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借字

義借字包括兩類,一類是同音借字,一類是轉義借字。

假借字的一種
,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有聯繫,即通常所謂的引申關係。
前者如“難”,本義為一鳥名,借為難易之“難”;“莫 ”,本義為朝暮之“暮”,借為表虛詞之“莫”;其它如“辟、孰、汝、而”等。後者如“令”,本義為命令,借為(今言“引申”)縣令之“令”;“褊”,本義 為“衣小”,借為(引申為)狹小之稱;其它如“因”(茵席—因憑)、“字”(育子—文字)等。許氏以“令、長”為例說假借,顯然是把詞義引申而未分化之“ 共字”亦視為“假借”。這在語文學時代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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