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修改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修改稿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2014年7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修改稿
  • 意見提案人:王錫寧
  • 提案日期:2014年7月28日
  • 類別:意見稿
陳述:中醫藥法(章節)修改意見稿,立法建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部,證據鏈1:2002年呂炳奎遺願建議成立“中醫部”,證據鏈2:2005年賈謙研究員提議成立“中醫部”,證據鏈3:2006年中醫李可建議成立國際中醫部,證據鏈4:2007年國務院設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證據鏈5:2013年西醫王錫寧提議成立“中醫部”,

陳述:中醫藥法(章節)修改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第1版修改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護人的生命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中醫藥,即中國傳統醫藥包括其演化和創新套用,是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是反映中華民族對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特定理論和中華文化特徵的醫學體系。
中醫藥是我國醫藥衛生體系的特色和優勢,是國家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國家實行中醫藥優先發展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醫藥衛生事業中的作用。
第四條 發展中醫藥應當遵循其自身規律,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獨立行政機構。堅持繼承和創新,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堅持統籌規劃,促進中醫藥全面協調發展。
第五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採取措施支持組織、個人捐助中醫藥事業。
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和套用。
第七條 國家發展中醫藥文化,將中醫藥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文化發展規劃。
每年10月11日為“中醫藥日”。
第八條 國務院成立中醫部負責全國的中醫藥臨床、教學和科研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中醫廳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臨床、教學和科研管理工作。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中醫藥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 對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中醫藥服務
第十一條 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醫療、康復服務,應當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
第十二條 國家建立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體系,保障公民優先享有接受中醫藥服務的權益。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和配置中醫藥服務資源,將中醫藥服務機構建設單獨規劃,不納入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定規劃。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在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和具備條件的專科醫院設定中醫藥科室、配置一定比例的中醫病床,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定中醫藥科室,保障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第十五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藥服務機構。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醫藥服務機構與政府舉辦的中醫藥服務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第十六條 舉辦中醫藥服務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廳備案後即可執業。備案和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本法所稱中醫藥服務,包括中醫辨證論治,中藥治療和中藥調劑、中藥湯劑煎煮等中藥藥事服務以及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還包括經過認證的從中醫理論演化創新套用。
第十七條 政府舉辦的中醫藥服務機構不得隨意合併、撤銷或者改變中醫藥服務性質;確需合併、撤銷或者改變中醫藥服務性質的,應當經舉辦該機構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中醫廳審核同意。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應當遵守國務院中醫部制定的中醫藥服務基本要求。
第十九條 中醫藥服務機構配備醫務人員應當以中醫藥技術人員為主,主要提供中醫藥服務;採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的,應當有利於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第二十條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應當合理配置中醫藥技術人員,推廣和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廳應當以有中醫藥技術優勢的獨立中醫藥服務機構為主要依託,建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基地。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並將其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與控制中積極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藥應急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制定應急預案應當包括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預防、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廳可以根據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控制傳染病疫情的需要,發布中醫藥防治技術方案。醫療衛生機構可以根據中醫藥防治技術方案採取調劑或者煎煮湯劑等預備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中醫藥技術人員實行認證註冊管理。中醫藥技術人員統稱為傳承師,分為中醫傳承師和中藥傳承師。
傳承師執業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中醫廳實績考核、註冊登記備案。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第二十四條 全科醫生應當學習和運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防治常見病和多發病。
鄉村醫生應當能夠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防治常見病和多發病。
第二十五條 中醫藥服務廣告應當經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廳審查批准。未經批准,不得發布中醫藥服務廣告。
第二十六條 國家加強中醫藥標準體系建設,明確中醫藥服務中需要統一的事項的技術要求。中醫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並公布,供公眾免費查閱。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廳應當加強對中醫藥服務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三章 中藥發展
第二十八條 國家保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對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實行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建立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種質基因庫,劃定自然保護區,鼓勵藥用野生動植物實現人工種植養殖,支持開展珍稀瀕危藥用野生動植物的繁育及其相關研究。
第二十九條 國家鼓勵發展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支持中藥材良種繁育,提高中藥材質量。
第三十條 國家建立道地中藥材評價體系,支持道地中藥材品種選育、良種繁育,扶持道地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鼓勵採取地理標識產品保護等措施保護道地中藥材。
第三十一條 採集、貯存中藥材以及對中藥材進行初加工,應當符合國家藥品標準。
第三十二條 鄉村醫生、傳承師自種、自采並自用地產中藥材的,應當具備中藥材知識和識別能力。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中醫部定期組織中藥材質量監測,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
第三十四條 國家保護中藥飲片炮製技術,支持套用傳統工藝生產中藥飲片,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研製中藥飲片。
第三十五條 為了滿足臨床需要,中醫藥服務機構可以憑本機構傳承師開具的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藥飲片,在本機構內使用。中醫藥服務機構炮製中藥飲片,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廳備案。
第三十六條 根據臨床需要,中醫藥服務機構可以憑本機構傳承師開具的處方對中藥飲片進行再加工。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中藥新藥研製與生產,支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安全有效的中藥新藥研發。
國家保護傳統中藥加工技術和工藝,支持傳統劑型中成藥生產,鼓勵套用現代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傳統中成藥。
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中醫藥服務機構配製和使用中藥製劑,支持利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
第三十九條 中醫藥服務機構配製的中藥製劑品種,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廳備案後即可配製。
中醫藥服務機構對其配製的中藥製劑的質量負責。
第四十條 中藥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本法沒有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國家支持中藥國際貿易,促進服務貿易發展,涉及藥用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 人才培養
第四十二條 國家優先發展中醫藥師帶徒教育,建立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需求、規模適宜、結構合理、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教育體系。加強全科醫生、專科醫師和城鄉基層中醫藥技術人員培養和培訓。
第四十三條 中醫藥教育應當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以師帶徒教育為主,以中醫藥院校教育為輔,注重中醫藥理論教育和中醫藥臨床實踐,注重現代教育方式和傳統教育方式相結合,注重體現中醫藥特色文化。
第四十四條 國家優先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鼓勵中藥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傳授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培養中醫藥技術人員。
中醫藥師承教育專業設定、師徒認證標準及教育津貼補助標準,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第四十五條 國家完善中醫藥院校教育。
中醫藥院校教育的培養目標、修業年限、教學形式、教學內容及教學評價、科研方向等,應當體現中醫藥學科特色,符合中醫藥學科發展規律。
中醫藥院校教育機構和專業設定標準,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設立中醫藥院校教育機構,應當建立臨床教學基地,基地設定標準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第四十六條 國家發展中醫藥職業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開展中醫藥職業教育,培養實用人才。
第四十七條 國家發展中醫藥繼續教育。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醫廳應當健全繼續教育網路,制定繼續教育規劃,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中醫藥技術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所在機構應當為其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
第五章 繼承創新與文化傳播
第四十八條 國家支持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繼承和創新,鼓勵中醫藥科學研究和學術爭鳴,支持學術流派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扶持有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中醫藥服務機構或者中醫科室發展,發揮其在中醫藥繼承和創新中的主體作用。
第四十九條 國家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中醫藥傳統知識持有人享有傳承使用的權利,並對他人獲取和利用傳統知識享有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權利。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醫部制定。
第五十條 國家支持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進行傳承。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遴選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並為其開展傳承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
傳承人應當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總結、收集整理並妥善保存相關的學術資料。
第五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中醫藥古籍文獻、著名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診療經驗以及民間中醫藥診療方法和技術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鼓勵組織、個人捐獻具有研究和套用價值的中醫藥文獻、秘方、驗方、診療方法和技術。
第五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科研獨立規劃和獨立投資,加強和促進中醫藥科研工作。
國家鼓勵跨行業、跨地區和跨學科的中醫藥科研協作,支持中醫藥科技資源整合、多學科融合和產學研結合。
第五十三條 中醫藥科技創新應當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以提高臨床療效為核心,注重現代科學技術的運用。
第五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採取措施鼓勵和扶持技術轉讓和技術推廣,健全中醫藥科技服務體系。
第五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中醫藥文化和知識傳播平台,鼓勵組織、個人創作中醫藥文化和科普作品。
第五十六條 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堅持科學精神。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以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七條 出版中醫藥圖書或者其他中醫藥出版物,出版單位應當組織中醫藥技術人員進行審定,並對出版物的內容承擔出版責任。
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開展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宣傳的,應當聘請中醫藥技術人員進行。
第6章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中醫藥發展提供政策支持與條件保障,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醫藥衛生政策,應當鼓勵提供和利用中醫藥服務。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服務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飲片、中成藥和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應當發揮中醫藥的優勢,優先支持提供中醫藥服務。
第六十條 涉及以下事項的,應當成立專門的中醫藥評審、評估、鑑定組織或者由中醫藥專家參加評審、評估、鑑定:
(一)中醫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等機構的評審、評估;
(二)中醫醫療、保健服務質量評估;
(三)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四)中醫藥新技術的評估;
(五)中醫醫療損害的技術鑑定和中藥不良反應的評價;
(六)中醫藥科研課題的立項和成果評審;
(七)中醫藥機構、人員、技術的資質資格評審和中醫藥職業技能鑑定;
(八)其他需要由中醫藥專家參加評審、評估、鑑定的事項。
開展上述評審、評估或者鑑定活動,應當體現中醫藥特色,遵循中醫藥自身規律。
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中醫藥職業技能鑑定,應當以中醫藥實踐技能為主。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二條 中醫藥服務機構超範圍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廳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執業。
中醫藥服務機構被責令停止執業的,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醫療機構的管理工作。醫療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醫療機構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或者由原執業備案部門責令停止執業。
第六十三條 傳承師在登記的地域範圍外執業或者開展登記的執業範圍以外的診療活動的,由登記地中醫廳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證書。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未經上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合併、撤銷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或者改變其中醫醫療性質的,由上級人民政府中醫廳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五條 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促進本地方中醫藥發展的辦法。
第六十六條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立法建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部

立法建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部
立法說明: 中醫是捍衛人民生命主權的國防力量,發展中醫是一項系統工程,建議國家成立“中醫部”——從衛生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徹底收回中醫的發展權、教育權和科研權,鞏固集成人民生命主權。挽救中醫必需矯枉過正擺脫現代文明(以商品經濟、法制社會、學院教育為代表)控制。
立法證據鏈:見以下證據鏈詳細說明
建議人:王錫寧
建議日期:2014年7月28日

證據鏈1:2002年呂炳奎遺願建議成立“中醫部”

呂炳奎老中醫致胡錦濤的信:挽救中醫,刻不容緩
編者按:呂炳奎先生系原衛生部中醫司司長,這是2002年11月15日他去逝前一年寫給胡錦濤總書記的信,當時他已經89歲高齡。

胡錦濤總書記:
現向您報告有關中醫藥學遭遇到有史以來沒有過的災難的事實。
中醫藥學是中華民族、中國文化的寶貴遺產,是一流傳了數千年未中斷的、至今仍在發揮作用的學科。它又是一活文物,中醫藥學沒有因為它的古老而在現今喪失治病的功能和極高的療效,因為它是在中國哲學方法指導下創立的學科,具有逾時代的內涵所致。說到文物,對文物保護有整舊如舊、原汁原味的要求,這個要求,同樣適用於中醫藥學。現今,衛生部等部委對中醫藥採取了以現代化的道路去改造它,要對中醫藥進行創新,這將給中醫藥的原汁原味徹底破掉,這是個錯誤的路線。中醫藥學在現今,不存在創新的問題,而只有繼承、發揚和提高之路。原因很簡單,中醫藥學在高等教育上已完全被西醫化,繼承都已經成為問題,如何去創新?

建國53年來,黨中央和中央政府對中醫藥一直是十分關注和保護的,誰反對和要消滅中醫藥學,就會給予嚴厲的批評、直至撤職處分。解放初期,就有對當時衛生部第一副部長、黨組書記賀誠和副部長王斌的消滅中醫藥政策的行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的先例(部長是民主人士李德全)。但是,這並未將中、西醫在行政管理權上給予分開,使得中醫在衛生部內長期受到西醫的排斥和壓制。可以說,中醫被西醫統治了53年!因為有了王斌、賀誠被撤職的前車之鑑,反對中醫藥的勢力,採取了打著發展中醫藥學、弘揚中醫藥學、中醫現代化的旗幟,進行著反對和消滅中醫藥學的勾當。由於衛生部長期以來均是西醫掌權,在消滅中醫藥學的進程中,已經獲得節節勝利。2002年11月6日,中國中醫藥報刊登了《中藥現代化發展綱要》,這個綱要將中醫藥學徹底的破壞了,是西醫消滅中醫藥學的重要證據,也是它蔑視中醫藥學的一塊恥辱牌。
對西醫消滅中醫的做法,或者說以西醫改造中醫的做法,莊子在《應帝篇》中有一很恰當的比喻,其謂:"南海之帝為倏,北海之帝為忽,中央之帝為渾沌,倏與忽時相與遇於渾沌之地,渾沌待之甚善。倏與忽謀報渾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竅,以視聽食息。此獨無有,嘗試鑿之。日鑿一竅,七日而渾沌死”。中醫藥與西醫藥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醫學體系,實行中醫藥現代化,其意就是要中醫藥西醫化,這與倏和忽為渾沌鑿七竅異曲同工。
由於中醫藥學在中國人心目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是中國人的民族感情的促發劑。當今,中國在世界的影響開始增大,在許多國家政府以及人民也開始承認和接納中醫藥學的時刻,中國的衛生行政部門卻在做著過去連殖民主義者和汪偽漢奸都未做到的事--消滅中醫藥學。這不光是廣大中醫藥從業者所不能容忍的,一旦真相大白,全中國人民也是不能容忍的。故針對當今這種打著發展中醫藥學,中醫現代化的旗號,幹著消滅中醫藥學的行為,黨中央及中央政府應當順應中醫藥界以及中國人民的心聲,採取有利於中醫藥自身發展的行政措施,即將中西醫在行政上分開,各自獨立管理,真正讓中醫藥學在沒有西醫干擾的前提下重新獲得生機。這對提升中國文化在國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以及國人對黨和政府的擁戴,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為挽救中醫藥學不被消滅,特提出以下解決辦法,望能充分考慮,給予實施,真正以中華民族和中國文化的生死存亡為基點去挽救中醫,也必然會得到中醫藥界和中國人民的擁戴。

一. 解決辦法
為能使中醫藥學真正按照自身發展和存在規律弘揚起來,針對現時對中醫藥學的錯誤認識和一切以美國醫藥標準為中藥標準的錯誤做法,防止用中西醫結合和中醫藥現代化為幌子,去消弱和消滅中醫,我的建議如下:
1.建議中央以保護中醫藥學為由,將衛生部一分為二,設立中醫與西醫兩個在行政等一切方面平等的行政機構,終止建國53年來西醫統治中醫的行政模式,使中醫能夠獨立管中醫,能夠和西醫平等競爭,相互補充,現今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仍是被西醫統治的,故沒有起到設立它的應有作用;並推薦現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司司長駱詩文同志負責中醫藥的領導職務,他是中醫藥學徒出身,對中醫藥學有著深厚的感情和知識,並有在中央機關工作的經驗,現年57歲,是中醫藥界不可多得的人才;
2.為能使分治後的中醫藥行政部門真正按自身發展規律存在下去,應加強和擴大中醫藥行政部門的相應權力,與現行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權力有著本質的區別。這箇中醫藥行政部門至少應有以下權力:
(1)首先將中醫藥的教育權從教育部移交給新的中醫藥行政部門;
(2)由新的中醫藥行政部門起草有關中醫藥的各個方面的法律法規,上報人大批准;對以前限制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宣布它不適宜中醫藥界,只適用於西醫藥界;
(3)有確立中醫藥的研究課題的權力,可與科技部協商,如確立中藥自身的符合中醫藥的鑑定標準,廢除以美國醫藥鑑定標準為中醫藥的標準的規定和做法;
(4)中醫行政部門有按照中醫藥學自身發展規律審批中醫師職稱以及設定臨床機構的權力;
(5)確立中醫藥和西醫藥在行政上,醫療上,地位上的平等原則及法律,使它們在為人民治病上獲得同等地位;
3.應在中央或國務院成立一支持中國文化中各個學科發展的小組或委員會,保障包括中醫藥學在內的各個學科獨立發展和存在。如,在此框架下,成立中醫藥專家委員會,人員由中醫藥界著名老中醫、老藥師、和堅決支持中醫藥學獨立發展的行政官員和教授、講師組成。其負責監督指導和協助中醫藥行政部門的領導工作,防止偏離中醫藥發展的正確路線。

二。現實狀況
經過調查,中醫藥界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關心中醫藥存亡的人已不局限於中醫藥界,如,現代教育報編輯郝光明,年僅28歲,對中醫藥的處境做了調查,在2001年10月寫出了“救救中醫吧”的系列報導,對中醫藥學的失落痛心疾首,雖然文章上有些偏激和不熟悉新中國中醫發展的歷史,但是,他從此不知去向。
現將各方面的現實匯報如下:
1.雖已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但其在行政上仍隸屬於衛生部,加上其現行司局長以上官員從未對消滅中醫藥學的行為和法律法規進行過抵制,沒有起到促使中醫藥學獨立發展的作用。這是西醫統治中醫的管理模式所造成的;
2.中醫藥學的管理權已被各大部委瓜分,如科技部、經貿委、教育部、農業部、藥監局、衛生部、商業部、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都有權插手中醫藥學,造成中醫藥學在管理上多頭而無序,並且大多部委全是不懂中醫藥學的人在管;
3.《執業醫師法》規定,必須有4年以上醫學院校的學歷者,方能參加資格考試,而中醫藥界大量的醫師均沒有這種學歷,基本上是學徒出身,造成大量的中醫師失去了行醫資格;
4.取消中藥店內的坐堂醫師的傳統,不顧中國百姓的治病習慣和方便就醫,既傷害了百姓的感情,又增加了他們治病的麻煩,也使大量的中藥店倒閉,大量中藥從業人員流失;
5.中醫師現今就是具備了開設門診部的資格,也無法申辦,全國已停止批准新設定個人門診部,而且,就是準許設定,其硬體及註冊資本也會令人望而卻步:門診部必須大於300平方米,註冊資本也不菲;
6.中醫師臨床用的自製藥是每箇中醫師都必須掌握的技術,而對中醫師自配藥的限制,約束了中醫師治病的手腳,並且,經常被執法部門隨意扣上銷售假藥的罪名;
7.將中藥定性為農產品,將其種植權放開,由農民自行決定,並不顧中藥產地的特點,隨意改變具體中藥種植的產地,這對中藥的藥性帶來了破壞性的結果,造成中醫治病的療效大降,給患者造成痛苦,也使假藥充斥中藥市場;
據國家藥監局檔案〖國藥監市(2001)497號〗中披露,對全國17箇中藥專業市場的抽檢結果,不合格率最高的竟達到95。1%,最少的也有25%,總體看,17 個市場中不合格率在50%以上的有11個,其中超過90%的有6個;
8.中藥飲片是中醫治病的主要物質基礎,它是經過數千年實踐而來的,是中醫中非常科學和方便配藥的物質基礎。所推行以顆粒飲片來代替實物飲片的方法,破壞了中醫師配藥的規律,顆粒飲片的藥性遠不如實物飲片,況且它還給儲藥、配藥、病人沖服帶來了大麻煩。顆粒飲片的強行推廣,並將此說成是中藥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將把中醫藥破壞至盡;
註:顆粒飲片:是把中藥單味藥提取濃縮,然後加入澱粉糊精製成顆粒,分小包裝裝入塑膠袋內,服用時根據處方的各味藥的顆粒飲片混合起來沖服。這種劑型同傳統中醫開處方用中藥飲片煎煮成湯藥有很大的區別。……並且,這種顆粒的價格比普通中藥飲片平均價格高出2~3倍,直接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和公費醫療的支出;由於工藝簡單,全國所有中成藥廠都能生產;由於把有形的飲片變成了細小的濃縮顆粒,肉眼不能分辨其所用藥材的真偽,因此極易被假冒仿製,市場上又很難監管,……因為生產中加了糊精澱粉,且用塑膠袋包裝,因此又很容易受潮變質,存放期短,占空間大……等等。
9.在中醫藥學的教育上,西醫化已成為事實,並且中醫藥學理論被否定,大學裡培養出來的學生,已不會用中醫的望聞問切方法來診斷疾病了,大多學生畢業後,根本不相信中醫,中醫藥大學的教授對他們的評價是:中醫藥學的掘墓人。可見中醫藥學在教育上已到了後繼無人的境地了;
10.中藥出口以及對中藥的鑑定標準,不按中藥自身的標準鑑定,反而以美國的標準,從而從根本上動搖了中藥的地位,在客觀上否定了中藥的藥性;
11.貶低中醫藥學的學術地位,以及在中醫藥學教育上的隨意性,使中醫藥學成為一部分人騙醫的招牌。如有關部門舉辦的針灸學習班,時間只有1~3個月,就可以拿到蓋有衛生部大章的結業證書,很多學員拿此在國外開起了診所……,敗壞了中醫藥學的名聲;
12.中西醫在行政上的不平等。長期以來中醫一直受到西醫的統治,在經費上的分配就可以看到,中醫的經費只占有很少一部分;中醫的人數,1950~1958年時近50萬,1978年時只有25萬,現今也只有38萬,而西醫人數則由1930年時的4000人,到現今的200萬人,中醫藥學由於在各個方面都與西醫藥學不平等,中醫已接近被消滅的邊緣;
13.中醫院說是中醫,實質上仍是以西醫治療手段為主,中醫為輔。全國幾乎沒有一所純中醫醫院,中醫成了西醫的附屬品。這還不如韓國,韓國對中西醫有明確的規定,即西醫不得使用中醫方法和中藥,中醫也不得使用西醫方法和西藥,這個規定我國是可以借鑑的。
總之,中醫藥學在現今的狀況,可以說已經被西醫消滅了,只是掌握有純中醫技能的中醫師們還沒有死絕,人還在,但是這些人也都是50歲以上的人了,50歲以下的會純中醫的幾乎為零。照此下去,再有10年,中醫藥學要翻身就難於上青天了。中醫藥學是中國文化的根基之一,現代西醫學是無法與它相比的,如果不去糾正對中醫藥學的錯誤做法,不斷然將中西醫在行政管理上分開,還延續現今的管理模式,那么,中醫藥學將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失落,如果這樣,那我們將是中華民族的罪人。

三。新中國中醫藥事業的有關歷史情況
1950-1951年間,中央衛生部召開了第一次衛生行政工作會議,這個會議還邀請了汪偽漢奸余雲岫參加會議,他在會上發表講話,提出“中醫是封建社會產生的封建醫”。衛生部錯誤地輕信了余雲岫的話,把中醫的行醫資格取消了,全國各地辦起了進修學校,把中醫集中起來學習西醫,來改造中醫師。因此,全國的中藥店也都關門停業,中醫藥界一時一片混亂。不久,中央的錢俊瑞同志發現了這個問題,中央政治局對此進行了討論,毛主席立即撤消了衛生部黨組書記兼第一副部長賀誠與副部長王斌的職務,中醫藥重新開業。
1953年初,我在南京,時任中共江蘇省統戰部副部長兼省政協秘書長。當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江蘇省委書記柯慶施剛從北京開完政治局會議回來,正值年關。由柯慶施出面在其家裡邀請南京的各方面專家學者吃年夜飯(當時的中科院尚在南京,還未遷來北京),在席間,柯慶施傳達了中央對衛生部輕視排斥中醫的錯誤,撤銷了衛生部黨組書記賀誠和副部長王斌的職務。並把我介紹給大家:“咱們新四軍中還真藏龍臥虎呢,呂部長是名醫出身,叫’中醫司令’,那時兵荒馬亂,名不副實,該歸隊了,中醫的事業讓他來搞吧。可以先辦一家中醫院,並成立一個中醫學院。”這樣,大家紛紛表示贊成,我也很高興重操舊業。
1954年初五,省委開會做了正式決定。任命我為江蘇省衛生廳廳長兼黨組書記。
我即利用衛生廳原有的中醫學習西醫的進修學校改為中醫師資進修學校,把學員培養為師資,集體編寫中醫教材,這所學校共培養了二百多名中醫藥師資,編寫出第一套中醫藥系統教材。這二百多名學員(師資)以後支援到北京40多名,其中大多成為日後北京有名的中醫師,有董建華、程莘農、楊甲三、王綿之等,還支援了河北、河南、內蒙等省區的中醫院校。中醫藥學的第一批師資與教材,全是我在南京辦起來的。
1956年,我調任衛生部中醫司任司長,此時,李德全部長,徐運北副部長對我的工作非常支持,郭子化副部長具體領導我我日常工作。中醫工作在這個時期(大約一年多)得到了很好的發展,開始建立中醫高等教育院校,由於有南京中醫藥學師資和中醫藥學教材的基礎,北京中醫學院經過半年的調整,進入正規教學。以後,為了團結西醫,回響毛主席的中西醫結合的指示,中醫司又進行了西醫學習中醫的工作,簡稱西學中,衛生部的西學中報告是我起草的,毛主席對此有著名的批示:“中國醫藥學是一個偉大的寶庫,應當努力發掘,整理,提高。”這是中醫工作的一個歷史性事件。另外,為使西醫能學好中醫,專門讓南京又編寫了“中醫學概論”,並推向全國使用。後來的全國數十所中醫學院,全是我一手推動辦起來的。
中醫藥學受到毛主席的直接關心,有了很大發展。1962年,由於三年自然災害,國家經濟困難,對各個行業進行了精簡,教育系統也同樣面臨40%的精簡。根據精簡精神,衛生部教育司提出,全國23所中醫學院只留5所,即南京、北京、上海、成都、廣州。對此,我心急如焚,多次與教育司協商,得到的結果是留12所。此後,國務院文辦在有關教育系統精簡大會上(開了40多天),仍宣布中醫學院只保留5所。我立即給周恩來總理寫信報告,並懇請徐運北副部長親手交給周總理。徐副部長將信交給周總理時,還將我的意見直接轉達給了周總理:“中醫學院問題,中醫司不同意砍掉10多所!”得到周總理“中醫學院問題再考慮”的一句話。在教育系統精簡大會總結會上,文辦主任林楓宣布:“中醫學院不動”,就這樣,經過我的力爭,中醫學院全部保留了下來,只是河南洛陽正骨學院和河北中醫學院因省里堅持下馬,實際保留下來21所。
但是,由於中醫管理部門一直是在衛生部領導之下即西醫領導之下,到了60 年代,衛生部某些領導仍然對黨的中醫政策陽奉陰違,為此,自1964年9月7日,1965年1月13日,7月12日,我針對衛生部對中醫政策的錯誤做法,連續給毛主席寫了三封信,向他直接匯報和反映這些問題,使中醫事業又得到了一時的發展。
文革期間,中醫藥事業遭到了破壞,文革後,中醫藥界大減員,由1958年的50多萬,銳減到1978年的25萬多人,中醫藥學面臨著失落的危險。中西醫學術上的偏見,影響到衛生部行政領導,中西醫的不平等地位就是這種偏見的狀況。雖然在解放後,我們黨和政府極為重視中醫藥學,提出了團結中西醫的方針和繼承發揚中醫藥學的政策,把中醫藥學從絕境中解放出來,舊中國那種“中醫飽受欺凌摧殘,祖國醫藥學日趨湮沒”的境況得到改變,中醫藥學得到了新生,中醫藥事業有了發展。但是,由於學術上存在著嚴重的偏見,而且根深蒂固,對中醫藥學的科學性沒有足夠的認識和了解,採取鄙視、歧視中醫藥學的錯誤態度和把中醫藥學體系放在醫藥體系的最低位置的做法,始終沒有解決。1980年,經過幾年的調查研究,我提出了中醫、西醫、中西醫結合三支力量都要長期發展長期並存,把三者置於同等的地位,三支力量的方針,可以說在理論上解決了幾十年來遺留下來沒有解決的問題。三支力量的方針,在1982年衡陽會議上被確立為中國醫藥發展的方針。會後我即退居二線,當時的部長崔月犁同志雖然竭力支持中醫,弘揚中醫,對中醫藥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但是,衛生部對中醫藥學的偏見和壓制,已經無法改變,三支力量的方針沒有得到執行。中醫被西化的傾向愈來愈嚴重,雖然此後成立了中醫藥管理局,但又是主張中醫西醫化的人在掌權,中醫想走按自身發展規律的道路無法實現。而中醫藥學的教育大權又放到了教育部,也是中醫教育走向西醫化的一個原因。
如果現今不去糾正中醫西醫化和中藥現代化的錯誤做法,不給中醫藥學獨立的行政管理權,那么,不出十年或再長些時間,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中醫這個名詞永遠存在著,中藥中的植物、動物、礦物也都存在著,只是會用這些藥物的中醫師沒有了。如果真的到了那個時候,再去糾正就為時太晚了,後人將會罵我們這代人是消滅民族文化和民族瑰寶的罪人。中華民族獨有的寶庫也就形同虛設了。中華民族連自己最值得驕傲的中醫藥學都保護和繼承不了,將無顏面對全人類!我作為新中國中醫事業的奠基者和見證人,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要為中醫藥學的復興大肆呼籲,希望總書記注意到這一關係到中華民族自尊心,和代表了比現代西醫學水平更高的學科--中醫學的命運,認真考慮這一有關中醫藥學生死存亡的建議。

此致

一個為中華民族的生死存亡,進行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流過血,負過傷的老戰士;一個為中醫藥事業奮鬥了大半生的老中醫;一個不願看到中華民族文化科學瑰寶--中醫藥學失落的中國人寄與厚望的

敬禮!
呂炳奎

證據鏈2:2005年賈謙研究員提議成立“中醫部”

2005年7月28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的研究報告《中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出台,報告得出基本結論:中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與之相伴隨的是關於醫改新框架設計的種種猜測。由賈謙所帶領的課題組完成了《中醫藥發展戰略研究總報告》(下稱《報告》)就是若干“新方案”之一。

該報告1992年立項,至今歷時13年,報告中提出了十分大膽的主張——將中醫藥的管理從國家衛生部分離出來,單獨成立“中醫部”。

“兩個3%”

國家科技信息中心研究員賈謙,長期從事中醫藥發展戰略的研究。日前,作為該課題組的負責人,他接受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採訪。

上述報告長達42頁,被列為國家軟科學計畫項目(項目編號:2002DGS2K017),由“中醫藥戰略地位研究”課題組歷時一年完成。

期間,他們實地調查了50餘家單位,組織了10多次較大規模的座談會和研討會,形成了一支由醫學、藥學專家、科學家、科技管理專家、社會學家和海外學子參與研究的隊伍,人數達50餘人。

報告完成後,國務院研究室的內部報告分三期轉發。當中提出諸如“廢醫存藥是中醫藥發展戰略的重大失誤”、“中醫藥系列標準被西化,阻礙了中醫藥發展”、“中醫院校教育制度、中醫治療收費制度、中藥價格制度、中醫科研評審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實際上都是在歧視、扭曲和限制中醫藥”等尖銳的觀點。

其中最核心的觀點是:中醫藥之管理,必須脫離衛生部,單獨成立中醫部,負責中醫藥之發展和弘揚,使中醫藥造福13億人民。

“就現行的衛生管理體制來講,不把中醫藥從衛生部拉出來,中醫藥就永遠發展不起來。”賈謙表示,新中國成立後,在多次政治運動的“破舊立新”中,中醫藥經常被批判為“保守”、“落後”和“不科學”。

不過這些觀點,當時就受到了國家領導人的批評,賈謙至今還清楚記得,上世紀60年代,毛主席針對政府衛生部門長期以來停留在城市,不到農村去的狀況,曾批示:“衛生部應該改名為城市衛生部,或者老爺衛生部,或者就乾脆叫城市老爺衛生部……要把醫療衛生的重點放到農村去。”

黨中央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明確了“中西醫並重”的發展方向,提出了中西醫療體系“長期並存,共同發展”的正確方針,並在1982年將“發展傳統醫學”寫入《憲法》第21條。之後,國內雖然無人公開、直接否定中醫,但50多年來,中醫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據課題組專家介紹,上世紀80年代,國家財政撥出的衛生事業費,西醫占97%,中醫占3%。而在撥給中醫的這一塊裡面,中西醫結合的占97%,純中醫的占3%。所以有“兩個3%”。

2005年初,國家科技部撥了5000萬元給衛生部,用於治療愛滋病。結果,衛生部給西醫4500萬元,中醫只給500萬元。科技部認為分配方式不合理,要求衛生部做不到對半開,也應該四六開、三七開。最後,衛生部給中醫增加了300萬元經費。中醫,嚴重“發育不良”

至於為何中醫藥發展不受重視,賈謙的解釋是:“西醫一統天下。”而報告提出的結論是,既有人們觀念問題,也有管理制度問題,還有中醫自身的問題。

報告稱,50年來,相對於西醫來講,中醫藥一直處於從屬地位,不少人對中醫藥採取懷疑、貶低甚至完全否定態度。同時,中醫藥界自身也不重視中醫藥基礎理論的研究與掌握。除極少數知名中醫對傳統中醫文化有較厚實功底外,絕大多數中醫師的中醫文化基礎嚴重不紮實。

來自中醫藥界的最新數據表明,近50年來,我國中醫在不斷萎縮。全國共有醫務工作人員500多萬人,中醫藥工作人員約50萬人,只占1/10。2001年,全國等級醫院中,以西醫占絕對優勢的綜合和專科醫院14953家,中醫院2492家,二者之比約為6∶1,且中醫院規模普遍小於西醫院。

“1985年,衛生部出了三條規定:一切診斷按西醫的標準;所有中醫不能開診斷書;一切按照西醫的標準確定療效。”賈謙認為這條規定有問題:“研究一個新藥,必須將有效成分找出來,什麼叫有效成分?西藥講有效成分,講究針對一個靶點的作用;但是中醫不研究這個,中醫與西醫完全是兩條道上走的車。”

西醫用藥有副作用,還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中醫講究“和”,因此所謂“中醫”既包含“中國醫學”的意思,也有“中庸醫學”的意思,中醫用藥不是為了消滅“敵人”,而是要通過“糾偏”,調動人體的自組織和自康復能力。

實踐中,“中西醫結合”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並且被認為是中國醫學的發展方向和戰略。但中醫藥界看來,這個說法實際上是錯誤的。

“硬將中醫和西醫捏在一起,是不合理的。”一位中醫專家對記者說,中醫講究整體看問題,西醫講究局部看問題。

“中醫部”惠及9億農民?

對於成立“中醫部”的提議,賈謙告訴記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一些朋友覺得太好了,他們認為不成立‘中醫部’,中醫可能永遠都發展不起來。”課題組的人還透露,許多老中醫或者真想發展中醫的人,也都贊成這個提法。

據課題組的人稱,報告完成並在小範圍內流傳後,國家衛生部的一位官員表示:“(成立中醫部)完全沒有必要。”

成立“中醫部”之後,現行的醫療體系也將發生改變。中醫院的數量會增加,而且中醫的治療方式也會改變。

報告中,課題組的專家認為,甲級醫院中醫和西醫掛號費都是4元,這是不合理的。因為西醫不僅靠腦子,而且靠儀器檢查和化驗來判斷疾病的;而中醫不需要這些化驗,完全靠“望、聞、問、切”和腦子判斷,中醫的診斷已經包括了西醫的診斷和儀器化驗檢查。所以,中醫的掛號費就應該包括西醫的掛號費和那一大堆檢查費用。這樣的話,就可以完全改變中醫“以藥養醫”的局面,中醫大夫憑著自己的診斷,就可以賺夠自己的錢。

因此,報告認為,對於醫療保健體系建設,我國應建立以中醫為主、中西醫並重的醫療保健體系,方可惠及13億國人,尤其是9億農民。

賈謙對記者說:“希望成立中醫部的願望,一年兩年就能實現。”

證據鏈3:2006年中醫李可建議成立國際中醫部

2006年1月16日(轉自“華星醫藥網”)

(本網訊)中醫學的日益萎縮引起中醫界許多著名專家、學者的深思和憂慮,特別是《嘹望》雜誌、《南方周末》報關於祖國中醫“55年零增長”的報導,更使他們憂心忡忡,認為這種現象對於如何保存和發展中醫學來說,已經到了“非下破釜沉舟決心不可”的時候,不能再繼續沉默了。
李可先生是我國當代中醫界獨具特色的臨床大家之一。半個世紀以來,他致力於中醫臨床與研究,尤擅長以重劑救治重危急症,才識超絕,醫術精湛,並自擬處方三十多首。他的執著精神以及他把中醫藥學的發展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的科學態度,在中醫界受到很高讚譽,特別是中醫泰斗鄧鐵濤先生專門為李可先生題詞,說“振興中醫須要有萬千個像李可院長那樣能用中醫藥治療急危重症、疑難病症的人才。”2005年9至12月,受鄧老委託,廣西中醫學院劉力紅博士特邀請李可先生赴廣西,參與治療急危重症病人的工作,產生極大影響。
針對中醫學發展的現狀,李可先生表示深深的憂慮。中醫藥學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毛澤東稱之為“是一個偉大的寶庫”。從國外來看,“中醫熱”已經遍及全球。在美國,中醫院校已達四十多所。在日本,政府重新作出歷史性抉擇,“中醫學概論”開始被規定列入全國80所專業或綜合性大學醫學部的必修課程,在2006年開始納入日本醫生資格考試的試題範圍。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等西方國家已經承認中醫的專業地位,德國的中醫院病人很多。中醫藥大步地走向世界。他說:“古老的中醫學經歷了四千多年的歷史考驗,經受了近百年凶濤惡浪的摧殘,仍然屹立於世界醫學之林,並且在21世紀昂首闊步走向世界,令人振奮。前途是光明的,但中醫的現狀是令人憂慮的。”
李可先生說,解決中醫學發展中的困難,首先要從高層領導下決心。只有引起高層領導的重視,下破釜沉舟的決心解決問題,“中醫才有希望。”不然,“中醫很危險。”李可先生說,鄧老最近同我談到中醫的發展問題時說,“再過十年,會用中醫方法看病的中醫就沒有了。”
李可先生說:“我76歲,鄧老已是89歲高齡。我們這一代專家的責任就是在十年之內把中醫引上正路。不然,後果就不好說,上層領導必須下破釜沉舟的決心。”
經過同許多同仁討論,李可先生建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部,以促進中醫事業更快地發展,促使中醫藥更快地走向世界。

證據鏈4:2007年國務院設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7〕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有關部門之間的統籌協調,大力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更好地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經國務院同意,成立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對中醫藥工作的巨觀指導;研究擬訂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組成人員
組 長:吳 儀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高 強 衛生部部長
徐紹史 國務院副秘書長
王國強 衛生部副部長兼中醫藥局局長
成 員:李 輝 外交部部長助理
張 茅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吳啟迪 教育部副部長
劉燕華 科技部副部長
丹珠昂奔 國家民委副主任
王 軍 財政部副部長
王曉初 人事部副部長
胡曉義 勞動保障部副部長
范小建 農業部副部長
易小準 商務部副部長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長
劉 凡 工商總局副局長
宋明昌 質檢總局黨組成員
張建龍 林業局副局長
吳 湞 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張 勤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汪永清 法制辦副主任
房書亭 中醫藥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協調小組在中醫藥局設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督查落實協調小組議定事項,承辦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王國強兼任。
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協調小組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向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報協調小組組長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證據鏈5:2013年西醫王錫寧提議成立“中醫部”

“生命主權”是國家主權的核心承載
經濟侵略的最高境界是文化顛覆,把人變成商品,人與人變成商品關係!核心的戰略武器是“法律”,把人變成機器,人與人建立法律關係!國際醫藥資本通過文化顛覆已經完全掌控中國醫院,又通過醫院完全掌控病人生命及其家庭財產儲備,這是一種“國家戰爭新形態”,國家領土主權表面完整,國民生命主權已經喪失。
國家是人民的靠山,“生命主權” 是國家主權的核心承載,中醫是國防力量,可以在捍衛人民“生命主權”方面提供獨立的“非工業化依賴”的技術保障。不論是戰爭、災難、和平時期,中醫保家衛國經歷5000年血與火的洗禮和考驗,是國家民族繁榮昌盛的精神支柱。
一定要確立中醫主導地位,中醫最根本的社會價值是可以提供“非工業化依賴”的高效安全廉價的生命保障技術,中醫是國防力量,發展中醫就是要抵抗外來侵略和顛覆,直接有效的改善提高民眾的生命質量。
中醫的本質是一種基於人體自愈力的非工業化依賴的生命管理技術,生命管理技術不是醫術且高於醫術,不是“醫道”乃是“人道”。生命管理技術具有五大特徵:有效、簡單、安全、廣譜、自療。生命管理技術可用於非特異性病症的全民自我治療,是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國家戰略手段,是解決開發中國家和邊遠貧困地區人群健康問題的一種“反商業目的”的傑出的健康策劃。服務於國防軍事力量及非軍事力量,可用於提高野戰部隊官兵集體戰鬥力及單兵野外生存能力;可用於提高企業集團精英排解工作壓力及快速修復身體健康損害;可用於提高老年人的生存質量及幸福指數;可用於提高中醫國際地位及支援開發中國家抵抗非人道的經濟掠奪。
中國醫院醫療警示報告
衛生部/北京大學醫療質量安全監測CHQIS課題組通過大數據循證研究手段發現:“中國醫院有90%的死亡病人是非正常死亡!醫療安全致命隱患涉及住院患者接近一個億,成千上萬的中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 所謂 “非正常死亡” 是指:“病人在醫院診療中不是因為入院疾病而是因為各種併發症導致死亡。”
大規模的醫院調查資料顯示:國內一線城市主力醫院擇期手術住院死亡者負性事件發生比例平均超過50%、最高超過80%,擇期手術有充分避險準備時間,非擇期手術死亡者情況要更嚴重。現行醫院診療系統存在致命缺陷。
擇期手術有充分準備時間,國內一線城市主力醫院死亡者負性事件發生比例超過80%,非擇期手術死亡者情況要更嚴重。
醫生操作很完美,護士工作也沒有缺陷,在相同的醫療條件下,一些病人順利康復,另一些病人則因併發症失去生命。問題不是來自醫療技術本身,而是來自病人個體差異。病人生命體質不同是出現併發症導致死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決定了病人生命體質不同?如何才能改善病人生命體質大規模挽救病人生命?
“手術後併發症發生率”是國際上評價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的重要指標之一。我們的數據調查顯示:在我國,中醫醫院的術後併發症發生率明顯低於國家基準值(基準值來自國家資料庫該指標最好水平第10位。如XXX中醫院手術後併發症發生率連續三年為0.27%,比國家基準值≦0.30%低0.03%,比地區均值0.98%低3.6倍。),這個優異的結果與中醫醫院術後養生滋補調理技術支持有關,養生技術支撐可顯著減少術後併發症降低死亡率,具有在全國西醫醫院全面強制性推廣套用的國防意義。
衛生部/北京大學醫療質量安全監測CHQIS課題組經過大規模長時間數據監測分析研究發現:醫療質量底線不等於醫療安全底線,這是兩條永不重疊的線。醫療質量底線與醫療安全底線之間存在永恆的差距,這個差距要用生命養護(養生)技術支撐,醫療質量零缺陷是醫療質量的底線,養生技術零缺陷才是醫療安全的底線。
單純的“醫療模式”會殺死很多人,推廣“醫療加養生食療模式”會救活很多人。理論研究結果空前震撼,數據分析驚心動魄,親人離去事實刻骨銘心,良藥苦口,猛藥救命,沒有養生技術支撐的手術是集體無意識的屠殺。
在中國醫院非正常死亡的患者究其死亡原因與醫院現行診療系統存在致命缺陷有關,這種情況在全世界的所有西醫醫院都普遍存在,這是全世界的噩夢,這是我們全人類每個家庭、每個孩子、每個人都無法迴避和無法承受的災難。
國家治未病工程(摘要)
韓啟德說:
要擺正醫療的定位。醫療對人的健康只起8%的作用,更多的是由生活方式、生活條件、經費的保障來決定的。
我們醫療出了問題,不是因為它的衰落,而是因為它的昌盛,不是因為它沒有作為,而是因為它不知何時為止。在宗教強盛科學幼弱的時代,人們把魔法信為醫學;在科學強盛、宗教衰弱的今天,人們把醫學誤當作魔法。
對科學要有正確的理解,不要把科學和絕對正確聯繫起來。因為,科學,只是人類文明發展到公元1500年以後,在幾百年的時間裡,一部分地球人所認定的一種體系;中醫,則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所認定的體系。
治未病工程:經絡除痧
治未病公式: (加熱 + 攪動 + 引流)×人體 = 治未病
治未病公理:治未病健康干預的體內靶向定位不是“細胞”而是細胞所處生命環境簡稱“生命境”。
通俗的說法是“清潔身體”或“給身體打掃衛生”。直白的說法是“細胞喘不上氣吃不到飯才生病,清潔身體讓細胞吃到飯喘上氣,氣血一通病就好了”。
經絡除痧(治未病)工程:
“痧”是血液中的“淤泥和結石”。
“痧”沉積在血流路徑的“微循環”中,阻礙血流,造成缺氧及功能損害,是製造疾病的“總工程師”,是吞食健康的魔鬼。
將“痧”從微循環中移除簡稱“除痧”。
註:微循環是指微動脈和微靜脈之間的血液循環,是血液與組織細胞進行物質交換的場所。
除痧過程:適當微創毛細血管壁增加通透性,使微循環其間的“淤泥和結石”快速離開血管(出痧)經由組織間液及皮膚排出體外或從毛細淋巴管被輸送回心血管中消除(除痧)。毛細血管壁缺氧情況越嚴重就越容易出痧和出重痧,毛細淋巴管回流能力(依賴肌肉運動之泵作用)越強大除痧及康復效果越好。
除痧作用的體內靶向定位不是“細胞”而是細胞所處生命環境簡稱“生命境”。運動、食療、針灸、推拿、按摩、導引、練瑜伽、打太極、刺血、放血、拔(血)罐、走罐、刮痧、拍痧、吮痧等除痧過程涉及改變身體邊界條件和使用加熱、攪動、引流方法給人體打掃衛生——給身體(包括化學身體和電磁場身體)除痧過程會伴隨有損傷和滲血甚至出血是一條血跡斑斑的路,這是一條血路,也是一條人道,開通此血路(除痧)是戰勝疾病掌握健康最簡單直接最自然有效的方法。
“痧”是中醫製造!“痧”是健康印!“除痧”是中國夢!
除痧根本是生命自組織康復手段,除痧血路一開,健康人道自在!
王錫寧 (2014/7/28修改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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