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2013年4月25日上午7點多鐘,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一期13棟發生一起惡性家暴事件,丈夫吉星鵬凌晨4點多回家,渾身酒氣,和妻子祁可欣發生衝突,妻子被砍了二十多刀,經搶救無效死亡。2013年9月,涉嫌殺妻的吉星鵬已羈押在看守所

2013年11月4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庭審理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中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鵬已抗訴,該判決尚未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5南京富二代殺妻案
  • 時間:2013年4月25日
  • 地點南京市
  • 嫌犯:吉星鵬
案發背景,案件進展,批准逮捕,案件審理,公開宣判,二次判刑,案件評論,

案發背景

2012年開始,兩人就有“冷戰”
在結婚前,吉星鵬就對祁可欣動過手。有一次,他把小祁的鼻子打出了血,後來還去了醫院。還有一次,小祁的手臂被他劃傷,後來也去醫院縫了針。在爭爭吵吵中,兩人關係有了裂痕。婚後,有時吵完架,小祁就會回娘家住幾天,日子就這么分分合合地過著。吉某也承認,自己並不是第一次對妻子動手,他曾刷過妻子的嘴巴,還打過頭,小祁也報過警。以前,他們經常一起外出吃飯,可從2012年8月開始,他們一起出門的次數少了。
南京西堤國際富二代吉星鵬殺死妻子祁可欣案南京西堤國際富二代吉星鵬殺死妻子祁可欣案
吉某曾懷疑孩子身份,案發後鑑定為親生
2013年1月4日,小祁生下了女兒。而這個孩子在娘胎中就遇到了坎坷。據吉某家人介紹,2012年8月份,也就是小祁懷孕3個多月時,吉某聽到關於妻子的一些風言風語,懷疑小祁肚子裡的孩子不是自己的。2012年8月4日,吉某突然來到岳母家,指責小祁對自己不忠,並提出要做親子鑑定。
當時吉某父母堅決不肯做親子鑑定,擔心傷害到寶寶。同時,吉家也說相信小祁不會做這種事。但祁家人堅決要做親子鑑定,後來通知吉某到醫院抽血。可約好的抽血時間到了,他卻跑了,這件事後來就不了了之。直到兇案發生後,警方做了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確是吉某親生女兒。
曾提出離婚並分居,寶寶百日宴後又和好
2013年4月7日,小祁母親到吉家,看到女兒心情不好,眼淚汪汪的。“女兒跟我講,她實在受不了,要跟他離婚。”女兒說,前一天,吉某又對她動了手,拽著她的頭髮把她拖到地上,還用腳踩她的手。當時,小祁母親氣得把女兒帶回了自己家,並支持女兒離婚。
如果小兩口離婚,也許就不會發生半個多月後的悲劇。但到了2013年4月13日,寶寶要過百日,由於雙方家人都事先請了親友,顧及面子,就像什麼事也沒發生一樣,參加了宴席。當晚,小祁送幾個朋友,她母親先回家了。後來小祁打電話給媽媽說她回自己家了。後來祁家才知道,女兒禁不住吉某的勸說留了下來,第二天,小祁隨著婆婆一起到吉家的店面上班,直到事發前一天。
爭吵驚動父母,刀砍妻子
吉某回憶稱,案發前一晚,他和高中同學在酒吧里喝酒,大約喝了半斤洋酒,直到凌晨1點才結束。隨後,他又被朋友喊去KTV,一直玩到凌晨3點左右。其間,他又喝了七八聽啤酒。
媒體報導媒體報導
離開KTV,他又和朋友去吃了宵夜,他喝了五六瓶啤酒後,才回到家中。吉某坦言,自己當晚確實醉了,甚至記不清自己前後拿了幾把刀。不過,之所以他當時情緒一度失控,也和當晚聽到的一些關於妻子的“風言風語”有關。當時,吉某相當生氣,回到家時,心中的怒火依然沒有消退。
吉某走進臥室後,想讓妻子來說說這些事。可兩人發生了爭吵,聲響驚動了父母,吉某不想讓父母知道,於是用刀向妻子身上砍去。小祁身材嬌小,自然不是他的對手,幾乎沒有反抗的能力。吉某的父母破門而入,看到媳婦渾身是血,嚇壞了,趕緊出門向鄰居呼救,並報了警。後經鑑定,小祁因頭胸腹部被砍,導致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而死。

案件進展

批准逮捕

事發當天民警到現場,吉某當即被帶走。警方已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捕吉某。2013年5月9日,“西堤國際小區富二代殺妻案”嫌疑人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建鄴檢方批准逮捕。

案件審理

吉某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
南京建鄴區富二代吉某涉嫌故意殺死妻子一案,已移交到南京市中院。中院刑庭將開審此案。案件中涉及到此前雙方均未對外公布的一些隱私,所以吉某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法院經過調查後,已初步同意了吉某的申請。
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家屬拉橫幅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家屬拉橫幅
家人法院門口拉橫幅
2013年11月4日,庭審還沒開始,等候在法庭外的祁某的家人拉起了大橫幅,橫幅上寫著“殘忍殺妻,不死天理難容”。祁某的表妹懷抱著祁某的遺相。
行兇者當庭翻供
此前公安機關偵查的資料顯示,2013年4月25日上午7點左右,被告吉某喝得醉醺醺回家後,他直接到廚房拿了菜刀才到臥室。到了臥室後,發現被告吉某妻子小祁正在玩手機,就直接找她對質喝酒時聽說的那些事,兩人因此起糾紛,被告吉某用菜刀和水果刀對小祁多次砍殺,導致她死亡。而被告吉某母親到臥室制止他後,被告吉某趁母親離開臥室,又關門對小祁進行了傷害。
“我記得是她先到廚房去拿的菜刀,看到她拿刀了,我就過去把菜刀奪過來了,我家廚房刀架上有還幾把刀,我就把其他刀也一起拿了。”在法庭上,吉某推翻了他以前的供述。
而從檢察官提供的證據顯示,吉某傷害他妻子時,用了4把刀,被告吉某妻子身上傷口多達60多處,而且頭部和胸部以及腹部,傷口都很深。最終因大出血而死亡。而對自己到底砍了多少刀,吉某稱他當時是醉酒狀態,確實記不清了。不過,被告吉某強調,被告吉某母親制止他後,他得知父親已報警了,就再也沒有繼續傷害妻子。
受害者家庭賠償申請
2013年11月4日,在法庭上,小祁的父母除了堅持要求判處吉某死刑立即執行外,還提出了57萬元的賠償。而對這筆賠償,吉某稱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同時,他還稱如果有可能,他會盡全力撫養年幼的女兒和扶養妻子的父母以及自己的父母。另外,吉家和祁家都想撫養無辜的孩子。因擔心孩子的撫養權得不到保障,小祁的父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爭取外孫女的撫養權。
法庭審理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公開宣判

2014年4月18日下午3點,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吉星鵬限制減刑;吉星鵬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交通費人民幣二千元。

二次判刑

2017年11月下旬,南京中院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判處吉星鵬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吉星鵬已抗訴,該判決尚未生效。

案件評論

許昔龍:吉星鵬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過程中,對於吉星鵬是否構成自首應該是一大看點,自首與否,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吉星鵬的生或死。據中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法發〔2010〕60號),明確了“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應視為自動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強調:要堅持最高質量標準,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司法實踐中,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案發後真誠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一般慎用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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