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羅、陸、楊”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羅、陸、楊”事件
  • 時間:1966年5月
  • 對象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
  • 目的:打倒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及軍隊
“彭、羅、陸、楊事件”即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立案的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所謂“陰謀反黨集團”的事件,是林彪集團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製造的陷害、打倒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及軍隊領導人的第一個事件。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了擴大會議,對這四位同志的所謂“錯誤”進行了批判。彭真的所謂“錯誤”,主要是主持制定了《二月提綱》,抵制了對《海瑞罷官》的批判。羅瑞卿的所謂“錯誤”,一是抵制了林彪所宣揚的個人崇拜,二是抵制了林彪的所謂“突出政治”。陸定一的所謂“錯誤”,一是他的夫人嚴慰冰多次寫匿名信,反對林彪、葉群,二是反對林彪的“活學活用”的提法,三是同彭真一起抵制對《海瑞罷官》的批判。楊尚昆的所謂“錯誤”,則完全是無中生有的誣諂。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停止彭真、陸定一、羅瑞卿的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停止楊尚昆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的職務,撤銷彭真的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和市長的職務;撤銷陸定一中央宣傳部部長的職務。8月,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決定,批准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彭、羅、陸、楊四個人的決定。
粉碎“四人幫”後,中共中央於1979年2月、6月,1980年5月、10月分別為彭真、陸定一、羅瑞卿、楊尚昆作出了徹底平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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