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國民大會

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在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1679人。蔣介石主持會議並致開幕詞,標榜這次大會是 “中華民國實行民主憲政的開始”,並反覆強調“戡亂與行憲應該同等重視”,不應“因戡亂而延緩憲政的實施”。會議通過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取消了憲法中對總統權力的限制。大會選舉蔣介石和李宗仁為“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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