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征高麗詔

《三征高麗詔》是隋煬帝楊廣於大業十年二月辛卯(公元614年)頒布的詔書,收錄於《全隋文》卷五,旨在為第三次征討高麗提供軍事行動依據。該詔書以黃帝、成湯征戰典故立論,強調“除暴止戈”的用兵理念,指責高麗王高元“鴟張狼噬”“侮慢不恭”等罪狀,並列舉隋軍此前“焚其城郭,污其宮室”的戰果。文中宣布分左十二軍、右十二軍及滄海道軍水陸並進,要求對歸降者“解縛焚櫬”,對抵抗者“刑茲無赦”,同時提出“止除元惡”的懲戒原則。詔書集中體現了隋朝對高麗的軍事威懾策略與“征伐以正之,明德以誅之”的文武治國思想。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三征高麗詔
  • 作者:楊廣
  • 創作年代:隋朝
  • 作品出處:《全隋文》
  • 文學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三征高麗詔
黃帝五十二戰,成湯二十七征,方乃德施諸侯,令行天下。盧芳小盜,漢祖尚且親戎,隗囂餘燼,光武猶自登瀧,豈不欲除暴止戈,勞而後逸者哉!朕纂成寶業,君臨天下,日月所照,風雨所沾,孰非我臣,獨隔聲教。蕞爾高麗,僻居荒表,鴟張狼噬,侮慢不恭,鈔竊我邊陲,侵軼我城鎮。是以去歲出軍,問罪遼、碣,殪長蛇於玄菟,戮封豕於襄平。扶餘眾軍,風馳電逝,追奔逐北,徑逾沮水,滄海舟楫,沖賊腹心,焚其城郭,污其宮室。高元伏鑽泥首,送款軍門,尋請入朝,歸罪司寇。朕以許其改過,乃詔班師。而長惡不悛,宴安鴆毒,此而可忍,孰不可容!便可分命六師,百道俱進。朕當親執武節,臨御諸軍,秣馬丸都,觀兵遼水,順天誅于海外,救窮民於倒懸,征伐以正之,明德以誅之。止除元惡,餘無所問。若有識存亡之分,悟安危之機,翻然北首,自求多福;必其同惡相濟,抗拒王師,若火燎原,刑茲無赦。有司便宜宣布,鹹使知聞。

作者簡介

楊廣(569—618),即隋煬帝。一名英,隋文帝次子,弘農華陰(今屬陝西)人。即位後重於對外用兵,大興土木。義寧二年,為禁軍將領宇文化及等所殺。著作有《隋煬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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