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跑道”公益訴訟案

“毒跑道”公益訴訟案

“毒跑道”公益訴訟案,是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劉詩昆幼稚園破壞大氣和土壤環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為由,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後者的案件。2017年2月24日,雙方達成調解協定。根據協定,幼稚園拆除塑膠跑道並鋪上草坪,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目的向原告捐助10萬元。

2018年2月1日,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為“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毒跑道”公益訴訟案
  • 屬性:公益訴訟案件
  • 入選: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 入選時間:2018年2月1日
基本案情,審理過程,社會影響,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底,劉詩昆幼稚園內鋪設了塑膠跑道,但散發著刺激性氣味。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綠色發展基金會)得知該情況,立即向劉詩昆幼稚園發函,要求其採取措施,拆除塑膠跑道,消除對大氣和土壤環境的污染。綠色發展基金會以該幼稚園破壞大氣和土壤環境,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為由,向北京四中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劉詩昆幼稚園承擔拆除該幼稚園內的塑膠跑道、對污染的土壤和大氣環境採取修復或替代性修復措施等責任。

審理過程

2016年7月21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該案,7月22日分別向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朝陽區環境保護局及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就案件受理情況傳送告知書,並於7月27日在《人民法院報》上就該案情況向社會公眾發出公告,公告期30日。
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劉詩昆幼稚園認可確實鋪設了塑膠跑道,在出現問題後於2016年6月就動工拆除了,而且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彌補造成的損害。綠色發展基金會與劉詩昆幼稚園均有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的意願,承辦法官多次主持雙方當事人調解。調解過程中,劉詩昆幼稚園主動拆除塑膠跑道,並鋪上草坪,雙方共同積極推動劉詩昆幼稚園集團公司下屬其他幼稚園拆除塑膠跑道,並已實際執行。
2017年2月24日,經過多方的努力,綠色發展基金會與劉詩昆幼稚園於達成調解協定,內容為:一、被告拆除在該幼稚園內鋪設的塑膠跑道(操場),並鋪上草坪;二、被告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目的向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捐助10萬元。這兩項內容劉詩昆幼稚園均已經執行完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法院於2017年3月2日將調解協定的內容在《人民法院報》上進行了公告,內容如下:
本院於2016年7月21日立案受理(2016)京04民初93號原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被告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稚園公益訴訟環境污染責任糾紛一案。訴訟過程中,原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與被告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稚園在調解過程中推動集團公司其他幼稚園拆除塑膠跑道(操場),並已實際執行,雙方對該事實均認可,當事人達成調解協定。具體內容為:一、被告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稚園拆除在該園內鋪設的塑膠跑道(操場),並鋪上草坪(已執行);二、被告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稚園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目的向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捐助10萬元(已執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間為30日。
公告期滿後未收到任何意見或建議。
2017年4月10日,法院向雙方當事人出具了正式的調解書。同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全國首例“毒跑道”環境公益訴訟案已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因鋪設“毒跑道”被訴的北京市朝陽區劉詩昆萬象新天幼稚園(以下簡稱劉詩昆幼稚園)同意拆除塑膠跑道鋪上草坪,以保護生態環境為目的,向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捐助10萬元。這兩項內容均已執行完畢。

社會影響

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毒跑道”引發的公益訴訟案。辦理此案過程中,法院通過調解一併推動多家案件以外幼稚園拆除了塑膠跑道,及時保護了環境,降低了訴訟成本。在責任承擔上,法院突破過去僅限於被污染環境治理的方式,通過公益捐款這種創新形式讓被告承擔社會責任,使得具有公益性的捐款、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款項以及懲罰性的款項有了專門途徑,在公益訴訟中豐富了承擔環境責任的方式。
2018年2月1日,案件入選“2017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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