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廈門城管被潑硫酸事件

10·16廈門城管被潑硫酸事件

2013年10月16日,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被人潑硫酸,18人入院治療。18日廈門市警方稱,16日上午發生在廈門市同安區的妨害城管人員執行公務案兩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安警方當場抓獲,現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事件爆出的當天,相關的新聞數達到800餘條,反映出媒體對“城管”話題較高關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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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2013年10月16日下午,有網友發表微博稱:“今天早晨,廈門市同安區3名城管人員被潑了硫酸,在第三醫院就診。”微博發出後,引得不少網友的關注。17日上午,又有網友爆料稱,“16日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參與國土部門的統一聯合執法過程中,被人潑硫酸,導致18名城管隊員受傷。”
17日,廈門市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綜合科陳科長證實此事,稱事發時城管隊員是在處理國土局的航拍案件,此事造成19名城管隊員不同程度燒傷,其中18人入院治療。同日,廈門市公安局宣傳處,一名工作人員在回應時稱傷者數量“沒有那么多”,表示警方正在了解此事。
18日廈門市警方稱,16日上午發生在廈門市同安區的妨害城管人員執行公務案兩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安警方當場抓獲,現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公布初步調查情況:邵某通在執法人員拆除結束準備離開時,突然拿出存放在該處的一瓶礦燈電池補充液,從側面向城管執法人員潑灑,當場造成19名城管執法人員皮膚不同程度灼傷。

媒體關注

2013年10月18日,事件爆出的當天,相關的新聞數達到800餘條,反映出媒體對“城管”話題較高關注度。
10月18日,京華時報刊登文章《廈門城管執法被潑硫酸》,這則稿件在18日01:51分被鳳凰網轉發,被冠以標題《廈門:19名城管執法時被潑硫酸 18人入院治療》,鳳凰網轉發的這則新聞截止10月23日16時,共有7.3萬人參與討論,相關評論達1500餘條。同一天,廈門網對廈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的調查結果予以發布,廈門網的這則新聞也成為媒體轉發的一個重要源頭。此外,在央視新聞頻道的晚間新聞欄目中,對廈門城管被潑硫酸的新聞予以播報。傳統報紙、網路媒體和電視媒體的共同介入,共同推高著事件的關注度。
19日,京華時報繼續跟進事件報導,刊登文章《潑傷19名城管 廈門父子被控制》,這則新聞被網路媒體轉載後,把關注的焦點放在“兩嫌犯為父子”、“阻強拆原因曝光”,京華時報的這則新聞寫道“城管所拆除的廠房屬於違法建築”,這就為城管行為具有合法性,避免了輿論對城管強拆行為的抨擊。19日,一些媒體評論開始出現,環球時報發表評論《朝城管“潑硫酸”是犯罪,無正義可言》,旗幟鮮明地對“潑硫酸”行為進行了批評指責。
21日,央視《新聞1+1》對此事進行深度報導,關注的重點放在了“被剪輯過的執法現場視頻”,指出廈門城管公布的視頻可能存在“主觀鏡頭”。22日,網路媒體對央視《新聞1+1》的文字版進一步傳播,但關注的重點放在了“嫌疑人稱老母親打暈倒地”,從而使得廈門城管陷入相對不利的境地。

事件評論

微博言論

@人民日報:廈門城管執法被潑硫酸,19名隊員灼傷。一起暴力事件,引來的不儘是譴責,也夾雜著喝彩,這種現象值得深思:難道城管注定就是邪惡的代名,正義的公敵?同情弱者不是不問是非,標籤化判斷,只會讓真相沉默,理智遠離。城管依法行權,商販依法維權,法律框架下,才有秩序與自由!
@正義肇慶:廈門同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被人潑硫酸,18人入院治療。冷靜下來去看城管,他們也是生活在底層的一個群體。他們絕大多數是“臨時工”,工資待遇也不高,但安排的活一點也不少。比如驅趕小攤小販是他們的事、維護城市治安在街頭巡邏也是他們的事,在其位謀其政。
@行者無疆:廈門多名城管在執法中被潑硫酸。乍聽這件事,城管和小販的形象瞬間重疊、互換,讓人分不清到底是城管囂張還是小販跋扈。事實上,多數由執法引發的暴力事件,都印證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老話,大多矛盾,是城管和小販相互使力的結果。兩個巴掌,我們最希望看到的是握在一起,而不是較勁。

媒體評論

環球時報邵某父子用礦燈電池補充液灼傷了19名城管執法人員。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私人之間,那就涉嫌傷害罪;現在發生在行政相對人與行政執法者之間,那就涉嫌妨害公務罪。從法律上說,這是一起並不複雜的案件。 應當強調法治,應當按照程式來解決各種各樣的矛盾與衝突。這才是全社會應當形成的共識。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改革的成本,只有寄希望於法治。在法治的軌道下,以理性的態度解決矛盾與衝突,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每個人的權利與尊嚴。
長江網城管和商販之間本不該存在多大矛盾糾葛,然而他們之間的矛盾卻越演越烈,甚至走向極端暴力,導致有人員傷亡的出現。追根溯源可能還要從城管執法人員自身找起。在維護城市管理秩序時,處理商販的利益和公共秩序的過程中,一些執法人員的行為和態度確實讓人不敢恭維。辱罵、毆打的粗暴式的執法方式也的確存在。雖然這可能只是少數現象,但卻難以令公眾信服,於是在輿論中城管就失去了話語權,一些不法人員總是利用這一點製造輿論,城管往往就成為了網民口誅筆伐的焦點,導致其在公眾中的形象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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