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旅遊”及其國際法規制

“可持續旅遊”及其國際法規制

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是20世紀90年代才提出的一個新議題。本文以國際法為視角,探討了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並分析了旅遊業發展和環境的關係。旅遊業首先是一個發展的工具,因為它能促進和帶動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提高外匯收入。

基本介紹

  • 書名:“可持續旅遊”及其國際法規制
  • 作者:顧婷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12-01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作 者:顧婷 著出 版 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ISBN:9787811099126出版時間:2007-12-01版 次:1頁 數:199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國際法

內容簡介

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是20世紀90年代才提出的一個新議題。本文以國際法為視角,探討了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並分析了旅遊業發展和環境的關係。旅遊業首先是一個發展的工具,因為它能促進和帶動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提高外匯收入。同時,它也應當成為一個促進環境保護的工具,因為旅遊業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是良好的生態環境和文化環境,而要做到這一點,旅遊業就必須採取可持續發展的模式。因為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旅遊業才能真正做到促進發展兼顧環保,旅遊業也才能真正成為“綠色行業”和“永續產業”。作為當今世界最大的經濟行業之一,旅遊業應當被納入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它也應當成為全球合作的內容。目前,國際社會已經提出可持續旅遊的概念,也已經建立起有關可持續旅遊發展的初步國際規則。筆者分析了這些以政治性宣言為主體的法律檔案,同時也對現存有關國際公約的內容進行了剖析,從而得出結論,現有法律機制對旅遊業中環境問題的規範,對促進可持續旅遊發展模式的建立,作用是有限的。國際社會應當借鑑已有的地區性公約,制定出專門的全球環境公約來針對這一問題進行規範,這是促進可持續旅遊發展的唯一有效的法律對策。本文同時介紹了致力於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國際組織,介紹了世界各地區在促進可持續旅遊發展方面的努力。同時,還另闢章節專探討了南、北極旅遊熱帶來的環境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法律建議,本文最後分析了我國旅遊環境問題,也提出了相應的法律對策。

作者簡介

顧婷,江蘇鎮江人,現為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蘇州大學法學院講師。先後就讀於蘇州大學、華東改法大學,分別子1997生12和2003年獲得法學學士和碩士學位。曾為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本科生開設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等課程。曾在《華東政法學院學報》、《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等雜誌發表“論世界銀行環境保護法律與政策”、“引渡法利弊得失”等學術論文多篇,參與翻譯《犯罪之形成——人生道路及其轉折點》(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等著作。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含義
第一節 可持續發展概念
一、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提出
二、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內涵
第二節 可持續發展的法律理念
一、可持續發展需要法律的保障
二、可持續發展原則對法律的影響
第二章 可持續發展的旅遊和相應國際規範
第一節 旅遊業中環境問題的提出
一、旅遊業的發展狀況
二、旅遊業與環境保護的關係
第二節 可持續旅遊原則的提出及發展
一、可持續旅遊概念的確立
二、可持續旅遊原則的發展
第三節 現存國際公約對可持續旅遊的規制
一、《生物多樣性公約》
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三、《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生境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四、《國際捕鯨管制公約》
第四節 可持續發展旅遊的地區性促進
一、歐盟
二、亞太地區
三、非洲地區
四、地中海沿岸地區
五、阿爾卑斯山地區
第五節 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國際組織
一、世界旅遊組織(WTO)
二、世界旅遊旅行理事會(WTTC)
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
四、可持續發展委員會(CSD)
第三章 南、北極旅遊升溫伴生的環境問題及其法律對策
第一節 南極旅遊及環境問題
一、南極環境概況
二、南極旅遊的發展及相應的環境問題
三、現存國際規範的相關規定
四、法律建議
第二節 北極旅遊及其法律規範
一、北極的環境概況
二、北極旅遊狀況及其環境問題
三、有關國際法律規範
第四章 我國旅遊業發展中的生態環境問題及法律對策
第一節 我國旅遊業面臨的環境問題
一、我國旅遊業的發展現狀
二、主要的環境問題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
第二節 法律建議
一、倡導可持續發展觀念,將旅遊業納入社會可持續發展總體規劃
二、完善相關法制建設,規範旅遊開發行為
三、嚴格執法,做到有法必依
結語
附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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