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es

gentes

Gentes是英語名詞,為gens的複數形式,音標為英/ˈdʒɛntiːz/、美/ˈdʒɛntiːz/,譯為“氏族”,常用於描述原始社會中基於血緣或地域形成的社群組織,多見於人類學、歷史學領域。其詞源可追溯至拉丁語,在古羅馬指父系血緣群體,具有共同姓氏及信仰。

該詞在宗教文獻中具有特定含義,如天主教《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d Gentes)及史威登堡著作中特指“非基督徒”群體。法律領域構成“jus inter gentes”(國家間法)等術語。流行文化中,《星際大戰》設定將其作為虛構種族烏格瑙特人的起源星球名。語言學上,其雙語例句多用於闡釋氏族社會的權利體系與祭祀傳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氏族
  • 外文名:gentes
  • 詞性:名詞
  • 發音:['dʒɛntiz]
  • 釋義:氏族(gens的複數)
發展歷程,套用,影響,短語搭配,雙語例句,

發展歷程

從“ius gentium”到“ius inter gentes”的術語變化,反映了歐洲中世紀法律向近代萬民法概念的轉變過程。
邊沁批評“萬民法”術語的含混性,認為“jus gentium”可能是“jus inter gentes”的誤稱,並創造了“國際法”一詞,該術語在19世紀逐漸被廣泛接受。
在宗教語境中,“gentes”用於“萬民的傳教使命 (missio ad gentes)”等表述,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憲章《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d gentes)於1965年頒布。

套用

在天主教文獻中,“gentes”是一個重要概念。例如,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頒布的《教會傳教工作法令》(Ad Gentes,1965年)使用了此詞。2018年普世傳教節文告中提及的“missio ad gentes”(向萬民傳教)也使用了此詞,特指福音未到達或未廣泛接受的人群與地區。
國際法領域,“gentes”同樣具有歷史意義。其拉丁語短語“ius gentium”(萬民法)指代各民族共通的法律。隨著近代民族國家體系的形成,其概念逐漸演變為“ius inter gentes”(國家間法)。瑞士法學家瓦特爾(Emer de Vattel)於1758年出版的著作《萬民法》(Le Droit des gens)即探討此領域。直至1789年,英國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批評“ius gentium”一詞的模糊性,並創造了“international law”(國際法)這一現代術語取而代之。

影響

在法學領域,“gentes”的概念影響了國際法術語的演變,例如從“ius gentium”(萬民法)到“ius inter gentes”(國家間法)的轉變。邊沁因批評“萬民法”術語的含混性,於1789年創造了“國際法”一詞,該術語在19世紀逐漸被廣泛接受。

短語搭配

A Gentes 標籤
Ad Gentes 教會傳教工作法令 ; 向萬民
Gentes A 名稱
Michael Gentes 標籤
Craig Gentes 標籤
Gentes Craig 名稱
Ad gentes divinitus 教會傳教工作法令
jus inter gentes 國家間法
missio ad gentes 使命 ; 傳教團 ; 向萬民傳教

雙語例句

The humbler gentes had their common rites .
卑微的氏族有其共同儀典。
In this manner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everal gentes were consulted and preserved.
各個氏族的權利和利益通過這種方式來協商而得以維持。
In Attica there were four tribes, each consisting of three phratries, each phratry numbering thirty gentes.
在阿提卡,共有四個部落,每個部落有三個胞族,每個胞族有三十個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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