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官

一員官

《一員官》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一員官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出處:《聊齋志異》
  • 文學體裁:小說
  • 作者:蒲松齡
原文,譯文,作者簡介,

原文

濟南同知吳公,剛正不阿。時有陋規:凡貪墨者虧空犯贓罪,上官輒庇之,以贓分攤屬僚,無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強之不得,怒加叱罵。公亦惡聲還報之曰:“某官雖微?亦受君命。可以參處,不可以罵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損朝廷之祿,代人償枉法贓耳!”上官乃改顏溫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無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會高苑有穆情懷者,狐附之,輒慷慨與人談論,音響在坐上,但不見其人。適至郡,賓客談次,或詰之曰:“仙固無不知,請問郡中官共幾員?”應聲答曰:“一員。”共笑之。復詰其故。曰:“通郡官僚雖七十有二,其實可稱為官者,吳同知一人而已。”是時泰安知州張公,人以其木強,號之“橛子”。凡貴官大僚登岱者,夫馬兜輿之類,需索煩多,州民苦於供億。公一切罷之。或索羊豕,公曰:“我即一羊也,一豕也,請殺之以犒騶從。”大僚亦無奈之。公自遠宦,別妻子者十二年。初蒞泰安,夫人及公子自都中來省之,相見甚歡。逾六七日,夫人從容曰:“君塵甑猶昔,何老悖不念子孫耶?”公怒大罵,呼杖,逼夫人伏受。公子覆母,號泣求代。公橫施撻楚,乃已。夫人即偕公子命駕歸,矢曰:“渠即死於是,吾亦不復來矣!”逾年公卒。
此不可謂非今之強項令也。然以久離之琴瑟,何至以一言而躁怒至此,豈人情哉!而威福能行床第,事更奇於鬼神矣。

譯文

濟南府吳同知,性格剛強,清正廉潔。當時官府里有一條不成文的規矩:哪個官犯了貪污罪,上司總是加以庇護,不但不處罰,反而把他貪污的錢分攤在其他同事身上,沒有人敢阻撓或違抗。只有這位吳同知不怕,上司強迫他為贓官墊錢,他不乾;上司氣得罵他,他回罵說:“我官雖小,也是朝廷任命的。你可以參奏處分我,但不可以咒罵我!要死便死,我絕不會損朝廷之祿,代贓官償還贓錢!”他這么一說,上司拿他沒辦法,只得好言勸慰。人們都說那年頭不興走正道,叫我說,不能怪年頭不好,是有些混帳人自己不走正道罷了。
跟吳同知同時的有個叫穆情懷的,博興縣高苑鎮人,被狐狸精附了體。常常慷慨激昂地談論世道。外人只能聽見座上的說話聲,看不見跟他對談的人。這天他到了濟南,朋友們談話間有人問他:“你既是狐仙附體,該沒有不知道的事兒,請問濟南府有多少官員?”穆情懷馬上答道:“只有一個。”大家聽了,都笑他說得不對;又問他為什麼那么說,他說:“合濟南府雖然有七十二名官員,其實,真夠格的只有吳同知一個。”
那時候,泰安張知州,因為脾氣倔,人們送外號“橛子”。過去大官僚等有地位的人來遊覽,登山的人工、牲畜、車輿等一切費用都向當地老百姓攤派。可是張知州到任後就把這個陋規廢除了。若是大官跟他要豬啊羊的一類物品,他就說:“我就是一隻豬、一隻羊,請把我宰了犒勞你的僕人去吧!”大官也無可奈何。張知州自從遠離家鄉到泰安做官,與妻子兒女分別已十二年。剛到任時,夫人領著兒子從都城來看望他,開頭一兩天挺喜歡;六七天后。夫人不慌不忙地說:“你做官這么多年,窮困得連蒸飯的甑子上都蒙上了塵土。你難道老糊塗了,不顧子孫了嗎?”張公一聽這話氣壞了,把夫人大罵一通,還令人拿棍子來,逼著夫人跪下挨打。兒子伏在娘身上大哭,懇求代母受過。張公狠狠地打了兒子一頓,才算消了氣。夫人難過加失望,領著兒子回了家,發誓說:“老東西就是死在泰安,我也不再來了!”過了一年,張知州死在了任上。
這位知州不能說不是當今性格倔強的官員。然而對離別已久的妻子,何至於因為一句話就暴躁憤怒到如此地步!難道這合乎人情嗎?而能把刑罰加在同床共枕的夫人身上,這就比鬼神還奇特了。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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