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二公

一大二公

“一大二公”是中共中央在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指導下,於1958年在大躍進運動進行到高潮時,開展的人民公社化運動兩個特點的簡稱。具體是指第一人民公社規模大,第二人民公社公有化程度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大二公
  • 年代:1958年
  • 運動大躍進運動
  • 指導思想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
“一大二公”的提出,人民公社之“大”,人民公社之“公”,糾正“一大二公”,
“一大二公” 是對1958年農村人民公社特點的涵蓋。是毛澤東首次提出的。

“一大二公”的提出

1958年,一列從北京開往廣州的列車上,四位中央領導在“侃大山”,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構想用“公社”來取代合作社,時間為1958年4月。當時這列火車恰恰是開往廣州與毛澤東會合,可以想見,幾位領導人把這個激動人心的構想向毛澤東匯報時,他會怎樣的欣喜,這份欣喜,促使不願走前人之路的毛澤東將用全力將幻想中的燦爛變為現實。
兩周以後,毛澤東的公社藍圖就完成了關鍵的一筆:“那時我國的鄉村將有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國小,有醫院,有科研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託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圍繞著城市,又成為更大的共產主義公社。前人的‘烏托邦’想法,將被實現,並將超越。”雖然,毛澤東勾畫的藍圖已經很具體,但字裡行間,我們還是很容易地讀出了朦朧: 畢竟是構想。
1958年夏季的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在這裡召開,時間是1958年8月17日。在這裡,中國農村的方向將又一次被定位,中國農業的藍圖將被全新勾畫出來。新中國的歷史將在這裡落下重重的一筆。
這次會議議題有17個,關於人民公社問題是其中之一。會前,“農林口” 根據毛澤東的意見,準備了一份題為《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意見》的文稿。開幕當天,毛澤東指示將這份文稿連同陳伯達轉達給他的《嵖岈山衛星公社試行簡章(草案)》印發給與會同志人手一份。會上,他們非常稱讚《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意見》,認為是提交會議討論檔案中寫的最好的一個。
他在會上多次發言,廣泛地談到了對有關人民公社問題的看法,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點就是在這些發言中提到的。
人民公社的特點: 一曰大,二曰公。我看,叫大公社。大,人多(幾千戶、一萬戶、幾萬戶),地多,綜合經營,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三大,人多勢眾,辦不到的事情就可以辦到;大,好管,好納入計畫。公,就是比合作社更要社會主義,把資本主義殘餘(如自留地、自留牲口) 都可以逐步搞掉。房屋雞鴨,房前屋後的小樹,目前還是自己的,將來也要公有,人民公社要興辦公共食堂、託兒所、縫紉組,全體勞動婦女都可以得到解放。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那裡將逐步沒有政權。
人民公社實行供給制與工資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糧食多了可以搞供給制,吃飯不要錢……至此,人民公社不再是模糊的構想,而是形象地立在我們面前,並旋即林立於中國的大地上。
猶如盛夏田間的禾苗,是高粱還是地瓜一目了然。由此,人民公社從1958年始建,到1984年終結,走過了雨後春筍、百草爭奇、捉襟見肘、風雨飄搖的27年。

人民公社之“大”

毛澤東所說的人民公社之大就是人多、地多、大規模、大公社。下面這些資料可以說給我們傳達了這些信息。
人多地多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部1958年9月30日編印的《人民公社運動簡報》第四期的報導:到9月29日止,全國農村基本實現了公社化。全國大陸除西藏外的27個省市區共建立人民公社23384個,入社農戶占總農戶的90.4%。其中有12個省達到100%。河南、吉林等13個省,有94個縣以縣為單位建立了人民公社。當時的形勢是,一人振臂一呼,萬人應聲而諾。人民被發動起來了,人民公社一個月之間如雨後春筍,如魔術般林立於祖國大江南北。全國上下絕大多數的人都在為建立人民公社而奔忙。
11月27日,中央農村工作部報告,到10月底,農村共有人民公社26576個,入社農戶占總農戶的99.1%。99.1%,這個數字足以說明人之多了。我國農村在1956年上半年剛建立起來的70多萬個高級農業合作社,僅僅兩年,就被2萬多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所代替,平均大約28個高級社合併成一個人民公社,一個人民公社的土地相當於原來28個高級社的土地,也可以說明人民公社的地之多了。
大規模大公社1957年9月10日公開發表的《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問題的決議》規定:“社的組織規模,一般以一鄉一社,兩千戶左右為宜。”實際上,規定並沒有被執行。初期的人民公社,已經多是幾個鄉一社了,平均規模為4797戶。這些並不能滿足一些幹部好大喜功的本性。不少辦社的幹部認為,社越大,權力和名氣越大。如徐水縣,就把全縣248個高級社合併為一個公社,叫做徐水縣人民總公社。當年,毛澤東視察徐水之後,徐水縣人民總公社就成為全國“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的實驗區,一時成為全國乃至世界的熱點。據統計,從8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徐水縣向“共產主義”邁進的訊息後,先後有40多個國家、930多名外國人和3000多個國內單位組織人前來集體參觀。9月1日,《人民日報》說,河北省徐水縣的一畝小麥收穫6萬公斤,另一畝山藥收穫60萬公斤,皮棉畝產2500公斤。這時,據人民公社成立還不到一個月,但沒人會否認這是黨在人民公社方針的成就體現。幾乎所有的人,官員、記者、學者、詩人,甚至於有名望的科學家都在推波助瀾。國務院某位副總理在報上證明說,他在廣東番禺縣,親眼看到畝產50萬公斤的番薯、30萬公斤的甘蔗、25000斤的水稻是事實。詩人們也欣喜若狂,把鄉下的土牆貼的花花綠綠。什麼“一顆玉米沖九霄,彩雲拴住玉米腰,嚇得月亮直彎腰”;什麼“稻粒趕黃豆,黃豆賽地瓜;芝麻賽玉米,玉米比人大;花生香山芋,山芋超冬瓜”等等。
既然大規模的大公社取得了如此大的讓人難以置信的成績,再加上在全國上下無數個“口兒小腔兒大” 的喇叭滴滴噠噠地吹奏下,很快,全國2萬戶以上的特大社,一下子冒出51個。真正是縣疆之下,莫非社土,率土之濱,莫非社臣了。

人民公社之“公”

人民公社之“公”,按毛澤東的解釋,就是比合作社更社會主義,就是把資本主義的殘餘逐步搞掉,還要辦公共食堂等。其細化解釋就是把合作社幾年來積累起的集體財產全部充公,就是把合作社時留給農民的自種的少許自留地、自留牲口、房前屋後的大樹小樹,院裡的雞鴨等全部無償充公,再把人們集中起來吃大食堂。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如此,百姓吃飯事情,也別無選擇地被人民公社“公”化了。
我們回首歷史,走馬觀花地粗讀一下人民公社之“公”。
1、“一大二公”第一“公”農民私有財產和合作社集體財產被無償充公在1958年,嵖岈山這個地方是非常有名的,因為這裡出了一個衛星公社。這個公社的公社簡章刊登在了《紅旗》雜誌上,我們看看簡章的規定: 各農業社合併為大公社,應將一切公有財產交給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補;社員轉入公社,應交出全部自留地,並將私有的房基地、牲畜、林木等生產資料轉為公社公有; 公社按鄉範圍建立,一鄉一社,鄉社合一,鄉長即社長; 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下放給人民公社,或在公社建立供銷部和信用部,代辦相關業務;生產大隊(管理區)是管理生產、進行經濟核算的單位,盈虧有公社統一負責; 生產隊是組織勞動的基本單位; 社員分配實行工資制和糧食供給制(免費供應糧食),以生產隊為單位建立公共食堂和託兒所。
9月4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讚揚嵖岈山衛星公社“在若干方面突破了集體所有制的框框”,“取消了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某些最後殘餘。”10日《人民日報》又發表社論:《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來》。初期人民公社的架子,基本上都是按嵖岈山衛星公社的模式搭建的。如何搭建? 形式上,就是小社並大社,開會一公布就可以了。而具體內容,實在如急風暴雨。公社從宣布成立之日起,就抽調得力的幹部、黨員、民兵等兵分兩路,一路人馬挨家挨戶沒收自留地(包括地里的蔬菜、糧食作物等)、自留畜(包括草料、食槽等)、房基地(包括準備蓋房的木材、石材、磚瓦等)、房前屋後的大樹小樹材樹果樹,院裡的雞鴨(並警告在收入公社雞舍之前,雞生的蛋也要交給公家,否則就是犯法)等等。不少農民抱著自己的牲畜默默流淚,並不惜拿出人吃的主食餵它們,有的人一晚上起來餵兩三次牲口,還把放了鹽的清水給它們喝,一如依依惜別的餞行。另一路人馬則奔赴各原高級社部,一面將原社所有財產造冊登記,一面將耕地( 包括地里的農作物)、糧食(包括倉庫里的、場院裡已收穫的,果樹,蔬菜等農產品)、牲畜、畜棚、飼料、農具、房屋、屋內的桌椅板凳,乃至油燈,以及現金和賬目等等無一遺漏地收歸公社。可以說,人民公社之公,就是把農民除穿在身上的衣服,卷在土炕上的被子之外的所有私有財產無償充公,就是把原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的集體財產全部無償充公。正如有些人說的,就是公社共農民的產,就是窮社共富社的產,就是公社共合作社的產。
有這樣一些實例: 河北某個農村,老兄弟倆共住一個三合院。
南正房寬敞高大,出廊帶廈,是北方農村常見的起脊出檐的大瓦房,另外東西各三間配房。因為哥哥有兩個兒子,便住在東西配房;弟弟只一個兒子,就住了南正房三大間。人民公社成立不久,弟弟住的南正房被看中可以辦民校。
於是,幹部便命這一家六口三代人立馬騰房,限期三天。於是,這一家老少三代只好收拾東西,分兩戶寄居別家。人家如果用房,再找另外一家。現在的人,無論如何不會明白這家人為什麼如此,而在那個年代,幹部叫你搬就得搬,不然就開會鬥爭,說反對公社化。
斗完之後還得搬,鄰居怕受牽連,有房也就不敢借了。
還有一個例子,也是這個村的。一家人正在蓋房,地基已經壘好,房架也立上了,正在等吉日上樑。第二天,公社去了幾輛馬車,把蓋房用的木材及青石板等全部運走了,理由是公社要蓋房,這些東西已經是公社的了,用不著和你們打招呼。
人民公社規定“盈虧由公社負責”。因此,最初的公社實際是以公社為基本核算單位。從法律和理論上說,公社成立之日,就是原來農業社的公產轉為公社所有之時。
據河南省委調查組1960年11月5日關於嵖岈山公社的調查報告說:1959年秋天,嵖岈山公社為建立牛場、“萬頭豬場” 和“萬雞山”,首先下令向各大隊調建築材料和勞動力,或直接分配建設任務。由各大隊替公社建305間畜舍,接著下令調飼養員50多人; 再就是下令調豬、牛、羊、雞、鴨,要求放衛星,一天之內完成任務。這一天,到處牽馬趕豬,追雞捉鴨。這天共牽走牛192頭,豬89頭,雞2700多隻。真是“雞犬不寧”。嵖岈山公社成立後,為建立社辦公樓,無償用生產隊的地50餘畝,無償用人畜工14600個勞動日,無償砍樹13000餘棵,無償用磚瓦312000塊。
如此,往往是公社一道命令,生產大隊忙叫生產隊放下手中本隊的活,馬上去公社做義務勞動。或者大隊一道命令,這個隊就得馬上到別的隊去幹活。而且,生產隊出售的農產品,錢上交公社,留用或支援別的隊。
人民公社的“公”除了公社向生產大隊、生產隊、公社社員發生作用外,也影響著整個公社之外的國家機關。不過不是公社共機關的產,而是倒了過來。因為人民公社既是政社合一,又包含了全民所有製成分,那么,縣以上代表全民的國家機關共產是自然的了。
據譚震林同志1959年4月3日向毛澤東匯報說:“山西省委第一書記陶魯笳同志談,他們最近摸了一個底,去秋以來農副產品收購總額四億二千萬元,縣級扣留一億八千萬元,公社級扣留三千萬元。這種情況是全國性的。估計全國從農業社手上扣去的這樣性質的錢可能有二十億到三十億,如何還清這筆錢是一件大事。
從1959年開始,因為副食供應困難,各級黨政機關、部隊、學校、工廠在農村辦副食基地,又向農村的土地、生產資料、勞動力等伸出了“白拿“之手。據河北省出席1962年”七千人大會“的同志講,從1959年開始,僅部隊和中央機關向河北省要去搞副食生產的就有312個單位,共要地127萬畝(實際給了107萬畝)。有些單位要了地還要種子、肥料、勞力,但收穫後全部拉走,而公社則要農民替機關單位交。
2、“一大二公”之“公”颳起的“共產風”“共產風”這個詞是毛澤東在1959年2月27日到3月5日召開的第二次鄭州會議講話中首先使用的。他說:“公社在1958年秋季成立之後,颳起了一陣‘共產風’。主要內容有三條:一是貧富扯平。二是積累太多,義務勞動太多。三是‘ 共’ 各種‘ 產’。所謂‘ 共’ 各種‘產’,其中有各種不同情況。有些是應當歸社的,如大部分自留地。
有些是不得不借用的,如公社公用事業所需要的部分房屋桌椅板凳和食堂需要的刀鍋碗筷等。有些是不應當歸社而歸了社的,如雞鴨和部分豬歸社而未作價。”他又說:“在公社範圍內,實行貧富拉平,平均分配;對生產隊的某些財產無代價地上調;銀行方面,也把許多農村中的貸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調、三收款’引起農民很大的恐慌。”這是第一次鄭州會議以來經過三個月整社之後,毛澤東得出的認識。
那么,好端端的,怎么會颳起“______共產風”呢? 雖然,歷史上不同階級,不同地位的人對“共產”的解釋有各種版本,但全力為“共產”推波助瀾,使之成為一時之風的,除大躍進、人民公社之外,非有能擔當此任者。而大躍進中的“共產風”,不過只限於以“共產主義大協作” 的名義舉辦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一些大型公益事業,不過是微風乍起,而隨著人民公社的興起,隨著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宣傳狂潮,“共產風”也就成了席捲農村每個角落的狂飆。而此風一刮,便其勢難收。因為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是“共產風”的契機和風源。
請看當年發生在湖北省當陽縣跑馬鄉的一件事:根據中央1959年3月15日批轉的湖北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同志的報告講:1958年10月中旬的一天,跑馬鄉黨委書記在會上宣布:11月7日是社會主義結束之日,11月8日是共產主義開始之時。什麼是共產主義,就是不分你我,你的雞,我可以抓來吃; 這個隊種的菜,別個隊可以隨便來挖,可以隨便抬走;小孩子也不分你我的了,你的兒子也是我的,我的女兒你也可以牽走……一番話講得百姓一會雲裡霧裡,一會茅塞頓開。會議一結束,百姓們也不去問哪天是11月7日,哪天是11月8日了,馬上跑到街上,擁入商店,各取所需。很快,商店被“共產”一空。然後,人們開始奔向富有的農家,富有農家的東西拿完了,有的人還要到比自己還窮的窮人家院裡轉一圈,看看有無可拿之物。一些品行不好的或行為失控的男人,甚至將目光轉向別人的老婆。不過,這位鄉黨委書記的“共產”煽動還有個底線,他宣布,老婆還是自己的,此事關係重大,還要請示上級。
這種“共產風”給農村造成了混亂,給農民造成了恐慌,破壞了生產力,摧殘了農民合作社初期被調動起來的生產積極性。據各地報告,“共產風” 颳得嚴重的地方,勞動力大量外流,耕畜家禽被大量宰殺,農具大量破壞,營養性疾病嚴重流行,土地耕作粗放或大量荒蕪,產量一減再減。道理十分簡單:大家混在一起,不分公私你我,我種的莊稼,別人可以收穫,我賣的糧食,錢卻歸了別人,我的東西,你可以隨便拿,你欠的錢,讓我來還……大家誰還有心思搞好生產,誰還有心思愛惜公物私物啊。
3、“一大二公”之“公”的具體制度供給制和公共食堂供給制與非現金結算毛澤東在1958年北戴河會議上說“人民公社實行供給制與工資制相結合的分配製度。糧食多了可以搞供給制,吃飯不要錢。”說“大概十年後,可能產品非常豐富,道德非常高尚,我們就可以從吃飯、穿衣、住房子上實行共產主義。公共食堂,吃飯不要錢,就是共產主義。”與供給制前後呼應的是又一個觀點的提出和流行,那就是“非現金結算”。9月中旬,中央有關負責同志在江蘇、浙江兩省召開人民公社幹部座談會,起草了一份以分配問題為中心的檔案。檔案規定:公社社員除吃飯不要錢外,所得的工資報酬,一律存在公社,發給存摺,不計利息;社員消費需要,由公社統一購買,統一分發或由社員憑存摺到公社門市部選購。無論統一分發或自行選購,均採取轉賬辦法,實行非現金結算,以便減少貨幣流通範圍和杜絕資本主義。檔案雖然沒有被毛澤東和中央採納,但已用安徽省委辦公廳名義發給省內外一些單位,以至流傳很廣,影響很大。在一些地方,“非現金結算”,成為打白條、白拿白用的藉口之一。請看下面這組資料:根據河南、河北、山東、遼寧、安徽五省到10月底的統計,共有人民公社5254個,計畫實行糧食供給制的(即吃飯不要錢)有842個社,占21%;實行一伙食供給制(吃糧吃飯都不要錢) 的2151個社,占61.3%; 實行基本生活資料供給制(即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資料不要錢)的590個社,占15%;實行全供給制(即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育樂全由公社包乾的)103個社,占2.7%。當年很多公社秋後不再給社員分糧食,而把口糧撥給食堂,只給社員發一張就餐證。事實上,許多基層幹部都明白,由於估產的嚴重浮誇,上述的若干許諾,除了應付上級外,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為連低指標填飽肚子都不容易,何談其他?供給制下的“獨立王國”徐水縣人民總公社,實行政社合一、全縣統一核算。9月20日,發布《中共徐水縣委員會關於人民公社實行供給制的試行草案》規定:“從9月份起,脫產幹部、工人取消工資,社員取消按勞取酬。對全縣人民實行‘十五包’。即吃飯、穿衣、住房、鞋襪、毛巾、肥皂、燈油、火柴、烤火費、洗澡、理髮、看電影、醫療、喪葬這十五項開支全部由縣人民公社統一包起來。幹部另發津貼:縣級每月8元,科局級每月5元,一般幹部3元,勤雜人員2元。”根據後來調查,當年11月,徐水縣曾籌款550萬元,給全社公社社員和幹部發過一次工資和部分生活用品;12月,又籌款902萬元,挪用商業流動資金700萬元。以後,由於財力枯竭,再也無法繼續下去了。在此之前,10月18日,中央辦公廳機要室在徐水勞動的同志,向毛主席寫過一份報告,說徐水縣主觀主義,強迫命令,虛假現象不少。10月底,毛澤東去河北,又聽到省委負責人林鐵、劉子厚等同志反映:徐水縣嚴重強迫命令,對生產隊和農民動不動就“辯”你一傢伙,名曰“辯論會”實際是鬥爭會,搖煤球(把被辯論人推入會場中央,周圍一圈人,推過來搡過去,像搖煤球一樣,其中有許多人的拳打腳踢)。省委地委的話,徐水縣根本聽不進去。毛澤東批評徐水縣市“獨立王國”,停止對其宣傳,但其對全國的影響早已傳播到大江南北,已是覆水難收了。
既“大”又“公”的公共食堂社辦公共食堂是既“公”又“大”。根據國家統計局1960年1月的報告:到1959年底,經過“反右傾”之後,全國農村公共食堂已由1950年的256萬個,增加到391萬個,在公共食堂吃飯的人約千億多,占全國總人口的72.6%。農村4億人口的按需分配,不過是在勉強維持生命的最低一伙食標準下的公共食堂吃飯。而當時的飯,不要說營養,連填飽肚子都是極大的奢望。(在公共食堂剛開始辦的時候,也有的社曾經鼓勵人們敞開肚皮隨便吃,結果是造成糧食的極大浪費,所以後來的嚴重缺糧也來得異常迅猛。)“乾不乾,都吃飯;乾不乾,都吃一樣的飯”;“工多不喜,工少不急,兩餐稀飯,你吃我吃”。公共食堂生動地勾勒出平均主義在社員之間的素描,這種平均主義嚴重挫傷民眾的生產積極性。新華社1959年1月18日內部報導: 廣東省新會縣人民公社第一次發工資後,出現了“四多四少”和“三化”現象,即:吃飯的人多,出勤的人少;裝病的人多,吃藥的人少;學懶的人多,學勤的人少;讀書的人多,勞動的人少;以及“出工自由化,吃飯戰鬥化,收工集體化。”河北省也說當時的情況是:“下地磨洋工,吃飯打衝鋒”;“下地羊拉屎,吃飯雞爭食”等。
在辦公共食堂之前,農民家庭中的糧食、鍋、勺等都被全部沒收,辦食堂後口糧不再分給社員個人,因而社員家裡已是粒米皆無。這樣,社員吃飯的權力命運便都掌握在公社和隊幹部手中,而當時幹部的軍代作用,不講道理,強迫命令又登峰造極。他們動輒以斷飯相要挾,只要你惹幹部不高興,要么斷你一人的飯,要么斷你一家的飯。這在當時不光是餓肚子,還是很丟臉的事,弄不好,晚上還要開你的“辯論會”(鬥爭會)。人們說,當時幹部整社員,比老鷹抓小雞還容易。老鷹抓小雞,小雞還可以叫喚幾聲,現在停你的飯,辯你的人,你一句話都不能說,因為說了後果更嚴重。
常言說,民以食為天。吃飯問題是個大事,但中國人向來都是一家一戶在家裡吃。現在人民公社運動,把公共食堂吃飯說成是很大的政治問題。有些省還提出了“食堂萬歲”的口號。因為食堂辦得不好,又必須得吃,有些地方人們幾乎是“談堂色變”。1960年,為鞏固公共食堂,黨中央發過一系列檔案,認為公共食堂是“必須固守的社會主義陣地”,“農村中階級鬥爭尖銳所在”,要求各級黨委把安排生活和辦好食堂“提高到階級鬥爭的地位上來”。“政治到食堂,幹部上伙房,是辦好食堂的關鍵”等等。可以說,從中央到地方,為鞏固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下了很大力量。但事實卻並不如願。不少中央領導同志向毛主席匯報過鄉下食堂的真實情況。4月10日,劉少奇同志在長沙向毛澤東說:食堂情況,我以前也不清楚,講食堂有優越性,可以節省勞力,解放婦女等。下來一看,不是那么回事:專人煮飯,專人炒菜,專人砍柴,專人擔水,專人舂米,一個食堂占去三分之一的勞動力,甚至半數的人都去做飯了。不燒茅草,燒硬柴砍樹,破壞山林,還有其他毛病。有人想在吃飯問題上把民眾卡起來,那比捆綁還厲害。周恩來同志5月7日在河北武安縣調查後給毛主席打電話:絕大多數甚至全體社員,包括婦女和單身漢在內,都願意回家做飯。朱德同志5月9日給毛主席寫信,說他在四川看到的情況是:社員吃飯兩道煙(食堂打飯,自己回家做菜),浪費人力物力;陝西民眾反映:一年到頭吃糊塗面;河南省有個模範食堂,得到過縣委頒發的錦旗,但全村32戶中,只有4戶五保戶和單身漢願意吃食堂。4月26日,胡喬木同志寫給毛主席的報告中,附有調查組關於韶山公社食堂問題的詳細調查報告材料,說從民眾反映來看,大多數食堂目前實際上已經成了發展生產的障礙,成立黨群關係中的一個疙瘩。胡耀邦同志在中央海城調查組的報告上寫道: 幹部們說,“寧肯領導兩個生產隊,也不要分管一個食堂”等等。
一大批來自基層的有說服力的調查報告,終於使我們夢醒了,並取得了一致意見。“六月修正草案” 第36條規定:“在生產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後來,毛主席聽說絕大部分農村食堂散了伙,認為“這是一件大好事”。

糾正“一大二公”

針對人民公社宣傳“一大二公”造成的“左”傾錯誤,從1958年11月到1959年7月,黨中央多次派中央領導和部門下農村調查,毛澤東也多次視察過不少地方和人民公社,召開過多次會議,對已經發現的錯誤,努力糾正著。如:(1) 針對當時人民公社運動中,因“一大二公”的宣傳引起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概念的混淆,集體所有制和全面所有制觀念的混淆,以及急於過渡到共產主義的急躁思潮和不少地方的揠苗助長的違反科學規律的操作,中央明確規定: 現階段仍是社會主義而不是共產主義,人民公社是集體所有制而不是全民所有制。這些方面,在黨的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中,充分體現了這一時期黨中央在糾正人民公社運動中“左”傾錯誤的成果。
(2)針對以陳伯達為代表的主張廢除商品生產,價值法則和按勞分配的錯誤觀點,會議明確指出,社會主義時期廢除商品生產是違背經濟規律的。中國商品生產不是要消滅,而是要大大發展。同時,還指出社會主義階段要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不能用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代替按勞分配;過早地否定商品價值、貨幣、價格的積極作用和按勞分配對社會主義建設不利,因而是不正確的。
(3) 針對當時普遍存在的平均主義、“共產風”,會議指出,這種“共產風”是違反經濟法則的,是無償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是無償剝奪農民,是違背了社與社,隊與隊,社與國家之間在經濟上必須遵守的等價交換的原則。第二次鄭州會議制定的檔案明確規定了整頓和建設人民公社的方針,即“統一領導,隊為基礎;分級管理,權力下放;三級核算,各計盈虧;分配計畫,由社決定;適當積累,合理調劑;物資勞動,等價交換;按勞分配,承認差別。”這些規定,對於當時初步解決人民公社內部的“共產風”等,起了很積極的作用。
就這樣,從地方到中央,從普通百姓到黨的幹部。從一般幹部到中央領導,人們慢慢從夢中清醒過來。回顧辦社初期對“一大二公”的宣傳實施,我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得到的應該說是十分慘痛的教訓。我們會記住這個夢,避免歷史的戲劇性重複。無數次輝煌的成就,讓我們銘記和驕傲,然而走過一些彎路,取得了沉痛的教訓,同樣是一筆巨額財富。這會使我們的步伐更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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