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任美”事件

“潘任美”事件

“潘任美”事件,2月8日,網路名人司馬南在微博上爆料稱,2007年,任志強在繳納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立即將拿到手的北京民源大廈項目用地(即現在的光華路SOHO 2),轉讓給潘石屹,而潘石屹則從交易中就獲取到約50億的土地利潤,華遠地產(600743)此舉涉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任美”事件
  • 時間:2007年2月8日
  • 類別:事件
  • 主角:潘石屹、任志強
  • 評判:華遠地產涉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事件起因,事件發展,其他觀點,

事件起因

“潘任美”事件,2月8日,網路名人司馬南在微博上爆料稱,2007年,任志強在繳納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立即將拿到手的北京民源大廈項目用地(即現在的光華路SOHO 2),轉讓給潘石屹,而潘石屹則從交易中就獲取到約50億的土地利潤,華遠地產(600743)此舉涉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與此同時,司馬南還指出,潘石屹曾於2007年以24.4億“收購”華遠“SOHO北京公館”。“SOHO北京公館總面積66333平方米,按5萬一平米,現值33億。”司馬南認為,任志強潘石屹如此“利益輸送”毫無技術含量可言。司馬南將上述事件稱為“潘任美事件”。

事件發展

司馬南調侃
“一個叫愛愛的擁有四個戶口的陝西婆姨,牽出一個叫十億的男人,眾以為十億是大款,卻發現錢屬於外籍女人。令人瞠目的是,外籍女人的錢袋子,涉嫌與國企大炮孔秘密聯通。”司馬南在微博中如此調侃。
任志強回應
“司馬南用涉嫌非法交易罪名的大棒想忽悠不明真相的網友,稱我"攤上大事了"。”2月16日,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表示,在微博上打掃衛生,並連發4個長微博,回應“潘任美”事件。
對於上述質疑,任志強於2月9日首次回應稱,其與SOHO中國的每一次交易都是公開的,並細數與潘石屹的4次交易。其中,第三次交易的“北京公館”是已經有竣工驗收手續的現樓,交易之後一個月內開盤銷售,並舉行了新聞發布會。
至於光華路項目,任志強表示,當年由於潘石屹卡在境外上市公司法律不同上,儘管潘石屹提早數月就已開始交易談判,但最終被任志強搶先,而後潘石屹加價收購。
資料顯示,光華SOHO二期的前身是民源大廈,曾因瓊民源公司股市黑幕而停工“爛尾”超過十年之久,被稱為“北京第一爛尾樓”。
據悉,早年,瓊民源公司因虛報利潤炒作股價,製造了中國股市彼時的最大騙局,而民源大廈正是其虛報利潤的主要來源。
後來,瓊民源公司被北京住總重組,股票更名為“中關村”。此後,“中關村”被黃光裕買殼,民源大廈則被置換給北京野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任志強如是說
2月16日,任志強在長微博中進一步回憶稱,在瓊民源公司破產重組時,北京市就與野力公司的母公司達成重組的協定,由野力公司承擔處理破產公司的債務,並接收瓊民源的全部資產,當時已經爛尾的民源大廈歸野力擁有。
隨後在2007年,野力公司與北京市國土部門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契約,不過由於其沒錢繳納幾億元的土地出讓金,出讓契約尚未完成。這也正是潘石屹所屬的境外上市公司在收購之中遇到的法律障礙。
“後來,野力公司提出,合作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先代其在未取得公司實際控制權之前,墊付幾億的土地出讓金並承擔辦理完公司股權轉讓的風險。”任志強續稱,當時潘石屹並沒有接受,但華遠同意了,因此取得了與野力公司的合作權。
任志強續稱:“華遠地產與野力公司簽訂契約的第三天就是土地出讓契約規定的最後繳款期限。不過雙方的合作中包括開發之後一部分建築要作為還建歸野力公司而非全部歸華遠地產。”
與此同時,任志強再次否認向潘石屹輸送利益。
“一個民企將合作權轉讓怎么會變成廉價轉讓了呢?華遠地產再加價轉讓又怎么變成廉價轉讓了呢?是想說野力公司這個民企把私人利益廉價送給國企嗎?更何況華遠地產並非國企!”任志強如此表示。
華遠地產非國企
“當許多人用轉讓國有資產向他人輸送利益的罪名想扣帽子時,卻不知道這並非國有資產,更非扣帽子者所說的全民資產,而其中相當比例是股東們的個人資產,其中也包括管理層與員工共同持股的第二大股東的個人利益。”任志強如是說。
據介紹,2001年之前,華遠地產是與華潤控股的境外資本合資,外方占大股的企業。2002年與華潤分手後二次股份制公司設立時,華遠集團公司控股,經政府批准成立的員工持股公司為第二大股東。吸收合併幸福事業上市公司後,華遠集團公司仍為第一大股東,員工持股公司仍為第二大股東。但只有華遠集團的持股是限售股,其他都為流通股
華遠地產上市公司註冊於湖北潛江,既不歸北京市國資委管,也不歸西城區國資委管。華遠集團公司歸西城區國資委管理。”任志強如是說。

其他觀點

不過,對於任志強的觀點,有部分業內人士有不同的觀點。
“任志強說非華遠集團直接持有的已流通股份已經遠大於華遠集團的國有股份,但華遠集團持股46%,顯然54%並非遠大於46%。”有評論人士稱,而且華遠地產的第二大股東北京京泰投資管理中心和北京首創陽光房地產都是國有法人,與華遠集團均歸屬於國資委管理協調。
與此同時,有人士就質疑,華遠地產前4大股東華遠集團46%(目前44%)、華遠浩利投資10%、北京京泰和北京首創陽光各9%。除了華遠浩利是集團員工股份外,其他三家都是國有法人,國資背景股東至少占64%。
任志強則反駁指出:“公告上明明寫的是華遠集團公司只有44%的股權”、“首創陽光是非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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