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空域

B類空域,是依據航空器飛行規則和性能要求、空域環境、空管服務內容等要素,劃分的空域。B類空域為管制空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B類空域
  • 範圍:民用運輸機場上空
發展歷史,地域及範圍,服務內容,飛行要求,

發展歷史

2023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國家空域基礎分類方法》。將空域劃分為A、B、C、D、E、G、W等7類,其中,A、B、C、D、E類為管制空域,G、W類為非管制空域。

地域及範圍

B類空域劃設地域及範圍:劃設在民用運輸機場上空。
(1)民用三跑道(含)以上機場,通常劃設半徑20千米、40千米、60千米的3環階梯結構,高度分別為跑道道面—機場標高900米(含)、機場標高900米—機場標高1800米(含)、機場標高1800米—標準氣壓高度6000米。
(2)民用雙跑道機場,通常劃設半徑15千米、30千米的2環階梯結構,高度分別為跑道道面—機場標高600米(含)、機場標高600米—機場標高3600米(含),頂層最高至A類空域下限。
(3)民用單跑道機場,通常劃設半徑12千米、跑道道面—機場標高600米(含)的單環結構。

服務內容

為所有飛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並配備間隔。

飛行要求

①允許儀表和目視飛行;②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門之間必須保持持續雙向無線電通信;③航空器必須安裝二次雷達應答機(同等性能的監視設備);④飛行計畫經過審批,航空器進入前須獲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門許可;⑤航空器駕駛員應具備儀表或目視飛行能力及相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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