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理論助讀

“一國兩制”理論助讀

基本介紹

  • 書名:"一國兩制"理論助讀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頁數:157頁
  • 開本:32
  • 定價:16.00
  • 作者:許崇德
  • 出版日期:2010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02196841
  • 品牌: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作者簡介

許崇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研究員兼學術委員會主任;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名譽主任兼學術委員會;人民大學學院憲政與行政法治中心“一國兩制”理論研究所所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史》等專著以及主編《港澳基本法教程》等著作共57種,發表《鄧小平理論永放光芒》、《與時俱進、治國安邦》、《香港基本法實施十年回顧》、《祖國統一大業六十年進程》等文章322篇。

圖書目錄


編者的話
一、 什麼是“一國兩制”
(一) 關於“一國兩制”的經典性定義
(二) 對“一國兩制”的多視角認識

二、 “一國兩制”在憲法和基本法中的體現
(一) 憲法是“一國兩制”的最高法律依據
(二) 從聯合聲明到基本法
(三) 基本法的法律地位
(四) 基本法的法律效力
(五) 基本法保障國家的統一和尊嚴
(六) 基本法保障“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七) 基本法保障港澳居民的基本權利
(八) 基本法是國家授權法
(九) 基本法的重大意義

三、 體現“一國兩制”的其他法律檔案
(一) 駐軍法
(二) 籌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三)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和解釋

四、 “一國兩制”在各個領域的體現
(一) “一國兩制”在經濟領域的體現
(二) “一國兩制”在法律領域的體現
(三) “一國兩制”在政治領域的體現
(四) “一國兩制”在教育、文化領域的體現

五、 在愛國的前提下發展民主
(一) 愛國是“一國兩制”的思想政治基礎
(二) 愛國是中國歷史的優良傳統
(三) 愛國呼喚人民的憂患傳統
(四) “民主”是殖民主義者“軟”的一手
(五) 民主不應成為對抗祖國的武器
(六) 什麼是民主
(七) 選舉是民主的形式之一
(八) 中央一貫支持正當的民主要求
六、 與本書相關的著述目錄備考
附錄
(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簽名
(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委員會員簽名

文摘

四、基本法的法律效力
基本法的法律效力同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是兩個密不可分的問題。前已述及: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是中國的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系中,其地位和效力公低於憲法。這是首先必須認識清楚的。其次,基本法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制定的一般的法律在法的效力上是等同的,也就是說,基本法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制定的一般的法律二者所制定的機關雖然不同,但法律效力並無差別。它們的效力是同等。第三,法律(包括基本法律)的效力高於國家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當然亦高於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選條例,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總而言之,行政法規也罷,地方性法規也罷,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規章等等,都不能同法律(包括基本法律)相牴觸。再重複說一遍:因為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代表十三億人民意志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所以,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法律效力僅僅次於憲法,而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以及規章等一切規範性檔案。至於香港基本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這就沒有必要贅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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