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自然災害

2021年全國自然災害是由應急管理部於2022年1月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全國自然災害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
  • 發布時間:2022年1月
報告總結,災害特點,

報告總結

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1.07億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867人,緊急轉移安置573.8萬人次;倒塌房屋16.2萬間,不同程度損壞198.1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11739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340.2億元。
應急管理部指出,2021年,我國自然災害形勢複雜嚴峻,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多發,自然災害以洪澇、風雹、乾旱、颱風、地震、地質災害、低溫冷凍和雪災為主,沙塵暴、森林草原火災和海洋災害等也有不同程度發生。

災害特點

一、災害階段性區域性特徵明顯,全年呈現“上輕下重、南輕北重”態勢
上半年,雲南漾濞6.4級地震和青海瑪多7.4級地震相繼發生,江蘇、湖北等地龍捲風災害突發,東北地區局地遭遇罕見汛情,災情總體偏輕。下半年,河南、四川、山西、河北、湖北、陝西等地相繼遭受嚴重暴雨洪澇災害,四川瀘縣發生6.0級地震,四川天全縣發生嚴重山洪土石流災害,山西、陝西、河南等地發生罕見秋汛,華北、東北等北方大部極端寒潮引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半年災情總體偏重,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倒塌房屋數量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占全年總損失的82%、92%和88%。北方災情明顯重於南方,特別是河南、陝西、山西等省災情較常年明顯偏重。
二、極端性強降雨過程頻發,華北、西北地區洪澇災害歷史罕見
2021年,我國共發生42次強降雨過程,面降水量659毫米,較常年偏多6%。東北地區西部南部、華北大部、黃淮大部、西北地區東南部等地部分地區較常年偏多3成至1倍。主汛期極端暴雨強度大,致災性強。全國主要江河徑流量總體偏多,主要江河共發生12次編號洪水,北方河流洪水多發頻發、量級大。7月份出現4次特強降雨過程,其中,7月17日–23日,河南省遭遇歷史罕見特大暴雨,引發特大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範圍廣、人員傷亡多、災害損失重。7月中下旬至8月,山西晉城、湖北隨縣、陝西藍田等地出現極端強降雨,引發嚴重城市內澇、山洪和地質災害。9月–10月,長江上游和漢江、黃河中下游、海河南系等流域相繼發生罕見秋汛,山西、陝西、河南等地受災區域與主汛期洪澇災區重疊,加重了災害影響。全年洪澇災害共造成5901萬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590人,倒塌房屋15.2萬間,直接經濟損失2458.9億元。此外,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4772起,主要集中在5月–9月,以中小型滑坡和崩塌災害為主,中南地區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最多,西南地區地質災害損失最重。
三、龍捲風等強對流天氣突發,風雹災害點多面廣
2021年,我國共出現47次區域性強對流天氣過程,與近三年均值基本持平,具有影響範圍廣、北方多於常年、極端性強等特點。從時間上看,4月中旬前,強對流天氣一直偏少偏弱,首次大範圍強對流天氣過程出現在3月底,發生時間較常年偏晚15天;4月中旬後,強對流天氣顯著增多,主要集中在江南北部、江漢、江淮、華北、黃淮、東北等地。從範圍上看,全國1363個縣(市、區)遭受風雹災害影響,是影響範圍最廣的災種,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山東、陝西、新疆等地受災較重。從強度上看,極端大風和龍捲風等強對流天氣明顯偏多,江蘇、湖北、內蒙古等地相繼遭受極端強對流天氣並引發罕見龍捲風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全國旱情總體偏輕,局地發生階段性旱情
2021年,全國乾旱災害呈階段性發生,主要表現為南方地區冬春連旱、西北地區夏旱和廣東秋冬連旱。年初,雲南以及江南、華南等地出現較重旱情。2月中旬旱區出現明顯降水,江南、華南氣象乾旱解除,雲南大部旱情緩和。3月–4月雲南、江南南部、華南等地氣象乾旱再次發展。5月南方地區幾次較強降雨過程明顯改善土壤墒情,大部旱情解除。7月–8月西北地區東部發生較重旱情,後期該地區降水過程多,旱情緩解。9月華南地區出現旱情,10月颱風“獅子山”、“圓規”相繼影響華南地區,12月颱風“雷伊”再次帶來降雨,一定程度緩和了廣東等地旱情。總的看,2021年全國乾旱災情明顯偏輕,造成山西、陝西、甘肅、雲南、內蒙古、寧夏等24省(區、市)2068.9萬人次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3426.2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00.9億元。
五、颱風登入數量偏少,“煙花”颱風對華東地區造成較大影響
2021年,西北太平洋(601099)和南海共有22個颱風生成,其中,有5個颱風在我國登入,比多年平均偏少2個。7月20日,第7號颱風“查帕卡”登入廣東,是2021年首個登入我國的颱風,較常年初台登入時間偏晚一個多月,影響廣東、廣西和海南等省(區)。7月25日、26日,第6號颱風“煙花”先後在浙江舟山和平湖登入,風力強,雨量大,持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造成浙江、上海、江蘇等8省(區、市)482萬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132億元,是2021年造成損失最重的颱風。全年共有7個颱風影響南海海域及海南,其中10月第17號颱風“獅子山”、第18號颱風 “圓規”相繼登入海南,降雨重疊致局地災情較重。12月下旬超強颱風“雷伊”影響南海海域。總的看,全年颱風災害損失為近5年最低,受災人次、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分別下降61%、95%和72%。
六、地震活動強度增強,西部地區發生多起強震
2021年,我國大陸地區共發生5級以上地震20次,主要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雲南、四川等西部地區。3月19日西藏比如縣發生6.1級地震,造成2萬餘間房屋損壞,直接經濟損失4.8億元。3月24日新疆拜城5.4級地震造成3人死亡。5月21日雲南漾濞6.4級地震造成16.5萬人受災,3人死亡,交通、道路、市政、教育等設施受損。5月22日青海瑪多7.4級地震造成11.3萬人受災,部分道路、橋樑等基礎設施損毀。9月16日四川瀘縣6.0級地震造成3人死亡,大量房屋受損。全年地震災害共造成14省(區、市)58.5萬人受災,9人死亡,6.4萬間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直接經濟損失106.5億元。
七、寒潮天氣集中年初年末,東北局地雪災較重
2021年,共有10次寒潮天氣過程影響我國,次數較常年明顯偏多,1月份和11月份災情相對較重。1月上中旬,我國中東部地區相繼出現2次寒潮天氣,具有低溫極端性顯著、大風持續時間長等特點,給農業生產特別是抗凍能力較弱的經濟作物帶來較大損失。11月–12月,我國先後經歷6次寒潮天氣過程,區域疊加累積效應明顯,尤其是11月4日–9日寒潮天氣為2021年最強,具有降溫幅度大、雨雪範圍廣、極端性強等特點,華北、東北等地普降暴雪或大暴雪,局地出現特大暴雪,造成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9省(區、市)受災,直接經濟損失69.4億元。總的看,全年低溫冷凍和雪災災情較常年偏輕,共造成327.4萬人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378.6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133.1億元。
八、森林草原火災總體平穩,時空分布相對集中
2021年,全國發生森林火災616起,未發生重大以上火災,受害森林面積約4292公頃;發生草原火災18起,受害面積4170公頃。與近五年均值相比,森林草原火災發生起數、受害面積和造成傷亡人數均降幅較大。從時間上看,森林火災主要集中在1月–4月,總計506起,占全年森林火災的82%;草原火災主要發生在1月–5月,總計13起,占比72%;從區域上看,廣東、廣西、湖南、雲南、福建等省(區)森林火災較多,內蒙古、青海草原火災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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