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

OTT

OTT 是“Over The Top”的縮寫,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向用戶提供各種套用服務。這種套用和目前運營商所提供的通信業務不同,它僅利用運營商的網路,而服務由運營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典型的OTT業務有網際網路電視業務,蘋果套用商店等。

這個辭彙來源於籃球等體育運動,是“過頂傳球”之意,指的是籃球運動員(player)在他們頭上來回傳送而達到目的地

網際網路企業利用電信運營商的寬頻網路發展自己的業務,如國外的谷歌、蘋果、SkypeNetflix、國內的QQ等。Netflix網路視頻以及各種移動套用商店裡的套用都是OTT。不少OTT服務商直接面向用戶提供服務和計費,使運營商淪為單純的“傳輸管道”,根本無法觸及管道中傳輸的巨大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際網路電視
  • 外文名:Over The Top
  • 簡稱:OTT
  • 套用:通信行業
  • 來源:體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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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OTT業務越來越多的深入的日常套用中,但是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OTT,因為大家都還是在單打獨鬥,沒有聯合沒有統一。廣電的機頂盒和電信的IPTV其實是一個道理,提供基於網路的直播和點播業務,但是僅僅能在電視進行顯示。而網際網路企業的內容大多在伺服器上,通過網際網路傳送,所以可以實現筆記本、PAD、電腦的顯示。這些應該都是OTT的雛形,未來的OTT業務應該是能夠進行視頻同步,視頻、圖片、文字同步,相當於我所有的操作可以在PAD上完成,也可以在電腦上完成,也可以在電視上完成。這有點像協同工具,每個人都可以進行更改。
再來說說OTT業務發展起來,各家利弊所在。網際網路公司有很多的視頻源都是非合法渠道的,未來監管起來了,面臨的問題是致命的。無法將眾多的資源用於電視等,如果引進節目源,政策上先不說,成本也是不低的。但是網際網路公司也是有優勢的,因為他是最靠近用戶的,用戶的所有行為,網際網路公司都有LOG記錄。
再來說說電信企業,電信企業抓住了用戶的計費,認證,他也有節目源合法引進的渠道,只是渠道太少,而且面臨眾多格式的媒體流,需要加大終端能力支撐各種格式的媒體源。並且他不是直接面臨用戶,用戶的很多與業務有關的行為他不知道,他知道的只能是網路情況。
再說廣電,廣電的節目內容源是非常豐富的。但他和電信企業面臨同樣的問題,並且他還有個劣勢,他沒有行動網路,這在手機橫行的今天,是個致命弱點。他的互動性很有限。
所以總的說來,對於電信企業這樣以寬頻網際網路起家的全業務運營商在瓜分OTT業務蛋糕中是很占優勢的,但是還是要看企業的總體運營策略,既要合作也要競爭,懂得雙贏,最終才會贏得市場的認可。

套用

套用商店是典型OTT套用,蘋果開通AppStore後,Google開通了Google Play諾基亞、微軟等以及一些運營商均開通了自己的套用商店,套用商店得到迅速普及,是移動網際網路最重要的發展趨勢。套用商店最大的特點是開放性,一些原來由基礎運營商、增值運營商提供的業務現在開始在套用商店提供,對原有的電信行業商業模式形成了重大影響,也對行業監管帶來了挑戰和競爭。 
轉屏功能是OTT的重要功能之一,現今的轉屏技術包括DLNA、AirPlay、Miracast和一些私有轉屏協定,轉屏功能在家庭娛樂、商務辦公等領域有著及其廣泛的套用前景。DLNA全稱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索尼、英特爾、微軟、谷歌等發起成立,旨在解決智慧型設備的互聯互通,使數字媒體文檔可以隨意地在不同設備間傳輸、共享。AirPlay是由蘋果公司開發的無線共享協定,通過AirPlay技術可以方便地在不同的iOS設備間無線傳輸文檔。Miracast是由Wi-FiAlliance發起的無線傳輸協定,Miracast用戶可以盡情在大屏電視上瀏覽智慧型手機拍下的照片,通過會議室投影儀實時共享筆記本螢幕,或者在平板電腦上收看家庭網路電視機頂盒的直播節目。
許多公司都在進行OTT轉屏功能的研發,良好的轉屏體驗不僅需要硬體的支持,同時需要手機端、OTT和智慧型電視端的套用軟體支持,ShowKey 是轉屏器行業的建立者及第一品牌。ShowKey 像一把神奇開啟智慧型電視功能的鑰匙,插到任何一台擁有HDMI接口的電視機或投影儀等大螢幕終端上,3步簡單直連,把家裡的普通高畫質電視機輕鬆變成高清智慧型電視;也像一把開啟螢幕的萬能鑰匙,可以把手機(無論安卓系統還是蘋果IOS系統)上的視頻、照片、音樂播放的螢幕通過WIFI或者AP模式轉屏到電視螢幕上,在轉屏的同時,手機正常接聽電話、傳送簡訊及娛樂功能都不受影響。使用上也可以通過遙控器或MINI USB滑鼠遙控,使你在家看電視充分享受“無限控”。ShowKey同時也擁有“豐富內涵”,影視內容資源網路開放抓取,內容豐富,更新最快,與時下網路或影院諮詢基本同步。
WiPlugWiPlug
OTT同時也是國際網際網路運營商對網際網路電視機頂盒業務的“暱稱”,其本質是利用統一的內容管理與分發平台,通過開放的網際網路,向智慧型機頂盒提供高清的視頻、遊戲和套用,是全球性的“雲電視”技術系統架構,例如將通過網際網路傳輸的視頻節目傳輸到TV上,終端可以是電視機、電腦、機頂盒、PAD、智慧型手機等等。
OTT典型產品舉例:網際網路的各種視頻可以通過一個名為WiPlug產品推到電視機上顯示出來。這種情況下,用戶即可自己通過手機來控制自己電視機螢幕上播放的內容了。據統計,國內電視機的開機率呈現出逐年下降的態勢,但是在電腦上和pad上看視頻的體驗不如靠在沙發上看電視舒服。因此,WiPlug就是應市場需求而出現的一款產品,並且同類產品會在近段時間內出現爆發性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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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明白了微信等OTT業務將“革掉自己的命”後,三大運營商終於開始醒悟過來,開始向微信等OTT業務討個說法,直指OTT企業對傳統電信運營商的擠壓非常明顯,並以網路電話來形容OTT業務利用電信運營商的網路開通免費語音和視頻服務,造成簡訊、彩信、視頻等業務的大量流失。很顯然,兩大陣營已到了攤牌的地步。2013年8月8日廣東聯通與騰訊聯合發布了世界上第一款由運營商深度定製的OTT資費卡——微信沃卡。
2017年9月22日,由電科技主辦的《2017中國OTT大屏行銷領袖峰會》在北京永泰福朋喜來登酒店舉辦。
2017年OTT廣告收入實現23億元,同比增長130%,其中貼片16億,同比增長70%,開機4.6億,同比增長20%,其他2.4億,同比增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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