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2016年7月26日,《四川日報》第15版發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統計局《2015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該《公報》分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險、人才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關係與勞動者權益維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就業社保公共服務體系建設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 公布媒體四川日報
  • 公布時間:2016年7月26日
簡述,公報,

簡述

2016年7月26日,《四川日報》發布《2015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公報

2015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統計局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面對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嚴峻形勢,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民眾,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開拓進取、攻堅克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成效顯著。
一、勞動就業
及時出台和大力實施新一輪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著力把創業和就業結合起來,以創新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創業促進經濟發展,全省就業形勢保持總體穩定。
2015年末,全省城鄉勞動力資源總數達到6543.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53.0萬人。年末城鄉就業人員4847.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4.0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1566.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5.0萬人;鄉村就業人員3281.0萬人,比上年末減少21.0萬人。城鄉就業構成比由上年的31.7%:68.3%變為32.3%:67.7%,城鎮就業比重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按產業劃分,第一產業1870.9萬人,減少38.1萬人;第二產業1289.3萬人,增加13.4萬人;第三產業1686.8萬人,增加38.7萬人。三次產業就業結構由上年的39.5%:26.4%:34.1%變為38.6%:26.6%:34.8%。
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01.9萬人,比上年增加5.7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25.9萬人,比上年增加0.6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8.5萬人,比上年增加0.3萬人。全年共幫助569戶零就業家庭每戶至少1人實現就業。年末實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54.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0.3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4.12%,比上年末下降0.03個百分點。年末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2478.9萬人,比上年增加6.7萬人。其中省內轉移1339.7萬人,增加26.6萬人;省外輸出1136.2萬人,減少18.4萬人,外派勞務3萬人,減少1.5萬人;全年實現勞務收入3577.0億元,增長10.0%。
2015年,我省共實名登記2015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5.4萬人,實現就業4.9萬人,占登記總數的91.6%,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累計促進1.1萬名大學生實現創業;從省級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和專項資金中發放創業補貼1.4億元。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2082個,比上年增加449個。全年有6317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招募1267名“三支一扶”大學生到農村基層服務。2012級藏區“9+3”學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9.3%,超過目標任務4.3個百分點。
全年組織11.4萬人參加創業培訓,比上年減少1.4萬人;培訓後創業成功率52.1%。全年新增小額擔保貸款12.2億元,期末貸款餘額29.5億元。扶持自主創業人員1.5萬人,帶動(吸納)就業4.9萬人。全年促進農民工回鄉創業6.3萬人,創辦企業1.6萬戶,創造產值143.1億元。
全年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104.1萬城鄉各類求職人員辦理求職登記,求職成功率48.0%;為72.0萬人提供職業指導服務。
全年爭取中央財政就業專項資金23.5億元,比上年增加1.3億元;省級財政就業專項資金1.3億元。
二、收入分配
穩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規範。
制定出台實施意見,及時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工作全部完成兌現任務。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制度,擬定出台四川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意見,健全完善基層幹部激勵機制。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工作,印發了《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穩步推進。按照“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原則,從2015年7月1日起調整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月標準調整為1260元、1380元、1500元,平均上調幅度為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2元、14.4元、15.7元,平均上調幅度為10.0%。制定發布了全省2015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1%,上線(預警線)為17%,下線為4%,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提供參考依據。繼續擴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的工種崗位範圍,累計發布986個工資指導價位。
2015年,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0466元,比上年增加4769元,增長10.4%,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8.9%。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8915元,比上年增加6360元,增長12.1%。城鎮全部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1089元,比上年增加4936元,增長10.7%;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0520元,比上年增加6798元,增長12.7%。
分經濟類型看,國有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6551元,增長16.7%;城鎮集體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48924元,增長11.9%;內資外資和港澳台投資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3384元,增長8%;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35127元,增長7.5%。
分企事業機關類型看,國有企業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9607元,增長10.5%,其中:中央企業85875元、增長8.7%,地方企業55111元、增長11.7%;國有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6004元,增長19.1%,其中:中央事業94209元、增長10.2%,地方事業64140元、增長21.1%;國有機關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4346元,增長22.9%,其中:中央機關73520元、增長15.3%,地方機關64101元、增長23.2%。
分行業門類看,農、林、牧、漁業38023元,增長11.2%;採礦業47865元,增長2.7%;製造業43311元,增長7%;電力、燃氣、水的生產和供應業72902元,增長5%;建築業41357元,增長8%;批發和零售業41181元,增長4.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9552元,增長7.4%;住宿和餐飲業33349元,增長7.5%;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67829元,增長9.3%;金融業80165元,下降0.7%;房地產業47161元,增長8.6%;租賃和商務服務業44881元,增長8.7%;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78812元,增長7.6%;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0117元,增長9.9%;居民服務、修理和其它服務業33270元,增長5.1%;教育業62412元,增長20.6%;衛生和社會工作70935元,增長16.1%;文化體育和娛樂業49988元,增長9.6%;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63704元,增長22.4%。
三、社會保險
穩步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制度建設,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全年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總收入達到1909.7億元,比上年增長5.4%,其中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徵收1807.3億元,比上年增加81.3億元,增長4.7%。年末全省離退休人員總數758.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0.7萬人。其中,離休人員1.4萬人,退休人員(含退職)756.6萬人。
(一)養老保險
推進養老保險城鄉統籌,實現城鄉養老保險轉移銜接,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年末全省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總人數已達4959.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05.5萬人,其中: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數1939.0萬人,增加99.3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數3020.1萬人,增加6.2萬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人數中,參保職工1250.1萬人,增加58.5萬人;參保離退休人數689.0萬人,增加40.9萬人;參保女性929.4萬人,增加105.7萬人;參保農民工107.9萬人,增加2.9萬人;參保企業人員1797.4萬人(含靈活就業人員),增加96.7萬人;參保機關事業單位人員141.6萬人,增加2.6萬人,其中離退休人員38.4萬人,增加1.7萬人。年末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覆蓋面95.5%,比上年下降2.0個百分點。
全年共有650.5萬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了養老金,比上年增加39.1萬人;全年月人均領取水平達到1790元,比上年增加148元,增長9.0%。有1149.0萬人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比上年增加18.1萬人;月人均基礎養老金75元。
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680.7億元,比上年增加103.9億元。其中征繳收入1251.9億元,增加34.2億元;中央財政轉移收入322.7億元,增加60.8億元;各級地方財政補貼(企業養老保險)1.9億元。養老保險費當期征繳率97.1%,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全年基金總支出1527.6億元,比上年增加214.4億元,其中發放企業養老金1373.5億元,增加192.7億元。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166.4億元。
全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92.1億元,比上年增加41.5億元。其中個人繳費收入64.7億元,比上年增加5.8億元;中央財政轉移支付103.4億元;地方各級財政補貼16.2億元。基金總支出144.1億元,比上年增加33.2億元,其中支付養老金140.3億元,比上年增加35.6億元。年末基金累計結存303.0億元。
(二)醫療保險
全面開展大病保險工作,推進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省級平台建設,加快推動城鄉醫保制度整合。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8個市(州)和4個區(縣)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年末全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達2655.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74.2萬人,參保覆蓋率98%;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383.5萬人(含其他形式農民工),增加49.1萬人,參保覆蓋率98%;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1272.1萬人,增加25.0萬人,參保覆蓋率98%;農民工89.8萬人,增加4.4萬人。參加職工醫保中,女性769.0萬人,增加65.5萬人;退休人員418.8萬人,增加11.3萬人;私營企業202.0萬人,增加10.7萬人。年末參加補充醫療保險1206.7萬人,增加101.5萬人;列入公務員醫療補助範圍152.5萬人,增加4.9萬人。
全年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人數770.0萬人,比上年增加42.7萬人;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人數386.3萬人,比上年增加61.1萬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封頂線平均達到22.9萬元,比上年提高0.2萬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封頂線平均達到13.3萬元,比上年提高0.1萬元。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分別為82.0%、73.1%。
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430.1億元,比上年增加51.4億元。其中征繳收入414.1億元,增加50.3億元,當期征繳率98.5%,降低0.2個百分點;統籌基金收入233.3億元,減少2.3億元;各級地方財政補貼0.5億元。全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支出351.1億元,比上年增加46.5億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07.4億元,增加24.5億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末累計結存579.3億元,其中統籌基金365.0億元。
全年城鎮(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152.6億元,比上年增加39.9億元。其中繳費收入37.7億元,中央財政補貼78.6億元,各級地方財政補貼34.4億元。城鎮(鄉)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水平380元,比上年增加60元。全年基金總支出134.6億元,比上年增加28.7億元。基金年末累計結存88.2億元。
(三)失業保險
將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實施範圍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制定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年末全省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含失地農民)661.0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5.1萬人。其中女性285.5萬人,增加11.6萬人;農民工80.0萬人,增加9.5萬人。
全年共為36.3萬名城鎮失業人員提供了失業保障,月人均領取失業金水平951.7元,比上年增加99.4元,增長11.7%。有21.1萬名失地無業農民被納入失業保險範圍並領取失業保險金。
全年失業保險基金總收入(含失地農民)102.7億元,比上年減少3.0億元。其中征繳收入(含失地農民)94.9億元,減少5.8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59.5億元,比上年增加18.4億元,其中支付失業保險金38.2億元;醫療補助金支出10.0億元。年末基金累計結存321.8億元。
(四)工傷保險
大力推進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落實工傷保險費率調整政策,及時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年末全省參加工傷保險人數753.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3.5萬人,其中女性269.6萬人,農民工147.7萬人,高風險企業194.6萬人。全年有7.9萬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全年工傷保險基金總收入30.6億元,比上年增加1.6億元。其中征繳收入29.3億元,增加1.3億元,當期征繳率93.6%。全年基金總支出23.3億元,比上年增加1.0億元。年末基金累計結存55.4億元。
(五)生育保險
協同推進生育保險工作,督促落實生育保險費率下調政策。年末全省參加生育保險人數670.3萬人,其中女性299.8萬人;農民工76.2萬人,減少了1.5萬人;私營企業135.3萬人。全年有24.8萬人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比上年增加3.1萬人次。
全年生育保險基金總收入17.5億元,比上年增加1.2億元。其中,征繳收入17.1億元,增加1.3億元,當期征繳率97.4%。全年基金總支出16.7億元,比上年增加3.3億元。年末基金累計結存25.6億元。
(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探索建立“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查處”工作機制,出台《社保基金監督舉報獎勵辦法》、社保欺詐案件查處移送工作舉措,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組織開展網路監督、專項檢查和問題整改,全年歸墊問題基金7465.2萬元。強化舉報案件查處、交辦和督辦,全年受理舉報案件359件,收回基金501.8萬元、處罰264.7萬元、移交司法機關4件。
加強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全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324家,比上年增加32家;參加企業年金職工33.0萬人,比上年增加2.8萬人;領取待遇人數6717人,比上年增加467人,增長7.5%;支付受益人待遇3.3億元,比上年增加0.3億元,增長9.3%。年末企業年金基金累計結餘145.9億元,比上年末增加32.6億元,增長28.7%。
四、人才隊伍建設
深入實施《四川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十大工程”,統籌推進重大人才政策制定和重大人才項目實施。完成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人才工作的對策研究課題。完成“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選拔推薦,2015年四川省共有7名專家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截至年末,四川省共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2931人(不含中央在川單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131名,省學術技術帶頭人2292人、後備人選4211人,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2325人。新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13家,較上年度翻番。配合人社部、全國博管委完成中國博士後制度30周年紀念活動,成功舉辦首屆“中國博士後西部服務團—綿陽行”活動,圍繞“凝聚態物理最新研究進展”主題成功舉辦了全國博士後學術交流活動。圍繞四川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新規劃設立25家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推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業單位聯合培養博士後,促進產學研高效結合。截至年末,全省共設立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304個,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1783人,設站規模和在站人數均居全國前列。廣泛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來川創新創業發展,通過海外留學回國人員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積極開展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收集、整理了2015年度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合作項目需求目錄,在海科會、科博會及廳外網上進行了發布,50個單位上報了海外高層次人才需求1667人。
2015年通過省外專局申報實施“天府高端引智計畫”等各類引進國外高層次人才項目187項,資助用人單位引進“高精尖缺”外國專家493人次。實施引智成果示範推廣項目44項,一批引智成果實現產業化。規範管理因公出國(境)培訓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制定了《四川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全年實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40項,派出培訓792人,其中專業技術類項目31項,626人,人數占比79%。
進一步發展高技能人才培養平台,全年新增高級技工學校1所、技師學院1所、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3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8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4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9個。改革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選擇中航工業成都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企業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試點,在技工院校擴大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試點,指導綿陽等4市(州)創建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綜合示範區。實施技師培訓項目,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0萬人,其中技師、高級技師8515人。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活動,全年組織省級職業技能競賽18個,選派3名青年技能人才出征第43屆世界技能大賽,並取得焊接、製造團隊挑戰兩個項目的金牌,為中國隊實現金牌零的突破作出貢獻。
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進一步健全職業培訓體系,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技工院校83所,其中高級技工學校10所、技師學院10所,有在校學生12.0萬人,當年招收新生4.1萬人,畢業學生3.0萬人,就業率98.8%;另有民辦職業培訓機構1425個,就業訓練中心118個,年培訓能力達百萬人。組織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春潮行動”“青年勞動者技能培訓行動”等專項培訓行動,全年共培訓農民工41.8萬人,其中就業技能培訓26.3萬人,品牌培訓3.6萬人,崗位技能提升培訓8.1萬人,創業培訓3.8萬人。全年為84.9萬名城鄉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鑑定服務,76.7萬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
五、人事管理
公務員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深化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完成第五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認真落實獎懲規定,各級行政機關和政府序列參公管理單位共8913人獲得記功獎勵,39701人獲得嘉獎,1260人受到政紀處分。在全省行政機關開展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員培訓。加強公務員能力建設,著力抓好“四類培訓”,培訓人員76.9萬人次。省公務員局直接為基層舉辦“送教上門”培訓14期、基層公務員示範培訓6期。安全平穩實施全省四級聯考和專項招考,全年共公開招錄公務員12520人,其中招錄鄉鎮公務員7293人。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出台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錄實施意見。探索實施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工作,完善省級統一招警機制,開展公安特殊人才招錄。實施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各市(州)相繼部署實施。穩步推進聘任制公務員擴面試點,遂寧市聘任制試點進入契約履行階段。省、市(州)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公務員154人。平時考核進一步推開,省市縣三級同步開展試點。落實從嚴管理要求,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了超職數配備幹部、“庸懶散浮拖”和損害民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建設,各市(州)均已完成組建工作。規範開展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全年共開展省級表彰獎勵22項,2400個集體、4237名個人受到表彰。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序推進。牽頭開展“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出台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編外人員管理的相關檔案。積極開展公車改革司勤人員安置工作,做好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工作,協調形成省級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工作紀要,並順利實施2015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工作。制定出台相關檔案,進一步依法依規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推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不再擔任領導職務後的崗位聘用問題逐步解決,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聘、解聘辦理程式,創新破解職業院校引進“雙師型”教師和實習(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難題,進一步拓展中國小教師職業發展空間。
認真做好軍轉安置工作,圓滿完成1834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加強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和考試各環節的管理,確保人事考試安全,全年組織人事考試65項,參考人數達196萬人次。
六、勞動關係與勞動者權益維護
勞動關係協調工作取得新進展。加強對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中勞動關係處理的指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縣以上三方機制全部建立的基礎上,推動三方機制逐步向基層延伸,截至2015年底,共建立包括行業、產業園區、街道(鄉鎮)在內的三方機制2524個。全省全部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4%,企業集體契約簽訂率達到90%。推動成都市新都區開展“全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強基本勞動標準貫徹工作,推動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做好特殊工時、高溫勞動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促進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
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成效明顯。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建設有新進展,截至2015年末,全省已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3個,省、市兩級建院率達100%,縣級建院率為99%,全省共建立各級各類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5.8萬個,全省共有專兼職仲裁員1454名、調解員9.9萬名。調解仲裁工作規範有序,印發了《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處理停產、倒閉等企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規範指引》,指導各地及時高效處理停產、倒閉等企業集體爭議案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證管理,明確調解員證的發放範圍、申領發放程式及調解員培訓。印發《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範(第二版)》,規範辦案程式和辦案行為。調解仲裁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省仲裁機構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分別受理勞動人事爭議4.6萬件和3.7萬件,仲裁結案率和調解結案率分別為97.4%和93.4%。
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出台相關檔案,著力做好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規範治理農民工欠薪問題。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檢查各類單位5.8萬戶,涉及勞動者366.9萬人,責令改正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違法行為1.6萬件,責令支付工資及補償賠償1.9萬件,涉及金額26.7億元,督促社會保險登記965件,督促1316戶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1.2億元,行政處罰159件,行政處罰金額125萬元。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省檢查用人單位3.3萬戶,責令支付16.7萬名農民工工資10.9億元。
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全年共接到行政複議申請269件,比上年增加12件;行政複議案件結案決定維持率83.3%,比上年下降5.6個百分點。發生行政應訴案件881件,比上年增加239件;行政應訴案件結果判決維持率76.7%,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
八、就業社保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實施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2015年納入國家項目的縣級項目32個、鄉鎮級項目84個,其中藏區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實現全覆蓋。
積極開展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全省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服務平台機構(視窗)建成率達到81.9%,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達標率84.2%;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機構(視窗)共有工作人員6.0萬人,其中編制人數0.8萬人,購買服務人數3.3萬人。加強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經辦服務向鄉鎮(街道)、社區(村)延伸工作積極推進。
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和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建成全省集中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基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部署完成全省社會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財務一體化的信息系統已上線套用,異地就醫結算平台逐步擴大使用範圍,全省養老工傷保險待遇領取資格協查認證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省級平台系統運行平穩,省本級“五險統征”信息系統上線運行,建成省級基金財務集中管理資料庫。截至2015年底,全省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3959.8萬人。社會保障卡在就業服務和養老保險費的繳納、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實現參保人員持卡在定點機構購藥、就醫和省內異地住院醫保費用實時結算。
(註:本公報各項統計數據為正式年報數,故有部分統計數據與在此之前公布的數據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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