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傑(亳州市譙城區文聯黨組原書記)

2018年4月19日,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亳州市譙城區文聯黨組原書記丁傑(正科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提起公訴。該案系監察體制改革後,亳州市首例監察委員會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職務犯罪案件。
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丁傑利用其擔任區科技局局長、區委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申報、資金撥付、書法展覽、學生入學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34.2萬元,購物卡4.65萬元;利用項目資金撥付騙取公共財物10萬元,歸個人占有。
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丁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並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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