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成立於1984年11月,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主任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兼任。

基本介紹

機構簡介,機構設立,主要任務,主要職能,組織機構,人員情況,複審委領導,

機構簡介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成立於1984年11月,當時全稱為中國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為中國專利局內設機構。此後,隨著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以及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修改,專利複審委員會經歷了兩次更名:1998年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2001年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2003年底,經批准,專利複審委員會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事業單位。

機構設立

依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專利複審委員會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主任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兼任(現為申長雨)。
委員會標誌委員會標誌

主要任務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複審請求和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審查,作出決定。複審請求人或者無效宣告請求人、專利權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主要職能

對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專利申請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決定提出的複審請求進行審查。
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件進行審查 。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作為行政訴訟被告的應訴工作。
參加專利、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確權和侵權技術判定的研究工作。
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專利的部門委託,對專利確權和專利侵權案件的處理提供諮詢意見。

組織機構

專利複審委員會下設2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信息化處、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立案及流程管理處、研究處、審查業務協調處、機械申訴一處、機械申訴二處、電學申訴一處、電學申訴二處、通信申訴一處、通信申訴二處、醫藥生物申訴一處、醫藥生物申訴二處、化學申訴一處、化學申訴二處、光電技術申訴一處、光電技術申訴二處、材料工程申訴一處、材料工程申訴二處、外觀設計申訴處、行政訴訟處。專利複審委員會―― 辦公室
組織機構圖組織機構圖
工作負責: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預決算編報、計畫管理和執行;負責規章制度制定、信訪、檔案收發工作;負責財務、資產和房產的管理、物資採購消防、安全保衛、交通安全等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網站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編制15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人事教育處
工作負責: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公務員招錄、幹部考核晉升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勞資、培訓、檔案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編制6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立案及流程管理處
工作負責:
負責複審、無效案件的立案及流程管理工作;參與自動化系統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編制12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研究處
工作負責: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學術研究計畫的制定;負責複審無效案件審查標準及相關管理辦法的制定;負責審查業務研究、審查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業務書籍編寫工作;參與四聯動工作;參與案件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編制6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審查業務協調處
工作負責:
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中長期規劃的研究和制定;負責專利複審委員會審查業務政策的制定;負責業務協調、審查資源的調配工作;負責複審、無效案件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宣傳工作;參與案件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編制6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機械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機械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電學申訴一處
工作負責:
負責半導體、元器件和電力等領域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駁回複審案件和專有權撤銷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3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電學申訴二處
工作負責:
負責計算機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3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通信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通信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醫藥生物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醫藥生物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化學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化學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光電技術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光電技術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材料工程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材料工程領域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其他領域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4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外觀設計申訴處
工作負責:
負責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複審案件以及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請求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員:該處處級領導職數3名。
專利複審委員會―― 行政訴訟處
工作負責:
行政訴訟處負責審查決定的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參與複審和無效案件的審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情況

專利複審委員會由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具有三年以上審查經驗的優秀審查員組成。其中約60%的審查員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且過半數具有法律和理工科雙重學歷背景。專利複審委員會的人員隊伍近年來不斷發展,截至2009年底,已有正式編制人員294人,另有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地方知識產權局和地方法院等單位的多名業務骨幹、領導來學習交流、掛職鍛鍊。

複審委領導

專利複審委員會主任 田力普(兼任)
個人簡介:
中共黨員,漢族,1953年10月出生,河北省安國人,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畢業,理學碩士,研究員。198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原中國專利局工作。歷任專利複審委員會副處級、正處級專職複審委員、副主任,專利局電學審查部副部長。其間,在德國馬普專利法研究所做訪問學者,在歐洲專利局德國專利局、德國聯邦專利法院等機構從事專利制度學習和研究工作。1998年3月至今,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歷任專利局自動化部副部長、部長;2001年3月至2005年6月任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2005年6月至今任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黨組書記。
專利複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 張茂於
個人簡介:
中共黨員,漢族,1965年4月出生,山東省聊城人,電子工業部北京真空電子技術研究所畢業,工學碩士。1987年12月至1998年9月,在原中國專利局工作,任專利複審委員會電學申訴室副主任。1998年9月至今,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歷任專利複審委員會電學申訴處副處長、處長、專利複審委員會研究處處長、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副部長、部長;2009年6月至今任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委員。
主管工作:
主持複審委員會全面工作;負責領導幹部管理、計畫規劃制定、整體工作運行監督、對外合作與社會服務;分管研究處、協調處。
主任助理白劍鋒:參與行政管理、政策協調;協助處理研究處、協調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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