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於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舉行。

2016年10月14日,教育部考試中心正式發布《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較之往年,2017年高考大綱對多門科目的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和修改,例如將“漢語文”科目更名為“漢語”,將語文科目中的“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均調整為必考內容,刪去了數學科目中的“4-1:幾何證明選講”的選考模組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 外文名:The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of 2017
  • 簡稱:2017年高考
  • 時間: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試卷選用,時間安排,高考大綱,報名資格,報名辦法,報名時間,

試卷選用

全國I卷(全國乙卷):河南、河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廣東、福建、山東(註:2017年山東省僅英語、綜合兩科使用全國卷,語文、數學兩科仍自主命題)
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II卷(全國甲卷):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青海、西藏、陝西、重慶、海南(註:2017年海南省僅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使用全國卷,物理/政治、化學/歷史、生物/地理三科仍使用教育部為其單獨命題的分科試卷)
全國III卷(全國丙卷):貴州、廣西、雲南、四川
自主命題:北京、天津、江蘇、浙江、上海、山東(僅語文、數學兩科)

時間安排

6月7日 9:00 至11:30 語文;15:00至17:00 數學。
6月8日 9:00 至11:30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課程),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具體考試科目時間安排應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平台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備案。

高考大綱

考試大綱是高考命題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是考試評價、複習備考的依據。修訂和頒布年度考試大綱是一項例行工作。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已經教育部有關部門組織修訂、審定。
詳細見教育部網站:

報名資格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辦法

具有報名資格的所有考生.在其戶口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指定的地點報名,在報名時,所有考生均應簽訂誠信高考承諾書。

報名時間

條件及有關要求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結合本地區實際作出具體規定,目前全國各省市的報名時間尚不統一,一般在每年的1-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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