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法》逸文

司馬法是重要的漢族軍事著作之一。商周秦漢的大司馬可以理解為現代的國防部長,司馬法從字面上解釋就是國防部頒發的作戰條例。這些條例據說是齊國司馬穰苴整理成文,是現存最古老的漢族軍事思想,比大名鼎鼎的《孫子兵法》還要古老。它保存著春秋前期的一些非常古典的作戰原則,有濃郁的貴族色彩,如“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此書講軍禮的地方甚至超過兵法的部分,典型的三代兵法的化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司馬法》逸文
  • 外文名:The act of department horse from wen
  • 簡介:春不東征,秋不西伐
  • 出處:司馬法
簡介,影響,

簡介

春不東征,秋不西伐。月食班師,所以省戰。(註:謂春生成,秋不伐熟。夫兵,陰象也。月食,則陰毀故息戰也。)〔《御覽》二十〕
軍中之樂,鼓笛為上,使聞者壯勇而樂和,細絲豪竹不可用也。〔《樂纂》〕(雪寒案:《御覽》卷五八零引「用也」後尚有「慮悲聲感人,士卒思歸之故也」或系注文。)
夏後氏謂輦曰余車,殷曰胡奴車,周曰輜輦。輦有一斧、一斤、一鑿、一梩、一鋤,周輦加二版、二築。夏後氏二十人而輦,殷十八人而輦,周十五人而輦。說者以為:夏出師不逾時,殷逾時,周曆時,故前世輦少,後世輦多。(案:「說者以為」二十五字,《玉海》引〈周禮.鄉師〉注無有字。〈詩.車攻〉正義引自「輦有」起無「一鋤」二字,版作板。〈何草不黃〉正義有作「車梩」誤作「種」無「一鋤」二字,築下有「又曰」二字。〈左氏.宣十二年傳〉正義無「有」字,築下有「又曰」二字。〈爾雅.釋訓〉疏無「一鋤」二字。又案《御覽》七百七十三引雲「夏曰子車,殷曰胡奴車,周曰輜車,三代之輦」,疑即此文,以意損減耳。)
夏執元戉,殷執白戉,周左杖黃戉,右秉白旄,所以示不進者,審察,斬殺之。戉也,有司背執殳戈,示諸鞭朴之辱。(註:甌使不行不進者也。)〔〈史記.周本紀〉集解。案:〈後漢.輿服志〉注「戉」亦作「鉞」。《御覽》一百五十三「鉞」偽「 」,「秉」作「執」,自所以下及注皆《御覽》引。〈說文.□〉「白戉」作「白戚」。〕

影響

《司馬法》是我國歷史上頗多爭議的一部兵書。關於其作者與成書的年代等都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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