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傳文學

口傳文學,以口相傳的文學之總稱。區別於用文字記錄的文學。由於不是用文字,而是用語言創作,而且以口相傳,因此在流傳過程中不斷地發生變化,在這種變化的累積之中,個別作品才存在,因此又叫做《口承文學》、《流動文學》、《漂泊文學》、《口碑文學》。口傳文學的主要體裁有“說話”(即故事)、民謠、巫歌、盤騷里、民俗劇、諺語、謎語等。口傳文學的特徵,一是口頭創作。因此, 不是口頭創作,而是用文學表現的,就不能屬於口傳文學的範疇。不過,生動地保留口頭文學的特點,用文字採錄的,亦承認其為口傳文學。二是必須是“口演”的作品,即用嘴講給人們聽,因此必然帶有聲音變化、表情、手勢、身體的動作等輔助方式。三是共同創作。口傳文學,追本溯源,實際上是某一個人的創作,但是因其口頭傳播,最終帶有集團的共同意志,如其所表現的內容、所關心的問題、興趣等都是大眾共同所希望的或喜歡的。四是形式和內容單純,而且具普遍性。為了獲得流傳的生命力,就必須具有容易記憶、容易理解,而且能夠滿足這一集團的共同的要求。口傳文學是從文字發明以前開始就存在,它是國文學的根源與基礎, 是廣大民眾所創作並發展起來的基層文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