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因素(一般智力因素)是心理學中用於解釋不同認知任務表現差異的核心概念,由英國心理學家查爾斯·斯皮爾曼於20世紀初提出。斯皮爾曼基於因素分析提出智力二因素論,認為g因素是所有智力活動的共同基礎,而特殊因素(s因素)僅與特定任務相關。後續研究表明,g因素可解釋40%至50%的認知測試表現差異,具有高度可遺傳性,並與大腦結構相關。英國心理學家卡特爾將其分為流體智力與晶體智力,瑟斯頓則提出智力多因素論,進一步拓展了g因素的研究維度。
基本介紹
- 提出者:查爾斯·斯皮爾曼
- 提出時間:20世紀初
- 相關理論:智力二因素論
- 測試差異:40%-50%
- 影響因素:遺傳因素
- 研究領域:心理測量學
理論提出
理論發展
- 流體與晶體智力:卡特爾將g因素分為流體智力(處理新問題的能力,隨生理變化)和晶體智力(知識經驗積累,持續發展);
- 多因素論:瑟斯頓提出智力由7種基本能力構成,但研究發現這些能力仍與g因素存在關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