳩《法意》一書中所創立的三權分立論。這種憲法以1787年美國憲法和1791年的法國憲法為典型。有的學者認為三權憲法的弊端在於權能混淆,以權力限制權力,相互制衡,不易發揮政治之最大功能,容易造成議會專橫和政治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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