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龍式”幹部

“李雲龍式”幹部,即政治可靠、對黨忠誠、能打勝仗、敢抓敢管、敢於碰硬、直來直去、個性鮮明的幹部。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國際形勢變中有憂、國內改革發展任務艱巨的當下,2019新春伊始,一些部門和地方不約而同地發出了大膽使用“李雲龍式”幹部的呼聲,振奮了士氣,引起了共鳴,贏得了廣大幹部民眾的讚許。
育才造士,為國之本。讚許之餘,似乎更應審視和思考:為什麼政治可靠、對黨忠誠、能打勝仗、敢抓敢管、敢於碰硬、直來直去、個性鮮明的“李雲龍式”幹部在一些用人單位難有用武之地?如何才能讓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的好乾部脫穎而出?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把敢不敢扛事、願不願做事、能不能幹事作為識別幹部、評判優劣、獎懲升降的重要標準,把幹部幹了什麼事、幹了多少事、幹的事組織和民眾認不認可作為選拔幹部的根本依據,選拔任用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黨中央及時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但不可否認的是,一些用人單位並未真正貫徹好這種重擔當的用人導向,在如何使用“李雲龍式”幹部上,往往瞻前顧後、謹小慎微、等待觀望,幹事創業的整體氛圍也因之偏於保守。正因如此,就更需要建立崇尚實幹的正向激勵體系,發現和使用好“李雲龍式”幹部。
發現和使用好“李雲龍式”幹部,首先需要各部門各地方主官公忠體國心胸坦蕩,勇於為擔當者擔當,樂於為幹事者撐腰。歷史上,唐太宗曾數次請宰相封德彝舉薦賢能,可是他過了許久也沒有舉薦一個人。太宗責問他,他回答說:不是我不盡心去做,只是當今確實沒有傑出的人才!太宗忍無可忍批評道:古來的聖君難道都是向別的朝代借人才用嗎?作為宰相應當為自己不能識人用人而羞愧,怎么可以冤枉當今一世的人呢!從這一番對話中,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封德彝這個唐初官場上人脈最好的官吏,死後的評價卻極差。實際工作中,一方主官如果不能公忠體國敢於擔當,其麾下必然簇擁一堆太平官、逍遙官、玲瓏官,“李雲龍式”幹部不僅難有用武之地,甚至根本就找不到立錐之地。
發現和使用好“李雲龍式”幹部,需要繼續完善和細化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要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求全責備等觀念,打破隱性台階。十八大以來,相關部門及時修訂完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章制度,為規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但美中不足的是,一些制度規定比較粗放,不夠細化,條例之下缺乏配套的準則指南和解釋說明,不利於指導具體工作。譬如,條例規定“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幹部,可以突破任職資格規定或者越級提拔擔任領導職務”。可由於缺乏實操性強的細則,實踐中絕大多數用人單位不敢用、也不會用這項規定,致使其淪為“休眠條款”“殭屍條款”,客觀上影響了黨的人才事業。
誠如總書記所言,對幹部最大的激勵是正確用人導向。只要我們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最佳化幹部任用生態環境,千千萬萬的“李雲龍式”幹部就會集聚到黨和人民的偉大奮鬥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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