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字戳記

“快”字戳記,1946年12月2日,由山東省郵政管理局特製頒發,專為收寄大宗宣傳品的郵局、郵站使用。凡收寄帶有時間性的較急宣傳品,即在郵件背面加蓋“快”字戳,各轉遞局站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積壓,一定當班發出。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種郵戳對解決發運次序、按時完成運遞任務、開展有效宣傳,起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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